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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混混在都市 第七节今天破例了

作者:龙鸣功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07 17:27:12 来源:小说旗

“呵呵,看你们如醉如痴的样子,我也来一小杯吧。”王艳秋笑呵呵地说。她的面前放着一杯红酒,她将红酒拿到一边,自己斟了半杯杏花村。

“呵呵,来宝,平时喝白酒不?”孙老师问我。

“平时基本不喝的,我不太会饮酒。”

“饮酒的学问可大了,尤其是饮这文化底蕴十足的杏花村,更是极其讲究,要一嗅二沽三品四含五吞六回转。”

“孙老师,这一嗅二沽三品四含五吞好理解,这六回转是怎么回事?”

“这六回转就是酒入肚后,一定要往里吸下肚子,让酒在肚中稍作停留,不至于消化过快,这样酒气更加浓烈香醇,回味无穷。”

“听君一席言,胜喝十场酒。”

我看孙老师说的热情奔放,忍不住也狂侃起来。

“哈哈,来宝,你很风趣啊,来,我们吃菜饮酒。”

谈兴浓浓,气氛融融,不知不觉间,已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嗯呢,老子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品尝白酒,没想到这一细细品尝之下,竟其乐无穷。

虽是其乐无穷,但毕竟不胜酒力,有些晕晕乎乎起来。虽是晕晕乎乎,但通体舒坦,心情舒畅。

孙老师的酒量应该比我大,但在酒精的作用下也满脸通红。

王艳秋的酒量比我还差,一半杯杏花村下去,整个脸就像熟诱的柿子,脖颈也红了起来。

孙老师越喝兴致越浓,谈兴更盛。

“来宝,我真羡慕你们年轻人啊!年轻是个宝啊!”

我在杏花村的酒力下,已没有了开始时的拘谨,痞子本性、垃圾尾巴渐渐露了出来。

“什么宝啊?吊,年轻人没有社会经验,在单位上干最累最苦的活,还没社会地位,***,还要经常受那些鸟人的气。”

酒后吐真言,不能怪老子说脏话。

“呵呵,不要气馁,需要一个过程嘛,大人物也是这么走过来的。”

王艳秋一手托腮,静静地看着孙老师和我谈聊。

她看我的眼神是姐姐看插件那种。她看孙老师的眼神是脉脉含情的那种,汗,狂汗!

但老子一点也不自卑。因为孙老师太优秀了,我这垃圾和人家没法比。虽然老子具有年轻的优势,但年轻算个吊。

“孙老师,说是这么说,任何人都要经历过年轻时期,但人和人不一样,人比人气死人。”

“哈哈,来宝,你还是个愤青呢。如果看得起我孙新欢,不妨推心置腹地谈谈。”

“年轻人和年轻人不一样,男人和女人更不一样。”

没想到我这话一落,王艳秋止不住地呵呵笑了起来。

但孙新欢却是全神贯注地听我说下去。

“孙老师,人在这个社会上混,如果没有背景,也就是没有乘凉的大树,凭个人能力打拼太难了。***,还不如回家种地来的快活些。”

“你说的对,但历朝历代都是这种裙带关系,社会关系的主流就是裙带关系。”

“孙老师,你是老……,你是我的知己。”

***呀,险些和令我尊重的孙老师自称老子,险要关口总算及时刹住了车,但也惊得身冒冷汗,酒也清醒了不少。

“呵呵,来宝,我比你大十多岁,我们就以忘年交相处吧!我看你人很坦诚,很实在,很善良,是值得一交的朋友。”

“谢谢了孙老师!”听孙新欢如此说,我竟有些受*若惊。

“来宝,社会关系虽是以裙带关系为主,但最终还得靠你个人。求人不如求己。你如没有生在那颗好草上,不能怨天尤人,只能靠自己打拼了。”

“是啊,我现在就是自己在这个破地方打拼。但是很艰难,郁闷了只想破口大骂。咧咧,郁闷的情绪是不能压抑的,一定要适当地发泄出来。我老家在农村,家中兄妹众多,父母都是修理地球的。我从小就知道;要混出人样,只有一条,那就是好好读书,冲出农村。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18岁那年实现了第一个理想,考上了向往已久的大学,走出了贫穷落后的农村。不容易啊!”

说到这里,孙新欢老师的眼睛竟然湿*了。

“孙老师,我也是农村出来的,父母也是扛锄头的。”

“是吗?想不到咱哥两个是相同的出身,哈哈。”

“嗯,孙老师,我也有相见恨晚之感,呵呵。”

“来宝,以后不要叫我孙老师,有点见外,你就喊我哥。”

“好,我就喊你孙大哥。”

“嗯,这样显得亲切些。”

“孙大哥,你当时考上了什么大学?”

“清华大学。”

我日,我一听清华大学这四个字,舌头险些伸了出来,震撼,太TM震撼了。

老子连这所大学的门都不敢想。同时对这个刚刚忘年交的清华才子孙大哥更加地敬佩起来。

“孙大哥,虽然我们的出身类似,但你考的是清华,小弟我考的却是垃大。”

“垃大?怎么没听说过。”

他一脸认真地问我,竟把我问笑了。

“呵呵,垃大,就是垃圾大学。”

“哈哈,来宝,你可真会开玩笑。你那个垃圾大学到底是哪所大学?*****学院。”

“你那个大学也还可以,就是校风差些。但你如果不上那个大学,你也不会进了电子公司工作,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呵呵,是啊,那个学校的校风不是差些,是太差了,差的不靠谱。”

越谈越投机,脏话不由自主地溜了出来,等意识到已经晚了。急忙查看孙大哥的脸刀巴,还好,他没有在意,竟还笑了起来。

“哈哈,来宝,来,别光顾着说话,我们继续饮酒。”

越饮越兴奋,越饮头越量,越饮话越多。

“新欢哥(拉着有些发直的舌头喊成了新欢哥,比孙大哥更加亲近了),小弟我从不饮酒,更不喝白酒,但今天破例了。”

“额?来宝老弟,说说看,你为啥今天破例了?”

“原因有二:一是新欢哥你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和力;二是这个珍月楼透着浓浓的和气。在这里饮酒,不会喝酒的能成酒鬼,会喝酒的能成酒仙,何况对面还坐着一个极具亲和力的老大哥,怎么着今个儿也要喝个尽兴。”

“哈哈,小兄弟,你很会总结啊。嗯,说的不错,酒逢知己千杯少,来,我们再干一杯。”

我喝下这杯酒去之后,睁着迷迷的半醒半醉之眼,想着自己刚才说过的话,仔细打量着这个忘年交。恩,他身上确实具有一般人不具备的一种亲和力,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格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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