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都市 > 都市无上医神 > 第615章 灭杀神魂

都市无上医神 第615章 灭杀神魂

作者:君流香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7 05:00:50 来源:小说旗

众人在这瞬间,只觉得脚下的地面都在摇晃,仿佛地震了一般。

紧接着,无数阴煞之气从雷火霹雳覆盖的位置,开始蔓延了出来,黑雾笼罩向四周。

阴煞所过,花草尽枯,生机全无,连地面上都是一片暗黑。

不过,阴煞之气蔓延的同时,一道流火也跟着澎湃出来。

一黑一红两样东西缠在了一起,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陈宗师,是你逼我的!”

阴天子的声音在黑雾里回荡,“今日我就算烧尽神魂,也要跟你同归于尽!”

阴煞之气越来越多,不断凝聚,明显要盛过流火一筹,滚滚阴煞之气快速向陈洛等人延伸而来。

“修罗七杀,第一杀!”

杨昊凡眼见阴煞之气要到眼前,直接一击修罗七杀打了过去。

轰!

一声巨响传来,气浪只是震散一下阴煞之气,却丝毫没有挡住阴煞之气的速度。

昊天殿那些成员见状,也跟着杨昊凡对那些阴煞之气出手。

不过纯粹的武道功夫,对阴煞之气根本毫无半点作用。

“啊!”

“啊!”

两道惨叫声响了起来。

只见两个昊天殿成员被蔓延过来的阴煞之气沾到了身体,刚刚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瞬间就蜕化为了一张干巴巴的人皮,瘫落在了地上,仿佛被什么吸去了全身血肉。

其他昊天殿成员看到这一幕,都纷纷为之神色一变。

他们没想到这些阴煞黑雾如此恐怖,只是一碰到身体,就让人立刻致命,死状还得这么惨。

“都退后!”

杨昊凡出声喝道,同时,转身闪到了陈洛的身边。

“主上,我们该怎么做?”

杨昊凡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只好看向陈洛请示道。

陈洛目光扫了一眼周围,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这股阴煞黑雾,跟之前在祠堂地下室那些血色雾气差不多,都能吸去人的血肉。

显然这位阴天子,就是九黎木香口中所说那只极其恐怖的尸魔。

从湘西三邪之一落花洞仙进化成的尸魔,不仅有了灵智,而且还修炼了魔功。

眼下,滚滚阴煞之气从四面八方蔓延过来,看样子阴天子是不打算给自己等人退路了。

“大家不要让阴煞之气碰到身上!”

陈洛开口道,让杨昊凡避到一旁,而后踏前一步,目光盯在了对面让那个神火符覆盖的位置。

阴天子不惜燃烧自己的神魂,想要跟自己这些人同归于尽,未免是想得太可以了。

“阴天子,你想要跟我同归于尽,这么赔本的买卖,你觉得我陈宗师会答应吗?”

陈洛突然一声冷笑道。

“一张神火符搞不定你,那我就来两张!”

神火符!

陈洛话语落下,又一张神火符从手中飞了出去。

轰啦……

神火符当空爆炸出来,化为了漫天雷火霹雳,从天降落而下。

扑呼!!!

蔓延过来的阴煞之气,瞬间让漫天流火给覆盖住。

不仅阻住阴煞之气的蔓延,还不断燃烧吞噬阴煞之气。

“啊啊啊!”

阴天子再度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声。

这些阴煞之气就是阴天子的本源神魂。

他靠着这些阴煞之气,从而达到了一种不死不灭,甚至能重新幻化出容貌身体出来。

俨然阴天子,已经成为了一个大魔头。

此刻,阴煞之气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比起打击在他的身上更为致命。

“陈宗师,你太过分了,我阴天子受命于天,不生不死,你竟敢来灭我,那便是在跟天公作对。”阴天子的怒吼声连连不绝,看得出来他可谓是无比的愤怒。

“你不过是一个邪物而已,不在湘西那边做一个受人敬重的落花洞仙,反而为祸乡里,偷修魔功邪术,居然还敢妄自尊大,受命于天,不死不灭!”

“今天,我便是来灭你,你又能奈我如何!”

陈洛踏前一步,一跃而起,凌空抬手朝着远处那团黑雾轰了一拳过去。

“寂灭拳!”

刹那间,一只真气凝聚而成的巨大拳头,带着一股吞噬一切的气势,朝着那团黑雾轰了下去。

若是陈洛猜的不错,萧北魔的天魔领域,便是传自于这位阴天子。

寂灭拳可以破开萧北魔的天魔领域。

眼下,说不定也能破开阴天子的那团黑雾。

轰!

哪怕那团黑雾冒起无数阴煞之气,也挡不住陈洛这一拳的攻击。

“天不该亡我,我为阴天子,乃天之子!”

一道哀鸣声音从黑雾中传来,黑雾让轰开出了一口,滔天流火趁机侵入,黑雾如同黑油,瞬间焚烧,分崩离散。

在一阵阵不绝的惨叫声中,整团黑雾都让流火焚烧殆尽,最后连滚滚阴煞之气也被吞噬得一干二净。

四周天地,再次恢复了一片清明。

一代大魔阴天子,可谓坎坷一生。

十年前刚刚现身,就被封印在此,现在还没来得及出世,就被陈洛直接灭杀在了邙山之上。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