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初从燕京城来到锦江这个边塞小城,她开始的时候是颇为不适应的,哪里能不觉得这里苦寒呢。后来在锦江城也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了,却又被送到了万寒山那种真正的僻冷之地呆了大半年。现在从万寒山回来,乍一来这锦江城,竟如同掉入了锦绣繁华富贵窝里一般。
如今萧正峰在边疆一带手握重权,这十三边城一眼望过去,几十万的人马,哪个不听他的号令啊,他但凡说句要什么,自有人想法设法为他做到的。
有这么一个夫君,阿烟想不享福都难,更何况这夫君还是天底下第一号疼自己女人的主儿,恨不得把天底下的好东西都捧到她面前来呢。
先不说前头用快马送过来的蔬菜,只为了让她吃口新鲜,便是那从南方运过来的脂粉绫罗等物,最上等的都是先拿过来,可着她挑,她挑剩下的才会拿到外面市面上去卖。
这个时候西越到阿拉国的路线再次通畅起来了,阿拉国的各样物事也是源源不断运过来,万寒山早已没得用的绵羊油又回到了阿烟手里。
外面姑娘十几两银子买一瓶小心翼翼地用几年的东西,阿烟如今眼睛眨都不眨的去抹脚。
她家男人如今要银子有银子,要权势有权势,她过得这日子说出去不知道羡煞多少锦江城的姑娘呢!
阿烟在涂抹完自己的脚趾头,看着那匀称的脚趾头个个玉白滋润,上面十个形状好看的粉色指甲犹如贝壳一般,自己也满足的叹息一番。
叹息一番后,不免用胳膊肘子碰了碰一旁的萧正峰:
“咱们如今这日子也太打眼儿了,别让人抓了你什么把柄。”
她可不想成为那个祸害人的妖精,把未来的平西侯生生因为宠个女人而耽搁埋没了。
萧正峰听到这话,不免嗤笑出声:
“看你这傻样儿,操这种闲心干什么。”
一时他眸子往下,凝视着那贝壳一般可人的脚指甲,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连个脚上的指甲都能长成这样。”看得人恨不得去啃一口。
阿烟将那绵羊膏瓶子放好了,扭腰看向一旁的萧正峰,和她算是背对背坐着的男人正低头看着一本书呢。她瞅了一眼,是讲功夫心法的,并没兴趣。
于是她推了推他:
“不是开玩笑,给你说正经的呢,你平日里那派头也太惹眼了,别让人忌讳了去。”
萧正峰左右现在也没心思看书了,便随手扔到一旁桌上,过来环着这女人,哑声道:
“说你傻,还不认,你说我在边关一带豁出命的打仗,图什么?燕京城的帝王看在眼里,认为我图什么?我如果什么不图,又这么大威望,还不吓死他啊。如今呢,咱就图个荣华富贵,图个封妻荫子,图个挥金如土。”
阿烟听着,倒是颇觉得有道理,一时不免笑了:
“你啊,外人看着还以为是鲁莽粗汉子呢,其实心里明镜似的,这心里一百道弯弯绕呢。
尖锐的生疼顿时传过来,她呆呆地望着自己肌肤上迅速发红的那一道印,一时竟不知作何反应。
“你这女人!”萧正峰咬牙切齿,无语地捧着那小腿儿心疼。
你说她真要抽到自己也就罢了,挥舞个鞭子,怎么把她自己给抽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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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阿烟再没见过自己的那只鞭子,那只萧正峰做出来讨她喜欢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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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来,阿烟在锦江城的日子也实在是舒坦得很,掰着手指头算算,距离萧正峰在锦江城任期满了也不过是一年半的时间了,阿烟都觉得这一年半的时间太短了。
可是有那么一天,一个她实在不想见到的人来到了锦江城,那个人是沈越。
沈越如今也是十五岁的少年郎了,人比以前长高了许多。
十三岁的时候还可以勉强看作一个半大孩子,可是十五岁的话已经可以称之为大人了。
十五岁的少年郎沈越,如今生得越发俊美异常,行走间别有一番风流,就这么走在大街上,一时不免引了人围观,只以为这是哪家的千金小姐穿了男装出来玩耍呢。
他如今依旧是阿媹郡主的未婚夫婿,说好了阿媹郡主及笄的时候就成亲呢。掰着手指头算算,也不过再等三年而已。
沈越这次来锦江城,所领的职位却是知军,锦江城的知军。
原来的那位知军大人早就到了时候,该卸任了,他也算是捞够本了,本以为最后一年太太平平地混完,谁知道家财也被萧正峰挖去了九成,最后剩下一点,遇上了战乱,战乱之中的他家财丢散了许多,勉强保住了老命,等到锦江城一回到萧正峰手里,他就赶紧来投奔了。
如今千求万求,总算是顺利地调任到了他处,虽不是什么繁华好去处,可好歹太平。
临走之前他对萧正峰是千恩万谢的,知道如果不是萧正峰,他是什么差事都捞不到了,也许连身家性命都搭在这里。
萧正峰提起这个人的时候是这样对阿烟说的:
“像他这种文官,大昭朝多得是,我虽不屑,可是看在他除了贪点,也没其他大毛病,就放他一马吧。”
说着这个的时候,阿烟斜眼看他,想着这个知军大人碰到了萧正峰算是自认倒霉吧,估计多年贪污的那些银子都被萧正峰变着法的捣腾出来变成了他边防军的军饷,结果还在那里对萧正峰感恩戴德呢。
要说自家男人,也实在是一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主儿。
送走了老的知军大人,迎来了新的知军大人,萧正峰显然颇感兴趣的。
“这沈越一向古怪,如今他既来到锦江城,我倒是要好好会一会。”
阿烟见此情形,垂眸笑了下,想着沈越那点秘密,不知道能不能过了萧正峰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