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武侠 > 大泼猴 > 第六百六十六章:毁灭

大泼猴 第六百六十六章:毁灭

作者:甲鱼不是龟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5-02-05 18:28:40 来源:小说旗

又是一次猛烈的轰击。

气流以那轰击为中心,横扫了出去。天空中的云如同涟漪一般扩散,地面上掀起了滚滚的沙尘。

狂风中,猴子咬着牙将砸出去的金箍棒又一次收了回来。

那余光正巧督见了玄奘的身影。

他看见玄奘整个匍匐在地,蜷缩成了一团。双手紧紧地合着,像是在祈求着什么。而黑熊精,就站在他的身旁,正要伸手去搀扶。

顿时,猴子愣了一下。

然而,那仅仅是片刻的迟疑罢了。胶着的战局容不得哪怕一刹那的分心。下一刻,他又嘶吼着朝着太乙真人的方向冲了过去,再次撞到了战阵的护盾上。

又是一记猛烈的冲击从远处传来,那气流带起的砂石如同海浪一般贴着玄奘伏地的身躯刷了过去。

就在不远处,天蓬撑着身旁的唯一挺立的木桩缓缓地站了起来,远远地望着玄奘,微微张口。

一缕鲜血从他的嘴角滑落。

剧痛传来,微眯的双目中尽是满满的无奈。哼笑道:“风雨欲来啊……”

前一刻还触手可及的胜利,仅仅一刹,便成了碎末。

望着一地的尸骸,听着墙角处几乎被疾风的声响所掩盖的抽泣,此时此刻,天蓬终于明白玄奘所说的“力”究竟为何物了。

那不是黑熊精的自告奋勇就能完成的,不是猴子的一个承诺就能做到的,甚至……这天地间,没有任何一人的承诺,能弥补玄奘口中缺失的“力”。

要让善花开出善果,要让善者得善终,要让恶者得到应得的惩处……若在一国之中。或许只需要君王点头,那么一切就能水到渠成了。可是,若天地作恶。若神仙作恶,甚至。佛门作恶,又该如何呢?

这早已不是单纯的“力”那么简单了。玄奘需要的,是篡改天地的法则。以天地的法则,引人向善,方可普渡。

这种力,真的会存在吗?

无奈地笑着,天蓬缓缓靠向了身旁的木桩。

“这一遭,看来是没有胜算了……”

……

此时。凌风中,清心正掠过千山万水往求法国赶。

那身后,一脸惊慌的哪吒紧紧跟了上来。望了清心一眼,不发一言。

……

凌霄宝殿。

一位卿家快步走入殿内,穿过林立的诸仙,绕到了玉帝的龙案旁,低声说了些什么。

顿时,玉帝的眉头微微蹙起了。

只见那些个佛陀一个个双手合十,俯首称是。

一位罗汉躬身向前,道:“那。今次辩法,可是到此为止?”

如来淡淡笑了笑,道:“看玄奘吧。若他愿意就此东归,辩法到此为止。若他依旧执意西行,在这灵山等着他的,只能是万丈深渊。”

“万丈深渊?”一时间,那些个佛陀罗汉,都微微睁大了眼睛。

正当此时,又一位僧人入殿。叩首道:“启禀尊者,秦广王已达凌霄宝殿。”

“秦广王去凌霄宝殿?”一时间。殿内的惊叹声,竟不亚于凌霄宝殿。一双双的眼睛都望向了地藏王。而地藏王则微微仰头,望向了如来。

那面容之中,无喜无悲,无恐无怒,一如往常。

……

此时,一位童子双手将一份来自凌霄宝殿的帖子递给了老君。

老君摆了摆手,又伸手指了指一旁的元始天尊。

见状,元始天尊冷哼一声,也不等那童子转呈,直接起身踱了过来。

只看了一眼,元始天尊那眉头便已经蹙成了一团,伸手将帖子递给了一旁的通天教主。

翻了翻,通天教主的眉头同样蹙成了一团。

“原来如此。”元始天尊抿着唇道:“没想到,佛门竟然静悄悄搞出了这么个东西。也无怪乎太乙要认定,袭击昆仑山的就是那妖猴了。”

说着,元始天尊望向了一直低头捣药的老君:“走吧。”

“不去。”

“我阐门元气大伤,于你有何好处?”

“这三界被屠灭,于老夫又有何坏处?”老君想也不想地答道:“老骨头咯,干不了这些脏活累活。”

“你!”通天教主一下站了起来,道:“你那宝贝徒儿也在往那赶,你怎知不会伤了她?”

“伤了又怎么样?该操心的是那只猴子。”

这一句话,顿时顶得元始天尊与通天教主一阵无语。

无奈,元始天尊只好转身要走,见通天教主还站着不动,又伸手去扯。

待到两人离开小阁楼之后,老君才伸长了脖子望了一眼,悄悄将跪在一旁的童子招了过来,低声道:“你带上为师的法器,跑一趟。万一你那师妹……就出手。实在不行,干脆就跟那猴子把事儿说了。懂吗?”

童子连忙点了点头,撒腿冲出了阁楼外。

直到此时,老君冷哼一声,低头继续捣着药,悠悠叹道:“计中计,套中套啊……这把戏老夫当年玩多了,不掺和,不掺和。还是当个炼丹翁好啊。哈哈哈哈。”(未完待续。)

ps:今天是666章,66大顺哈~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