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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山门异类 第七十四章 不如归去

作者:鹤蛇散人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11 02:05:19 来源:小说旗

“磐石镇?先生想要一镇之地?”任城公主显然没有想到陆哲会提出这种要求,“我大唐之土地,均需要有大功才能分封,虽说先生此三策极为高妙,对于我大唐有大用,可先生无官无职,此要求——怕是任城有些无能为力了。”

“额?”陆哲发现对面这位疑似未来文成公主的人物似乎理解错了自己的意思,自己不是想要取得磐石镇的统治权,而是只想要磐石镇的一些土地和房产而已。

在磐石镇弄些土地和房子是陆哲早就想好的,在他的设想中,自己真的不可能一辈子住在五庄观里面,终究还是要搬出来的。自己一家搬出来倒是不难,自己也有信心凭借着自身的手段,让妹妹过上好日子。

但是,山村里那些善良淳朴的乡亲怎么办,顶着一个山门中人的名头,其实只是一些木匠,铁匠甚至医生而已,自己真的忍心看着这些人在温饱线上挣扎?

所以,把五庄观的人迁到山外来,这是陆哲计划地第一步,未来可能还有第二步,第三步,不过先帮这些人落上大唐的户籍,不再作为逃民和黑户,这才是正道理。

本来陆哲也没有想到要先迁居的磐石镇,但是他那天在镇上,发觉让磐石镇出名的,温润如玉的青石,竟然是角闪石的一种,学过材料的他知道,而角闪石,正是磁铁矿的伴生矿,磐石镇的青石之所以温润如玉,敲之有金石之声,全是因为这角闪石的缘故。

而更加令陆哲心动的是,被称为磐石镇极品青石的石碑,竟然是绿帘石!

所以陆哲的心思才活络了起来,磁铁矿乃是工业发展的利器,这个年代还没有风箱和淬火技术,如果他弄出土法高炉的话,可以依靠这山中的磁铁矿,炼出大量的铁来,而绿帘石中含有大量的锰,如果将其粉碎,加入生铁之中的话,就会炼出锰钢。

而锰钢,在古代还有一个别名,叫做玄铁。‘

没错,就是玄铁重剑那个玄铁,陆哲记得后世有个院士讲过,古代的玄铁,其实就是现在的高锰钢。陨石里面含锰较高,古人用其铸剑,所以才有玄铁自天上来一说。

而陆哲,正好学过如何淬火和炼制锰钢的原理,再加上五庄观里面的有个祝融门的铁三,陆哲很有信心,能弄出一大批玄铁出来。

想想以后,五庄观的妇人切菜都用玄铁菜刀,陆哲不禁有些恶趣味地嘴角上扬。

于是,陆哲急忙开口道;“公主过虑了,哲不过一小童,安敢觊觎这一镇之地乎?哲所求,不过磐石镇上些许商铺土地耳,虽然哲与木氏商行有合约,可以预支一些银钱,但哲之前已支取过一些了,故此求见公主,献出三策,只求换取一些银钱土地,愿做一富家翁耳,”

“若是此事,倒也不难。区区商铺土地而已,任城便赠与先生了。”任城公主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过来,这陆小郎君,把自己当做木氏商行背后之人了,所以才绕过木婉扬来求见自己,献出三策,换取银钱土地。

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呀。被这个清都山水郎牵着鼻子走了大半天的任城公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涌起一阵快意。同时也对于陆哲只是要求一些商铺和土地感到不可思议。

因为在她这个级别的人看来,钱财是什么,不过就是些阿堵物罢了,都是交给仆人去弄,甚至有的时候都耻于谈起,这个小郎君废了这么大的力,只为了区区几间商铺和土地,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就是**丝和贵族的不同了。当陆哲为自己又从木氏这边弄到了一些土地和商铺沾沾自喜地时候,任城公主却在感叹这个小郎君还真是有趣,竟然喜欢玩些仆人才玩的东西。

无论古今,底层人民看得很重的东西,不过是上层人物眼中的玩笑罢了。在从未接触过民间的公主的视角里,早就把这个小妖孽当做某个大势力秘密培养的核心子弟了,换言之,她把陆哲视为了一类人,而陆哲要求商铺和土地的行为,在她看来,不过是世家孩童的小小玩闹罢了,她小的时候,也曾模仿过那民间女子,真的去刺绣和学习纺织呢。

“哲谢过公主。”陆哲第一次对着公主深深一揖,脸上充满欢喜。公主也很满意,还以为这个小郎君要提出什么要求呢,没想到只是一些商铺和土地罢了,自己随便让仆人买下来赠与他便是,比起陆哲所献的这三策,简直不值一提。

于是,对于这场交易,双方都十分满意。

看到公主同意,陆哲心花怒放,这次不仅见到了疑似文成公主的真容,而且还顺便从木氏出钱,弄了不少土地和商铺,简直不要太赚。于是他喜滋滋地赶紧向公主请辞,准备开溜了。

陆哲至始至终都不知道的是,这任城公主,并不是木氏商行背后之人,而且他走了之后,他今天所说的每一句话,连同画出来的绑腿,都被公主抄录了几份,快马送出了府。一匹马驶向统军府,一匹马,则是往长安而去。

而还有一匹,则是连同公主的亲笔信件,被送到了吐谷浑前线。

正月十八,丙戌日,宜远行。

天刚蒙蒙亮,一僧一少年一黑白熊,便出现在陈州郊外。黑白熊的背上端坐一名少年,少年身着锦衣皮裘,腰上挎着一把镶着宝石的弯刀,黑色的头发并未梳成孩童常见的冲天鬏,而是仅仅用一根丝绸束在背后,看上去颇为惫懒。而少年背后,还有一个木箱,就捆在黑白熊身上,紧紧跟在少年旁边的,则是一个手持铁棍,背背戒刀的中年僧人。

不用说,这个回头率颇高的组合,就是陆哲定明和火锅了。那日与任城公主见面之后,陆哲连统军府都没回,托人让定明把熊猫和他的东西带出来之后,第二天一早,归心似箭地他便匆匆往左华山赶去。

一路上,习惯了陆哲骑乘的火锅,不停地扭来扭去,显然有些不习惯自己背上捆着的木箱,虽然这点重量对它来说没有什么,但是木箱的棱角,让火锅有些不舒服的感觉。

小心,随着火锅的一个扭动身体的动作,陆哲赶紧扶住箱子,吓得赶紧把木箱子里几个白瓷瓶拿出来,贴身放好。

我去,刚刚差点见了马克思同志,陆哲吓出了一身冷汗。给村里人的礼物早就由木氏商行的人送进山区,但是好不容易出来一趟,陆哲还是亲自买了一些东西,糖果糕点还有小首饰之类的,更重要的,还有自己做的火药和坩埚酒精灯之类的的器具,陆哲准备亲自带回山。刚刚熊猫的一阵扭动,陆哲听到里面瓶瓶罐罐的碰撞声,吓得他赶紧把自制的颗粒炸药拿出来,好好地放在怀里。

不得不说,习惯了背上有箱子的熊猫,坐着还是挺舒服的,仿佛坐在软垫上一样。不知道定明是怎么训的,但是能够骑到滚滚,陆哲觉得简直赚大了。再一想到林狗组合,还有蕴娘和段家小娘子看到自己亲自带回的礼物,陆哲的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起来。

虽然熊猫看起来慢吞吞地,其实走起来可不慢,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拐过一个路口,身后的陈州城已经看不到了。陆哲正在沉吟间,前面开路的定明突然停了下来,嘴里发出了一声嘘声,做了个手势,于是火锅也停了下来。

正在低头沉吟的陆哲猛地惊醒,抬头一看,不由得笑了。

“哲还以为拦我的人是郑太守的府兵或者吐蕃人呢,没想到是你,倒教哲有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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