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玄幻 > 不灭元神 > 第100节:【第四十七章 神仙干架】(2)

不灭元神 第100节:【第四十七章 神仙干架】(2)

作者:百世经纶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2-01 07:03:28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不弃,你怎么能出手这么重呢?”另一边,王应福却是装模作样地在那教训陆不弃:“就算你为了得到一块心核,你也不能下这么狠的手啊,一巴掌就把人打得半死,你就不能手下留点情面么?两巴掌、三巴掌的,不也让人更好受点么?”

这是**裸地打脸,还两巴掌三巴掌呢,王江龙脸色阴沉得几乎都要滴出水来了,可他口头上却还是说道:“应福,比武交流,哪有不受伤的,不要责骂他了,不过……他真的只有十三岁?”

王应福皱了皱眉,也煞有介事地看向陆不弃:“对哦,不弃,你去年真的只有十二岁么?”

陆不弃一脸无辜地应道:“如果十二个月真的只是一年的话,那我这辈子真的只活了十三年!”

“也是,瞧我这白痴脑袋,为什么要在知道你的实力之后再来怀疑你的年龄呢?”王应福一脸的自嘲,然后看向王江龙:“江龙管事,我相信这小子,所以你要是不想给人奖励的话,我只能找个会摸骨的前辈来帮忙看一看了。”

“我有说我不给他奖励么?我王江龙在阳泽郡也是号人物,说出的话从来没有不兑现的!”王江龙知道,他今天是彻底掉进陷阱了。

只不过王江龙不知道的是,王应福真的没有预谋多久,他也就是憋屈久了,好不容易遇到翻身的机会,全身所有与狡猾有关的细胞都活跃了起来。

“谢过王管事!”不需要王应福使眼色,陆不弃已经很“乖巧”地向王江龙表示感谢。

王江龙目光眯起:“不用谢,你这小小泽奴,看起来确实有几分本事,有没兴趣跟我株潭镇的其他两个武丁比试一下?”

陆不弃没有应话,而是看向王应福,一个下属要有做下属的觉悟,绝对不能在做了点事后喧宾夺主。

“不弃,你觉得可以玩就玩玩呗,省得别人说我果槛镇的人只会吹大气说大话!”王应福也眯着眼,不过他是笑眯眯。

陆不弃抬起了头,直视着王江龙的眼睛:“那么……王管事,不会是如果我输了,那心核就不奖给我了吧?”

陆不弃眼中那一丝戏谑,将王江龙被激怒了:“你大可放心,就算你输了,之前你赢的心核不会少!”

“那就好……”陆不弃低声嘟哝着:“以前有个家伙,说好赏我一百刀,却影都没有了!”

“你说什么?”王江龙一下没听明白。

“没什么,我是想知道……王管事,我要是又赢了,是不是还有奖励呢?”陆不弃这个时候的嘴脸,跟王应福之前如出一辙。

看到这种嘴脸,王江龙离奇地愤怒:“你要是还能赢,我再奖你一颗心核!王叔宝,给我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泽奴!”

“大管事,您别急……”王叔宝,显然也有些心机:“我也要问问王管事,要是我赢了呢?”

王应福大手一挥:“小问题,规则跟刚才一样,你赢了,我奖你一块心核。既然江龙管事想要赚回输的心核去,让十八岁的你来欺负不弃,我就成全他,免伤和气。”

“说话别阴阳怪气的!”王江龙都忍不住要抓狂了:“我怎么就欺负这小泽奴了?他自己为了奖励愿意跟王叔宝比试一下,又不是我强求的!”

王应福晒然一笑:“咱们可都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泽奴,他不知道赌博的规矩,难道我们也不知道?他跟王叔宝比斗,一个勇力九重,一个骨鸣二重,明显的输多赢少,这赔率却是一样,老布啊,你说这世道是不是变了?”

不等那老管事老布主唱仆随的,王江龙已经冷然开声道:“那好,如果这小泽奴能赢叔宝,在一颗心核的奖励上,我再加……一万刀!”

很显然,王江龙在最后一刻还是恢复了点理智,没有完全一脚踏进去,要不然他说出的可能就是“一颗心核”,这心核的价值,可不止一万刀啊!

“啧啧……江龙管事就是大气!”王应福看向陆不弃:“不弃,还不快……”

“谢个屁啊?”王江龙这次直接截口,然后看向王叔宝:“王叔宝,你可要给我争把脸,你要是打赢这小泽奴,王管事的心核归你不说,我还给你奖一万刀!”

王叔宝大喜,这真是神仙斗架,旁人沾光啊,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这大管事平时可不是这么大方的人啊。

“恩,江龙管事这一点,我得学习一下,免得寒了下面人的心!”王应福口中念叨:“不弃,你也给老子听着,你要是这一场还能赢,江龙管事的两颗心核和一万刀归你不说,我也给你加奖一万刀!”

“谢大管事!”陆不弃朝王应福躬了躬身,他心头也颇为高兴的,毕竟没有谁会嫌钱多的!

王应福点了点头:“那就开始吧,不弃,你不用有压力,反正他们赢了也没什么好光彩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