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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兮之还在这里 贰拾柒

作者:舒浅曦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2-01 16:36:14 来源:平板电子书

11年前,我十七岁,正值花样年华的青春。

我以全县最高分,考上了绿藤大学!

与我一起同行的还有林殇!

她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

我们两个情同姐妹,无话不说。

所有美好的时光,就像林志颖那首《十七岁的雨季》歌曲唱的那样美丽!

当我还是小孩子

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

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当我渐渐地长大

门前的那些茉莉花

已经慢慢地枯萎不再萌芽

什么样的心情

什么样的年纪

什么样的欢愉

什么样的哭泣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我们有共同的期许

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

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我们有共同的期许

……

带着父亲的思念背着行囊挥挥手,离开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小镇,看奔腾的火车静静穿过好几座城市,将我和林殇带到这座冰冷而美丽的城市。

偌大的校园让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村姑傻眼了,冷漠的面孔,嘲讽的语气以及鄙视的目光是我对绿藤这座城市的印象。

哪怕到这里已经来两个星期了,所到之处依旧能听到背后窃窃私语,看到的是冷漠陌生的面孔。

那一刻,我非常怀念家的味道。

那一刻,我想起了父亲总是沉默的坐在炕边,抽着祖传的水烟枪。

烟雾袅袅升起,父亲浑浊的眼光里带着慈爱。

那一刻,我很想家。

林殇却与我不同,她来这里一个星期后,就融入到这些陌生面孔里去了,与她们说笑着讨论哪个明星被潜规则了,哪个学长与学姐终于在一起了,又有哪个男生偷窥女生洗澡了等等。

林殇与我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她自小长得比我好看,嘴甜懂的如何讨人喜欢。

以前是,现在也是。

她每次和其他人扎堆玩的时候,也会带着我一起,我只会傻傻坐在那里听她们聊,气氛总让我觉得不自在。后来,林殇跟着她们,学会了化妆泡吧喝酒。渐渐地,她再出去的时候我就不爱跟着去了,便将所有的精力放在了学习上。

林殇苦口婆心劝过我几次后,也就作罢任由我去了。

空闲的时候,她也会陪着我去图书馆看书。

现如今的她,接触了花花绿绿的世界后,哪有心情再看进书去?来了以后都趴在桌上睡觉。

于是,在图书馆里总能看见一个埋头苦读的女孩旁边,睡着一个打扮漂亮的女孩。

时光太瘦,指缝太宽,不经意的一晃,已隔好几个月。

林殇每天打扮漂漂亮亮出去疯玩的时候,我已经在图书馆里酣畅淋漓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我每天按部就班上着大学,掰着手指过日子,既有趣又枯燥。夏筱雅就是在这种气氛中,闯入了我的生活。

每间宿舍都是上下铺两个人,一共是四人处一室。

原本宿舍除了我和林殇之外,还有两个人。

其中一个女生,因为谈了恋爱,所以就搬出去和男朋友租房子同居去了。另一个女生和林殇是上下铺的关系,因为一点小事儿大吵一架后死活要换宿舍,也就搬走了。

其他人都不愿意搬进来住,所以宿舍就剩下我了和林殇。

其实这样也挺好。

林殇经常在外不回来,就我一个人倒也乐得清静。

可有一天,宿管阿姨告诉我,有个女生过两天要搬进来住。我忐忑不安了好几天,始终不见她的人影。

也许,她也不会再来了吧!

毕竟风言风语的风凉话,谁都会在意。

那天,我在宿舍洗衣服,一个女生拎着箱子风风火火就闯了进来。

一屁股坐在我床上,用手扇着风说:“哎妈呀,累死我了!”扭头看见了呆呆站立在阳台上晾晒衣服的我,屁股底下像安了弹簧似的,一蹦三尺高,朝我飞奔过来,笑眯眯的伸出手说:“你好,我叫夏筱雅,你也住这个宿舍吗?那以后咱们就是好姐妹了。”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伸手,她就送给了我一个大大拥抱。

那个拥抱如她一样,温暖而阳光。

等我忙完手里的活儿,回头发现她又没影儿了。

夏筱雅风风火火从外面抱回一个大西瓜,这个季节能见到西瓜还真是罕见的事情。

但她就是有办法弄来,绿皮红瓤还怪脆甜的。

她拽过正在看书的我,一起搬了个小马扎坐在阳台下吃西瓜。

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天儿已经渐渐有了凉意,煦日的阳光照耀在身上很舒适。她捧着西瓜咬了一大口,西瓜的中间就多了个大缺口。

“噗,噗,噗……”她没个正形儿坐的四仰八叉,嘴里不停向前吐着西瓜籽,很快自己就乐的不行。

“赶紧吃啊,染染!”她叫着我的名字,开心的说:“你也像我这样吐一个!”

染染,是她对我的称呼。

第一次,有人这么叫我!

我也是第一次,听见有人把我名字叫的这么好听!

我摇摇头,有些难为情的看着手里被她硬塞过来的西瓜。

主要是我很少吃西瓜,也不习惯吃别人给的东西。

夏筱雅以为我不好意思,看着我哈哈大笑起来说:“没事儿,染染,你看我,你看我,跟着我学,来!”说着又做示范吐了个西瓜籽。

实在拗不过她,我只好浅尝了一小口。

她哈哈一笑,看着我吃完后又递给我一块儿。

我没好意思推辞就顺手接了过来,她依旧吐着西瓜籽。

阳光暖暖的照在她脸上,橘黄的光圈晃了一下我的眼,我眯着眼看到她身后散发着光芒像遗落到人间的天使,煞是好看。

那一刻,我的心暖暖的。

我第一次协会了“叛逆”,学她吐西瓜籽。

她回头笑意盈盈望着我,嘴里又吐了一粒。

我们像孩子一样,幼稚的比赛看谁吐的又快又多。

阳台上,暖洋洋的午后,洒下我们肆无忌惮的笑声。

那个下午,两个娇小瘦弱的女孩子吃了整整一个大西瓜。

那是我十七年以来,第一次觉得阳光的味道很甘甜,还有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带来久违的快乐。

我都忘了,已经有多久没笑这么开心了。

夏筱雅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女孩子,干什么事都风风火火,不管遇什么事情都笑眯眯地露出洁白牙齿。

她就像一朵盛开的向日葵,永远都是面向太阳。

积极,不矫情,充满正能量。

和她待在一起,就算静静地一言不发,她也能找到随手找到乐子,用笑声感染身边的人。

任谁也没想到,这个让人快乐的精灵,会让我的今后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关键人物。

夏筱雅来的第一天,就带着我干了许多“出格”的事情。

这对我来说,是人生有史以来最刺激的事情。

在她的怂恿下,晚上夜宵我们加了餐——吃火锅。

宿舍管理制度明文规定,一律不准在宿舍用电。

每个大学,总有一些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规定再明确该怎么用还怎么用。

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

每一届的学生,和宿管阿姨的斗智斗勇也从来没有停止过。

就在我们吃的满头大汗时,宿舍的门悄悄开了。

听见开门声,着实吓了我和夏筱雅一大跳,手忙脚乱的收拾桌上摆放的蔬菜和冷冻食品。

“霍,我说林柒染你这干嘛呢?大老远从走廊过来,就闻到宿舍有一股麻辣的味道!”听见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是林殇。

心里悬着的大石头,这才缓缓沉了下来。

我停下手里的动作,松了口气。

夏筱雅见我不收拾了,便上下打量着林殇问:“你就是染染说的林殇吧?你好你好,我是今天刚搬过来的夏筱雅,你以后可以叫我雅雅,咱们以后就是舍友了。”

“你好!”林殇不冷不淡的回复了一句:“我累了,先去洗澡了,林柒染吃完赶紧收拾一下早点休息。”

我点点头,看她拿着洗漱用品出去后,松了一口气。

我和林殇,现在话越来越少了。

曾经的形影不离,成了如今的无话可说。

以前她混迹酒吧回来总喋喋不休跟我念叨,如今回来不是打电话就是倒头就睡,不愿意搭理我。

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也许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吧!

夏筱雅指了指离开的林殇,疑惑的问:“她怎么了?”

我苦笑着摇摇头,真不知该从何和她说起。

我太了解林殇了,也太了解我自己了。

我们,都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

记得十岁那年,我和她在山上放牛,林殇很认真的说:“柒染,你等着看吧!这个又穷又破的鬼地方我一定要离开,将来去大城市吃最好的东西,穿最漂亮的衣服,交最有钱的男朋友!”

那年,我只懂得傻呵呵的乐,不明白她的意思。

如今,除了男朋友,她想要的东西都到手了!

我们虽说一起从大山里走出来上大学,当我掏遍所有兜只剩三块五的时候,林殇却游走在高档餐厅,她的身边从来不缺男性的朋友。

她总会在我快饿到前背贴后背的时候,及时出现给我送来好吃的。

我们心里都明白,不管我们怎么变,割不断的友谊一直都在。

后来,我在图书馆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每天学校、宿舍、图书馆三点一线忙碌奔波着。

每天回到宿舍,她们已经睡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她们依旧还在梦乡中。

我和她们两个之间虽然见面的时间少了,她们两个倒是一有时间就跑我这儿来帮忙。

俩人嘴上都说是帮忙,却一见面就掐的死去活来,谁看谁也不顺眼!

我曾为了缓和气氛,想尽了各种办法也都于事无补。

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两个互看不顺眼的人竟渐渐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我虽然诧异,但她俩相视一笑就是不告诉我原因。

后来才知道,机缘巧合下夏筱雅帮林殇教训了一个小流氓,两个人都挂后彩就成了好朋友。

女生的友谊都很单纯,通常都是说不上原因就成了朋友。

此后,我们三个女生好的就像连体婴儿似的,走到哪儿都嘻嘻哈哈黏在一块儿。跟着夏筱雅参加一些社交活动,认识了不少的帅哥;跟着林殇去遍了大大小小的酒吧,学会了喝酒蹦迪;跟着我在图书馆她们所有的心思却都花在了睡觉上,往往等到图书馆熄灯的时候她们俩人都睡得腰酸背疼。她们俩人总在我唠唠叨叨数落她们时,俩人总联手悄悄合谋捉弄我,校园的小道上无数次留下我们的足迹,我们的笑声以及巡逻大叔的呵斥声。

校园的日子,因为她们两个而变得与众不同。

每天,我都觉得很充实。

……

早餐沈嫚姐总会变着花样做很丰富,豆浆油条加鸡蛋。

沈嫚姐一边剥鸡蛋一边问我:“我记得你今天好像和张医生预约,是要去检查耳朵是吧?”

“嗯,对!”我点点头,喝了一口热乎乎的豆浆。

“预约的是几点啊?”

“九点半。”

“你吃完饭就赶紧动身去吧,免得上班高峰期,路上会堵车。”沈嫚姐将剥好的鸡蛋递给我接着说:“你也别太着急了,能彻底治好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咱慢慢来,啊!”

我点点头,看了一眼妞妞,“今天我送妞妞去学校吧,你别管了。”

沈嫚姐溺爱的看着我们说:“慢点吃,别着急!”

我和妞妞默契的抬头,冲着沈嫚一笑。

每天早上因为沈嫚姐可口的早餐,让我觉得自己活得很真实。

包括心,还在跳动着。

吃完早餐送妞妞上学后,我去了预约的医院。

一系列检查完后,我与张医生面对面坐着。

我问:“张医生,怎么样?”

张医生是我的主治医生,三年前,我来找他治疗耳朵便结下了缘分。

与其说我与他是医患关系,倒不如说朋友更为恰当。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便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典型的处女座,认真严谨,有洁癖。

第一次见面,我以为他会是一个很招人讨厌的家伙。没想到,他对任何人都很温柔。他不仅长得高大帅气,笑容也很干净明亮,让我想起了同样爱笑的夏筱雅。

那一刻,我决定就找他治疗。

“希望还是很渺茫,你怎么就这么不爱惜自己?这可是你唯一剩下的一点儿听力了!”他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翻看着我这些年就诊记录,犹豫了一下继续说:“你当初是因为突发性失聪,这种疾病在医学上很罕见,如果长期下去恐怕会彻底失聪,建议你还是做好心理准备。”

“没事!”我笑笑说:“这都是残缺的零件,平时只要好好维护就行了,我已经不再奢求能彻底医治好了。”

“唉,你啊!你别嫌我唠叨,你说这都多少年了?该放下的心结还是趁早放下比较好,这样对你的病情大有好处。”他摇摇头,叹息一声。

我第一次来这里治病,他告诉我这是由于心病所引发的结郁,目前的医疗技术没办法治疗,只能靠我自己解开心结。

整整三年,他帮我想了很多办法。

也咨询了很多他大学同学,均无疗效。

我干脆也彻底放弃了治疗!

只是偶尔出现耳鸣耳疼时,提前预约过来找他开一剂药。

说起来,我也算是一个很幸运的人。

遇见的,都是一些善良的人。

这三年,我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以前的事儿能忘的都忘了吧,还记得的也都不必在记了,有些话太久不再说,渐渐大家也就都懂了。

在最普通的岁月里默默活着,在最平凡的人生里默默活着,等所有的一切熬成风景,倒映在奈何桥底,留在孟婆汤里。

此生,也就无憾了。

“活着!”成了最美的词汇,化成一缕记忆小心翼翼保存在我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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