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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血沸腾黑岩2 第三十七章 子夜

作者:静官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2-01 07:07:47 来源:平板电子书

道明臣现在是一身臭汗。

小贝他们几个的车已经在打架时扔在了现场,白寡妇大概老早把车子推进了家了吧。时间太晚了点,不是怕别人说闲话,道明臣还真懒的驮着两个除了体重如牛的笨蛋上路呢。那时侯的车都能坐三个人,前头大杠上一个,后面架子上一个,不象现在,只能是骑车的那一个。小贝他们这帮小子都不是很情愿坐红胡子的车,用道明臣手下的那些小姐的话来说-----别的男人看她们的眼光都只是想剥开她们的衣服,而这帮红胡子看她们的眼光却是要剥她们的皮。

没有人喜欢和剥人皮的家伙在一起。小贝也是。

小贝把钢盔扣在了脑袋上,直直地站在了车子的后座上,领口敞的大大的,露出的岩石般的胸膛在路灯下散发古铜色的光芒,凛冽的寒风不能阻止他的方刚血气。

两个联防队员远远地走了过来,还押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小蟊贼,小蟊贼柴禾一样细的胳膊,被身上穿的绒线毛衣挽了个大结,牢牢地绑住了。脸上青一块红一块,鼻涕和着尘土在脸上画出了一幅属于抽象派的杰作。两个联防队员都是骑着28的自行车,慢慢悠悠、不紧不慢地跟着,时不时在背后来上一脚,看到小蟊贼每一次的踉踉跄跄,两个联防队员都会发出一阵会心而爽朗的笑声。他们的手里的加长的五节头电筒也随着笑声在抖出一片颤栗的光线------这种电筒可以用来照明,也能用于其它的作用,一般的联防队员也很乐意用它来做棍棒用。

当时的联防队一般都是由社会上闲散的待业青年构成,素质和现在的联防队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有这样的举动其实还不算是出格的。

顺便说一句,以前的联防队是天。

小贝却有点看不惯,阴阳怪气地扯着嗓子先“喂---------”了一声,把两个联防队员的目光全骗了过来。

“两个**这是去哪儿啊??”小贝在车架上站起了半个身子,横行的岁月在他胸膛上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

两个联防队员看到他们有五辆车少说十一二个人,都是一脸的痞相,心头一紧,赶紧垂下眼帘,紧踹了小蟊贼几脚,明显加快了速度往前冲去。

“哈哈哈、、、、、、、、”小贝和那帮小子全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

“日!最看不起这种狐假虎威的**了!平时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其实最耸包!”小贝得意地说道。声音在寂静的夜空里传的很远。

“你丫什么时候能消停点?”道明臣忍不住骂道。

小贝这才想起自己是在师傅的车上,赶紧蹲了下来。

“你小子现在怎么变成这样?十足的瘪三样子,欺负他们算什么本事,要知道、、、、、、”

道明臣的话还没说完,小贝已经打断了他的话头;“、、、、、为流氓一任,须造福一方!我知道的师傅,我今天帮白寡妇出头不正是造福一方么?”

“扯淡!我们是什么人,还跟这些垃圾怄气,你这么做不是自降身份么?”

“下次我不找他们麻烦了。”小贝脸色一红。

“我们做流氓的要先想到怎么样才能把整个地区搞的更稳定和繁荣,只有更繁荣和稳定,我们的财源才能广进,而绝对不是搞的人家民不聊生的。这几个联防队实在是不怎么样,刚刚应该看到这么多人,起码要上来盘问几句撒,就这样视而不见,万一是歹人怎么办?我明天要去派几个人去参加联防队--------唔,这事得抓紧办了。要不城西的治安是存在这样的隐患不是闹着玩的。”道明臣把脸偏向了小贝,“小子别装听不见,明天给我个名单,我推荐几个进联防队。”

“师傅,不会吧、、、、、、、、”小贝哀号道:“为什么是我?刚刚那个联防队不敢上来盘问是因为阿坤眼睛里闪了道凶光,你该派红胡子他们去联防队。”

“放屁,我不闪凶光行么?妈我还是个通缉犯呢。”叫阿坤的红胡子辩解道。

“欧必斯拉奇!”道明臣愤愤地挥挥手,“我他妈怎么把你们是通缉犯这事给忘了。”

正胡扯的当儿,对面转弯处冲出了一帮下夜班的青工,一串串的丁零当啷的铃声响过,将一股烟草的辛辣留给了道明臣这一伙人。二三十个小伙子全都的卡蓝工装斜批在了身上,光着大胳膊,凛冽的寒风在他们的眼里就象是情人的呼吸一样温柔;个个斜叼着烟头,象穿花的蝴蝶一样在几个结伴骑车的女孩面前绕来绕去,有手里撒把骑车的,有倒着骑车的,把道明臣差点没羡慕死,他驮着小贝和另一个小子就跟喝醉了酒似的,在路上花来花去。

别人以为他这是嚣张,只他自己知道这他妈是车技不好的缘故。

女孩们脸上全是那种做作的矜持,眼睛看上去看着远方,嘴角偏偏又忍不住想偷笑。

这么大的年纪原本就是渴望爱情的,道明臣看到他们,似乎也想起了自己老早在生产队时,和刘震撼偷偷去堵农村电影散场时的隔壁村的村姑时的场景了。甜**的笑容刚刚在嘴边挂起,就被小贝的话给扫断了。

“乖乖隆地冬!明目张胆堵人家女骇,真牛B!”小贝嘴一向比较快。

本来这话也没什么,偏偏这小子一时性起,还把手指塞在嘴里打了个呼哨。那帮小年轻显然不是那种好说话的人,尤其是在女孩在场的情况下,这种时候也正是展现英雄气概的好地方。

于是一个个呼啸一声,原地一个回环,全都追了回来,一下子越过了道明臣一行,在前面齐齐拦住了去路。有个飞驰过来的车手,经过小贝身旁的时候,还顺手来了记脑兜,把小贝打了个前倾,脑袋上的头盔被扇的盖到了脸上。道明臣这时只感到车子一个莫明的加速度。

“妈的个巴子。”小贝从车上跳了下来,顺手去摸腰里的斧头,这是个习惯了,但是斧头已经在派出所时被收缴了,摸了个空。

“阿坤,把斧头给我。”小贝虎吼一声道。

“干什么!”道明臣一脸寒霜。“他们只是帮工人,明明是你不对,你还要剁人家不成?”

小贝把牙咬的紧紧的,就是不敢开口。旁边的红胡子全都刹住了车,小贝甚至听到阿坤轻描淡写飘过来的那句“白痴”!

“还不服是不是?你以为欺负这些人是英雄吗?真正的英雄是和比自己强大的对手交锋以获得荣誉的,你这样的行为只能算是个白痴!”道明臣冷冰冰地教训道。

小贝毕竟是有点悟性的,脸色渐渐缓和了下来,头也垂了下来,不敢再有什么表示。

“你们刚刚是哪个吹口哨的?”青工中的一个大块头问道。他的眼睛扫视着面前的所有人。浓密胸毛掩映的强壮胸肌下是按奈不住的爆炸般的力量;他的左脸写着冲动,右脸写着不羁,胳膊上是象蚯蚓一样坟起的静脉。

“是那个小子!”青工中有一个指着阴影里的小贝说道;“我刚刚看到的就是他,那个戴头盔的,我看的一清二楚来着。”

二十来个青工全都骗腿下了车,有的从裤腰上抽出了硕大的武装带,这种武装带和当年刘震撼在前线殴打战俘时的皮带有异曲同工的类似,都在最前断有个巨大的金属扣,抽起人来很过瘾。有的青工从腰里抽出了铁尺,这种铁尺是用很好的不锈钢做成的,柔韧度非常好,工厂领导大概做梦没想到,这些小年轻居然把这玩意儿藏在腰里,怪只怪当时放的一部电视里有个主人公是用软剑的,这些青工平时又喜欢模仿这些侠客。这些铁尺边壁是很薄的,真要砍在人身上,人命虽然不会出,但是皮肉伤肯定是少不了的。

红胡子们看到对方亮出了家伙,全都一个骗腿下了车,先把车就地扎好,然后从腰里拔出斧头,一个潇洒的回抛,小贝他们手里没家伙的全都接了过来,红胡子从腿上拔出两把军刺,虎视耽耽地看着对面的青工。

对面的青工一看他们手里的家伙,气势已经软了不少,但是看到那几个女孩全都停了车在那里看着,个个又觉得丢不起这人,纷纷又胆气一壮。

“还***动家伙?你当我们龙川造船厂的人是被吓大的。”大块头和几个看起来是死党的站的最靠前,面容上一点也看不出畏惧。

胆子大的还是多啊。道明臣暗暗叹道。

想归想,道明臣手上没停,他把外套脱掉,露出里面的背心,缓缓走到最前列,朝大块头先友好地笑笑。

“龙川船厂的师傅是吧?我这位小兄弟刚刚有点不懂事,我让他给你们陪个理道个歉怎么样?”道明臣的微笑让大块头心里有点起毛。

大块头胆战心惊地看着道明臣腰里斜坠着的两把斧头和一排军刺,嘴里还在兀自强硬:“干什么!你以为道歉就有用么?告诉你、、、、、、、”一边说,一边偷偷打量着道明臣和他身后的红胡子的举动。

“那你想怎么样?”道明臣沉声道:“你划出道来,我道明臣能接的住一定照办。”

“是么?那好、、、、、、等等、、、、、你刚刚说你是谁?”大块头惊诧地问道。

“道明臣。”半天没说话的小贝插嘴道。“他就是我师傅道明臣。”

几个青工象傻瓜似的转头先看了看道明臣,又怔怔地看着他胳膊上的文身,再看了看几个面无表情、留着醒目的红色胡须的壮汉,又看了看道明臣。

“麒脚、、、、、踏、、城西、、、?”大块头结结巴巴问道。

“严格来说,大家比较喜欢叫我“月经哥””!道明臣继续和蔼地说道。

“我的妈呀!”

铁尺和皮带扔了一地,青工们和炸了窝的鸟群一样,连车都没要,全都四散奔逃。

“我们不是船厂的,我们是纺织厂的。”还有个小青年居然回头喊道。

“***,我没把他们怎么样啊,怎么都这么怕我?”道明臣转过头问小贝道。

小贝遗憾地摊了摊手,把斧头掖进了怀里。

“白痴!”红胡子里的阿坤说道。看到道明臣看住了他,连忙解释道:“我是说那些傻蛋。”

一行人来到大酒店已经是起码十一点半左右了,管凌云老早站的远远的在台阶上等,看到道明臣过来,眉笑颜开地跑了过来。伸出肥嘟嘟的手帮道明臣架车,道明臣的永久是加重的,差点一个趔趄没抬的起来。

道明臣在旁边笑**地看着管凌云,逗趣地帮他扶了下腰。“管大老板,近来少运动一点,看你连辆车都提不起来了。”

管凌云用考究的袖子擦了擦汗,“是啊,老了,以前一袋化肥不费力气我能抗着跨过一道沟渠的,现在不行了。”

道明臣笑笑,搂住他往大堂走去,金碧辉煌的大厅里现在稀稀冷冷,弹钢琴的小妹也在和几个保安在唠嗑。

“还是不行啊?”道明臣左右扫视了一番。

“没法子啊,人都胆小。”管凌云摊摊手,耸了耸肩膀。

“后悔不?”道明臣两眼炯炯有神地盯住了他。

“道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小管这么多年来,有女人陪睡,有猪油下饭,还有什么看不开的。”管凌云也看住了道明臣的眼睛;“这是我惹出来的,也怨不得别人哪。”

道明臣没说话,半晌,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也不要急,我来给你想想办法。”

管凌云摇了摇头道;“难啊,现在饭店里陪酒的小姐家家都有了,生意真的到头了。我都请教过几个天都大学经济系的教授了,你知道他们说什么?他们说我品牌已经毁了,想翻身难。”

“你信那些白痴干什么?现成的八戒不拜怎么去拜猪头?”道明臣嗔道。

“您的意思是、、、、、?”管凌云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事你怎么不来问我啊。”道明臣大言不惭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您、、、?”管凌云有点忍不住的怀疑口吻。

“不要把你的心情写在头发上。”道明臣笑着说道:“我不喜欢别人不信任的眼神。”

管凌云尴尬地笑笑,把道明臣一行让进了包厢,包厢里是一个热气腾腾的火锅。红色的辣椒和鸡块在上下翻腾,边上还有几盘苍翠欲滴的时蔬。

“荷!松蛾炖笨鸡!”小贝尖叫道。

“不好意思,我这孩子就是这样实心眼。”道明臣朝管凌云笑笑。

“没关系,没关系!”管凌云诚惶诚恐地摇摇手;“今天我有个北区生意上的伙伴给我来电话,问有个西区叫小红袍的玩主问我认识不,我说是哪个啊,没听说过啊。跟谁的?他说是月经哥的徒弟,我就知道是贝哥您了。”

“欧必斯拉奇!传的够快的,不过是今天下午的事罢了,晚上你就知道啦?叫我什么?小红袍?真是够***威风的。”小贝已经坐了下来甩开了腮帮子在吃了,嘴里有点含糊不清。

“道上的事,咱们这些人肯定是最关心的,何况天都也并不大啊。”管凌云笑容可鞠地说道。

“这事已经过去了,咱们就不要再讨论了。”道明臣拿起瓶啤酒,手指在酒瓶盖上一弹,瓶盖飞出去老远。“咱们来讲讲你的饭店的问题,你也别闲着,拿双筷子坐我旁边来。”

管凌云吩咐包厢的服务员去厨房又拿了几只盐水鹅头过来,又加了几样精致的小菜,屁颠颠地坐在了道明臣的旁边。

“这东西好。”道明臣拿起一只鹅头,咬了一口夸道,很多的外地人无法理解天都人的饮食习惯,想不通居然有人喜欢吃这玩意,但真正的天都人却的确都喜欢吃,而且是很喜欢的那种。

“咕嘟咕嘟”道明臣仰起脖子灌了一气,身上也出了汗,就把背心也脱掉,光着膀子搂住管凌云说道:“你的饭店和我的三江阁非常的类似,都是靠女人起家,这点你承认吗?”

管凌云尴尬地点点头。

“日!你还不好意思啊?开人肉铺子需要黑势力做后盾,但是饭店却没这个行规,但是饭店毕竟和我的那个地方不一样,你们这儿讲究隐晦。很多想去寻欢却没那个胆子的人,就想到来你这里,对不对?”

“恩,对。”

“现在竞争很激烈,你有的陪酒小姐,别人也有了,这是自然规律,你不用灰心。现在的社会是讲新意的。你不能老是弄几个有姿色的女子陪酒,也要换一套方法了。”

“换什么?”

“虽然是女人,但是用起来却也有讲究。你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最好看?”

“师傅,我知道!”小贝嘴里塞着一块鸡腿肉,举起筷子喊道:“光着身子的女人最好看!”

“去**的。”道明臣抓起一堆油麦菜就砸了过去。“阿坤,你说说看。”

四个红胡子正在不紧不慢地喝着白酒,是洋河大曲。一人一瓶,他们吃菜很细,喝酒却很猛,不一会,瓶已经见底了。

“我认为我们关外的女人最好看。”阿坤眼睛亮了一下,“不象天都的女人,妈的腰只有一把抓,还成天说要减肥,个个象他妈小鸡似的,日起来也爽不到哪儿去。”

“阿坤,你小子似乎喝多了吧。”道明臣把脸拉了下来。但是忍不住他自己也笑了出来。

“我认为孕妇最好看,有句话不是说怀孕的女人最美吗。”另外一个叫阿轮的红胡子插嘴道。

“有点道理。还有谁补充点。”道明臣夹起一块鸡肉给管凌云,管凌云激动的手都在抖。

“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来说一句,我上学时,曾偷看过一个女孩洗澡,她那时侯还有最后一件衣服没脱,我就被人逮住了。逮住我的是学校驻扎的工宣队,全是膀子粗的象沙锅的大汉,把我一顿胖揍啊,但是这么多年,我看过的女人也不少了,但一直再没那种感觉、、、、、、”管凌云吐沫四溅地还在讲。

“停!”道明臣喊道。

老管一下子嗓子拎在哪儿,讲又不是,不讲又不是,把老脸憋的通红。

“讲到点子上了同志们哪。”道明臣丢下了筷子;“你说的一点没错,朦朦胧胧的女人才是最美的。男人都有个共性,就是但凡是得不到手的才是最美的,容易得手的即使是很漂亮,也因为没有神秘感而不值一提。这就是关键了。”

管凌云一下字站了起来,“你是说、、、、、、”

“搞一个大水族箱,一定要大!里面养上最好的海鲜,放在最豪华的包厢里,让那种身材最好的女孩穿上那种纱绸做的衣服,潜到水里,客人点什么,她就捞什么,记住,一定要被水一泡,有那种看不清却又似乎看的清的朦胧感。”道明臣微笑着说道。

管凌云鼓起了掌;“只有上帝才能有这样的构思,这玩意叫什么名堂呢?”

“美人捞。”道明臣重复了一遍;“就叫美人捞。”

“好美的名字。”管凌云喃喃道。

“师傅,你说的我都差点翘起来了。”小贝做了个鬼脸。

旁边的服务员的脸红的就象柿子一样,她原本是良家女子,听到一帮男人这么谈论女人,自然有点脸红。

“碍、、、、阿莉,你先出去。”管凌云有点感觉到她的局促,于是吩咐道。

“这样吧,我再过几天要办酒席,你先给我准备好,我要先给你做个广告。”道明臣拿毛巾擦了把汗。

“太感谢您了,臣哥!”管凌云有点手足无措地说道。

“不用了,你走到今天这步,我有责任。”道明臣挥手阻止了管凌云的进一步举动;“书本上有句话我记的最牢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不管你当初是怎么想的,对我有过用的人我绝不会亏待。”

“绝不会。”道明臣眼光灼灼。

“你放心,臣哥,你的酒席我一定给办的漂漂亮亮。”管凌云哽咽道。

“好啦,再拿点西洋菜过来,没想到这菜涮火锅这么好吃,对了再拿点鹅头来。”道明臣拍了拍管凌云的肩膀。

谁也没注意到送菜的服务员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狡桀的笑。多年后,已经成为了美女作家的她,在书里曾经详细描写过“美人捞”这一奢侈的享受,并作出了委婉的批评。始作俑者根本就没想到,这个平凡的女孩居然也有不平凡的一天吧。

平凡的永远只是人的外表而不是人。

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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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个兄弟说〈横扫千军〉不错,我由于工作继续泡汤,就跑去看了看,果然不赖。原本想不上传的,心里实在是舍不得兄弟们,日,硬着卵皮上吧,凑一章,不知道写什么鸟东西。大家凑合着看。

有点癫兄弟好,〈无家〉的确写的好,好的让我嫉妒的那种,妈我怎么写不出那样的?(我和无家的作者并不认识,大家不要以为我是替他吹。好就是好,静官有原则。)

笑舞天下兄弟好,五月鹰飞兄弟好;感谢你们这些在我停止更新时依然关心我的读者。今天的更新其实就是我心中不忍。妈我都要睡马路了,还酸的唧唧呱呱的,真是的、、、、、、、、

灵魂的悸动兄弟好,〈江湖〉里没有最后活着的混混,无墨阿哥有句话叫“亡命徒终究是要亡命的。”道尽真缔。

江北浪子兄弟好,我是江都人。看了兄弟的评论,我认为兄弟可以做起点的特约评书员了,比起那些空洞的评论,兄弟你的书评更能契合我的心。只是我不同意的是,〈江湖〉里的没有主角正是无墨阿哥的出色之处,他笔下的角色个个都很出采,或卑劣,或仗义,或龌龊,每个都很传神。雾满大大和我一样都是〈江湖〉的读者,也算是跟风之作,有可能太监。

我给〈血色的暗流〉最初的初衷就是想写个男人的故事,至于他是黑是白,没考虑过,也不屑考虑。网上有太多的**比义气粗大的主角了,我想写,但是可能写的又不好,很可惜。

秦皇,汉武兄弟好,虽然目前内心凄苦,但看到你的书评,还是很开心的说。

峰子兄弟好,特感谢关心。你的票也拿出一点支持一下军刀大大吧,我心不黑,每个人一票就好。

愚人2000兄弟好,快意恩仇是男儿本色!对血色的创作动机,我写在江北浪子的回复里了,你可以看看。也不是说我原本想把小道创作成“侠”,我只想写个男人,虽然写的不成功。

怕瓦&落地兄弟好,老乡来握个手先。

耀名兄弟好,感谢你的支持,第一次发书评吧?欢迎加入啊!

感谢一切支持我的书友们,没有你们我无法支持下去。今天看了收藏,又有人删除了收藏。可能是因为我说暂停更新得罪了他们了,静官真是寒啊、、、、、、、我的书真的那么碍地方么?才几天而已呀。今天的更新不是怕有人再删除收藏,而只是为了对的起我的忠实的书友们。

不知道哪天是头,但我知道,有你们的陪伴,我总有出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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