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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复汉 第三百二十八章 生而平等

作者:勇起笔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07 06:14:44 来源:小说旗

正月二十五日,吏员招募考试结束之后,从蓬莱考场收回来的试卷就开始阅判了。

后面几天,先是黄县,后是掖县、莱阳和牟平的试卷,最后是胶水、即墨和文登的试卷,陆陆续被的被送回了蓬莱。

一直到二月一日,近一百人齐上阵,所有的试卷终于阅完。

接着就是“人形计算机”高慧上场,给所有通过的考试的考生排了名次,最终勉强凑够了四千人。

“这次仍然是矮个子里拔高个,勉强凑够了四千人,这四千人里,有一千多属于目前已经在各县工作的投诚官吏,这次只是参加考试取得正式编制。”吴兴功对刘信启汇报道。

“有没有目前已经参加工作的投诚官吏,但这次没有通过考试的。”刘信启问道。

“有,不再少数,具初步统计,有近百人。我正想要征询您的意见,这些人都要免职吗?”吴兴功问道。

“全部免职,规矩不能坏。”刘信启回道。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是让这一百人继续留在政府里工作,就相当于开了走后门的口子,哪个当官的还没有几个亲戚了。

“那就好,等分配好这些人的工作之后,我就张榜公布。”吴兴功说道。

“行,你去忙吧。”

吏员招募考试毕竟不是科举,属于招聘性质的考试,凡是考过之后,就要安排工作,上岗就业。所以张榜公布之时,会将通过之人的工作岗位一同公布。

这个工作分配就需要和政务院、大理院的各部门、各县各司的主官进行商议,充分征求意见后,方才能做出决定,工作量非常的巨大。

……

午后,刘信启来到了大理院的大办公室。

今天是《基本法》、《行政法》、《军法》和《劳动法》四法正式施行的日子。

大办公室里面正在对法院和公安系统的官吏进行培训,讲课的是最高法院院长。

具刘信启了解,这已经是第三批培训了,待这两个系统的所有官吏培训完之后,接着还会对监察和监狱两个部门的管理进行系统性培训。最后分批次对新招募的大理院系官吏进行培训。

目前人才紧缺,兴汉盟还不能施行司法考试制度,只能先解决有无问题,等今后高等学府的毕业生充裕了,再施行选优制度。

刘信启听了一会,感觉有些无聊,没有打扰正在上课的讲师和学生,来到了卢仁的办公室。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卢仁与其他院部长不同,办公室内办公的人很多,大家正在一条一条的讨论《刑法》的条款。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劳改,并处罚金;有下列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刘信启静静的听卢仁将这条律法念完。

“有没有人有意见?”

下面的立法部官员交头接耳的讨论,没有人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我有。”刘信启说道。

“盟主!”卢仁抬头看到是刘信启,立即起身问好。

“盟主好!”其他立法部官员也赶紧跟着起身,一时间办公室里桌椅摩擦地面的声音频起,有些嘈杂。

“都坐下吧,继续讨论。”刘信启双手平举下压,然后走到卢仁旁边,拉过一张空闲的椅子坐下:“我就是提提意见,大家一起商讨。”

“您请说。”卢仁也坐了下来。

“在我看来,拐卖儿童妇女,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拐卖妇女儿童一个,毁掉的是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所以要加大这种犯罪行为的犯罪成本,我们兴汉盟应该在贩卖人口的问题上呈现零容忍。”刘信启说道。

“可是目前社会上,活不下去的父母,亲自买卖自己的孩子现象比比皆是,因为卖了孩子反而能给孩子一条活路。”有吏员提出了不同意见。

刘信启听了沉默。

后世社会发达,人命高贵,家庭人员少,一个孩子就会显得非常重要。目前的社会,人命不值钱,反而活下来才是第一位的。

所以说,这个吏员说的有道理。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不过在刘家堡时期,我们就已经有了孤儿院和养老院,现在我们兴汉盟更加壮大了,难道还能让孤寡无法求生不成。我会让户部加大孤儿院、养老院的建设力度和收容能力,争取在刑法施行之前,社会上所有的孤儿都能被妥善安置、赡养和教育。”刘信启说道。

“现在社会上好多大户人家都有蓄养下人的习俗,这些下人都是签了卖身契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评判?”有吏员再次提出一个问题。

“盟主多次强调,兴汉盟管内,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奴隶,这种签卖身契的下人自然都要恢复自由。否则就应该按照拐卖罪判刑。”卢仁替刘信启回答了这个问题。

“是的。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是母亲十月怀胎生育的,都是世间的精灵,应该生而平等。你们可能会觉得出生有高低,有贫富,但是平等不应该仅限在金钱,物质这些层面上。”看到下面的听自己说话的管理都眼漏迷茫,就连卢仁都不例外,刘信启换了一种说法:

“你们可以理解为:‘所有人都是被平等地创造出来的。’因此,在法律层面,所有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富人贵族犯法和穷人犯法,该判处的刑期应该相同。”

刘信启的要求在后世都没能实现,但是这有如何?若是先期立法时都不能体现平等,法律施行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公平。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人生来并不平等,而且非常的不平等。

有些人出生就是别人的终点,就是别人努力奋斗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程度。但也正因为这样,每个人都心里隐隐渴望着平等。

不平等是事实,而平等是真善美的崇高思想。

法律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社会上的“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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