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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气素霓生 第107章 同命鸳鸯

作者:莫道无花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5-02-05 15:16:22 来源:小说旗

入夜时分,数不清的倦鸟归巢,四周处处响起鸟叫声。

终于不再是死气沉沉的静谧。

张崇义越不吭声,姜无媚越是焦急。

她不停地用额头摩擦着他的下巴,小声道:“喂,你怎么啦?说话呀?”

她喊了很多次,张崇义闭上眼睛闭上嘴巴,来个不听不闻,如同老僧入定,几乎达到了“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的境界。

姜无媚慌张起来,大叫道:“张崇义,你别吓我呀,你说话呀,你可别死呀。”

声音里隐隐带有哭腔。

竭尽全力爬到张崇义的脸蛋旁,准备用脸去蹭张崇义。

狡猾的张崇义猛地睁开眼睛,一口亲在她的唇上。

吓的姜无媚侧头闪躲,一不小心就从他身上滑落掉到地上,又羞又怒道:“你都伤的不成人形了,还想占人家的便宜,真是死性不改。”

张崇义阴阳怪气的打趣道:“更大的便宜昨晚都占了,现在还不能占点小便宜吗?”

姜无媚俏脸微微一红,这次倒是没有动怒,而是磨磨蹭蹭爬到张崇义的身上,温柔躺着,脸蛋贴着他的胸口,细声细气道: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我挑来挑去,挑到二十一岁还没嫁人,估计老天都看不下去了,直接把我指给你了,连商量的机会都不给我,更别说拒绝的机会。”

张崇义饶有兴趣地调侃道:“那位无极真人说以你的家世,随便嫁给哪个高官子孙都能当个正妻主妇。

你也说过不稀罕给我当妾室,然而我家里毕竟已有正妻,你跟我注定只能当个妾室,甘心吗?”

姜无媚的脸上不无凄凉,惨然道:“事已至此,不甘心又能如何?

大便宜都被你占了,我还好意思嫁给别人?再说以我的年龄,哪个高官子弟会八抬大轿娶我当正妻呢?”

闻着身旁沁人心脾的女人香,张崇义突然来了兴致,急切地想摸她的头发,奈何双手动弹不了,恨恨道:“这该死的养维清,总有一天我要将他碎尸万段,害得我不能一亲姑娘的芳泽。”

姜无媚柔声道:“你想亲我吗?”

张崇义调皮道:“肯定呀,温香软玉在怀,却什么也做不了,气死人了。”

姜无媚噗嗤一笑,缓缓往上爬了几下,凑到他的唇边吻下去。

他们当然不用在榆林小道上躺一整夜,姜无媚休息了一个多时辰,气息恢复小半,就能够起身行走。

她受伤最重的是手臂,因为握着弯刀劈砍养维清的磅礴真气被震伤。

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张崇义拖到一棵大榆树下,拖一下,歇一口,短短几丈路,拖了将近半个时辰,累的娇喘细细,香汗淋漓。

她从张崇义那匹断成两截的战马行囊里找出干粮清水,先喂张崇义吃了,自己胡乱吃了一点。

倒水替张崇义洗掉脸上的灰尘,让他侧身躺着,给他擦掉背上的血迹,将他残破的衣服撕成长条,包好背上的伤口。

再从行囊里拿出他备换的衣服,换下那身破烂。

脱衣服的时候,张崇义像是自嘲又像是调戏姜无媚:“我给女人脱衣服的次数倒是不少,被女人脱光还是第一次。”

姜无媚脸色一红,横他一眼,道:“你这张嘴巴好像没有正经的时候,我手臂痛的都快哭了,你还没个正形。再说我也没脱光你呀,你的短裤不是穿着吗?”

张崇义苦笑道:“或许这就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昨晚我脱你的衣裤,今天轮到你脱我的,一报还一报,扯平了。”

姜无媚笑道:“呸,你当我乐意呀?瞧你脏兮兮的,扯平个鬼,昨晚我昏迷不醒,鬼才知道你有没有在我身上揩油。”

张崇义扯谎道:“实话告诉你,摸了。该摸的都摸了,我还解开看了。”

姜无媚不知他的言语是真是假,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张嘴又要咬他。

张崇义吓得扭头就要躲避,姜无媚喝道:“别动,给你穿衣服!管你有没有摸,有没有看,反正以后都是你的。”

张崇义逗趣道:“你这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态?”

姜无媚连忙点头道:“是呀是呀,嫁给了一只狗。”

天色很快入夜,住在黑咕隆咚的深山密林里,别的倒还好说,唯一恶心的就是不远处那几具尸体,一堆苍蝇嗡嗡嗡的绕着尸体飞舞盘旋,看着就令人作呕。

姜无媚本想挖坑将人马的尸体就地掩埋,奈何双手就使不出力气,挖了几下土就痛彻心扉,只得把张崇义挪到大榆树背后,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张崇义这趟出行走得急,且不是为作战而来,身上没有携带着疗伤药物,只能靠身体硬撑着。

夜里两人闲聊,姜无媚饶有兴致地问起那神之一刀究竟是谁?

张崇义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蒲渭阳的身份,随便扯了个谎,说是他父亲豢养的一个高手,负责保护张家子女,他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

迄今为止,府里那些娇妻美妾,只有苏清人见过蒲渭阳一刀开山,知道那人武功超凡入圣,其他的一概不知。

他连郦宛丘都没有透露半点口风,隐晦说此人是前辈高人,要好吃好喝供着,千万不要怠慢他。

郦宛丘自然是一口应允,在收买人心这一块,郦宛丘跟他老爹郦元乐那是学的炉火纯青!

前半夜本来是张崇义枕着姜无媚的大腿,后半夜竟然变成姜无媚趴在张崇义的身上。

这个比他年长四岁的江湖女侠,小鸟依人的样子倒和菲诺毫无两样。

天亮时分,连夜快马加鞭赶路的涿郡骑兵终于抵达,这群一夜间奔驰两百里的精骑,看起来依然精神奕奕。

带头的将领是涿郡骑兵司马秦幂,当初追随张崇义偷袭过泉儿湾草场,二十多岁,浑身肌肉虬劲,武功深不可测,与尚修竹向烈是同一等级的气胜巅峰。

手持一把烂银枪,修炼的武功叫一气乘龙诀,枪法使得是出神入化,乃是陷阵无敌的无双猛将。

他见张崇义受伤如此之重,登时勃然大怒,说要立即带着骑兵杀进巨鹿郡,把那些狗贼一网打尽。

张崇义赶紧将他拦下,说你一千骑兵就能打下巨鹿郡吗?

秦幂只得狠狠作罢,撂下一句狠话,迟早有一天,要将韩云山的头颅砍下来。

他们随队带着军医药品,军医给张崇义包扎好伤口,敷上药粉,喂了一些治内伤的药丸。又替姜无媚治疗手臂,涂上药水,绑好绷带。

诸事完毕,秦幂让人用担架抬着二人,说要返回涿郡休养,张崇义不肯,执意要赶往中山郡。

秦幂毕竟是下属,虽然万般不情愿,却只能依令而行。

此处距离中山郡还有两百多里路,快马加鞭一天即可走完,队伍里带着两个伤痕累累的伤员,怎么可能全速前进?

秦幂担心山路颠簸会导致张崇义伤势加重,竭力压低速度,一天最多只走三四十里。

短短两百里路几乎走了七八天,半路上姜无媚的伤势慢慢痊愈,手臂虽然还不能跟人动手过招,但日常生活已不受影响,给张崇义喂饭喂水更衣毫无问题,两人朝夕相处,感情日渐增温,不时耳鬓厮磨,卿卿我我。

令张崇义惊喜的是,这位超龄未嫁的江湖女侠,远没有他想象的那般娇羞内敛,性子着实比郦宛丘施师狂野的多,几乎快追上在青奴草原长大的小野猫菲诺,其胆大妄为之处,远远胜过菲诺。

她不是那种二八少女含苞待放的小蓓蕾,而是喷香吐蕊招蜂引蝶的烈焰玫瑰。

若非身旁跟着大队骑兵随行,张崇义还不能自由行走,怕是早就**乱来了。

略显微妙的是,越靠近中山郡,姜无媚越发坐立不安。

第八天下午,张崇义虽说伤势尚未痊愈,却能勉强下地行走,只是还不能骑马。

他们越过一座山岭,终于见到了张崇忠大军的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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