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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的家族 第173章 扩大规模生产

作者:纸上的岁月年华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11 14:48:49 来源:小说旗

几天之后老憨还是给家里又添置了两套石磨,家里的红薯本来就很多了,那些人还是源源不断的拿着红薯来换东西,这些红薯也必须处理掉一部分。

只是没有再买毛驴,找来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妇人,把红薯加工成了红薯淀粉。找这样的人太容易了,周围的人抢着来干,目的是想学加工淀粉的手艺。

把红薯清洗切块,再到石磨上磨成糊糊,冲洗,过滤,沉淀,晒干,每一个步骤他们都做得很仔细,学的很认真。

等学会了,他们就回到家里,把自家的小红薯也拿出来,一番操作加工成了淀粉。

扔在地里没人要的小红薯,这样就可以卖钱了,虽然需要一些力气和时间,但在他们看来是非常值得的。

勤劳的人还是非常多的,有人还到地里特意又翻找了一遍,把以前看不上的小红薯,高高兴兴的装到筐子里,用扁担挑回了家。

这一下惹的别人眼热了,也想尽办法找熟悉的人学做红薯淀粉,在乡土社会里,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老憨家的摊子仍旧红火,女人们很快就发现过来卖红薯淀粉的人,有的压根就不熟悉,也不是自己家教的。

不管那些,只要质量好,照收不误,这可是老憨专门吩咐过的。

眼看着家里的红薯淀粉越来越多,女人们非常的开心,她们也不怕这东西多的,加工成粉皮粉条就是了。

清风他们非常乐意卖粉皮粉条的,这东西可是畅销货,非常受欢迎的。

等到冬天上了冻,老憨终于扩大了规模,把人分成了几伙,自己人负责,掌握火候,把淀粉烫熟。

然后再让别人揣打淀粉团, 再有另外一伙人在钻了眼儿的瓢里,锤打成条,直接绵延到热气腾腾的开水锅里。

开水锅旁边更加热闹,有人在捞粉条,有人在烧火。另外有一部分人把捞出来的粉条赶紧挂到架子上,这通常是由女人来完成的。

架子上成排成排的粉条,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好壮观的景象,这种壮观让人看得心满意足。

用这样的方式加工粉条,效率提高了太多了,老憨叹息道:“院子还是圈小了,当年应该盖的再大一点,现在盖也不可能了……”

女人们非常知足的,大女人说道:“行了,可以了,这样子比自家做效率高太多了,就是怕他们学了去!”

老憨笑着说道:“不是说过了吗?他们学会了也不要紧,不会对咱家的生意有太大的影响的,他们会做,也做不了多少。我们家可以卖到远一点的地方,做的多才能赚更多的钱……”

几年之后,还真的有人学会了,还真的做不了多少,真的没怎么影响老憨家的生意。

那时候粉皮粉条之类的东西,市场需求量还是很大的,本身的原料并不贵,成品还能长期储存,无论是来客人还是自家吃,做荤的,做素的,味道都非常好。所以这东西一直到现在都非常的普及,也非常的受欢迎。

正是粉皮粉条这样的东西,赋予了红薯更高的价值,更长久的储存方式,才让人们在每一年里都会种一些红薯,遇到灾荒年的时候,才拿得出这高产的红薯,救了很多人的命。

而那些种红薯少或者没有种红薯的地方,每到饥荒年饿死人,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后,这片大地上,诞生了一批科学家, 培育出了更好的,更高产的粮食种子,大大的提高了庄稼的亩产量,饿死人才成了历史,饥荒才离人们远去。

当有人问培育高产水稻的科学家:“你培育出这么高产的水稻,是不是害怕饿死人的场景再出现呢?”

那位科学家用平淡而又自信的语气说道:“不可能了,不可能了……”

他那骄傲淡然而又自豪的眼神,让很多人激动的湿润了眼眶。

直到那个时候,红薯才没有那么重要了,变成了一种改善口味的粗粮,正式的失去了救命粮的称谓。

在老憨生活的那个年代,人们还用红薯做了另外一种非常受欢迎的东西,那就是地瓜烧,一种非常甘醇又非常烈的酒。

那时候的人们非常喜欢这种酒的,老憨一直都在出售这种酒,也想过有一天如果能酿造这种酒该多好啊!

可惜地瓜烧的酿造方法,是很严格的秘密,花钱也没有人教给你怎么酿造的,老憨只能无奈的继续寻找机会。

没有饥荒,没有瘟疫的年景里,庄户人的生活还是很惬意的,农闲的时候,凑在一起聊聊天儿,很舒服的。

有个人坐在墙根儿,抽着旱烟,一会儿就有几个人凑过来聊天儿了,其一个人凑到他跟前,掏出烟袋来,“哥啊,今天出门忘了带烟叶了,借我把烟叶抽。”

那人掏给他一把烟叶:“瞧你那穷命。连把烟叶都没有,自己不会种点儿?”

那人笑了笑,接过烟叶,装上一锅子抽着:“我的命是真不好啊。就我那点儿地儿啊,种粮食都不够吃的,哪里还能再种烟叶呀?还真是穷命啊。”

抽了两口笑笑说:“一命二运三风水。老子一样都没占上,我好得了吗我。”

另一个人凑了过来:“是啊,有一样就不错了。哪有占全的呀?”

“还真有占全的,你还别不信!”说着指了指老憨家。“你瞧瞧人家的日子过的。命好运气就好,运气好了就能占着好风水,有好风水,日子就过得好,就能娶着好媳妇儿,好媳妇一旺夫,日子就能过得更好了,真让人眼馋呀。”

又凑过来两个人问他:“你说的哪个好媳妇儿旺夫啊?”

“当然是他家清风的媳妇了,长得一般,居然能在炕头上孵出小鸡儿来。你说气人不?他家有100多只鸡呢,想吃的时候就杀上几只。”

他边上一个人点头说:“长得不漂亮,年龄还大,那小子是有名的能人,还上赶着去娶人家,原来是看出来人家旺夫了呀!”

对面的一个人抽了一口烟,点点头说:“旺不旺夫我不懂啊。又孵小鸡儿,又生孩子的,还真让人羡慕呢。清风那小子啊,出门带着咸鸡蛋,回来就给他杀鸡吃,真他娘会享福。”

又一个人白了他一眼,说道:“这不是旺夫,这是啥?可不像我,今年就养了10只鸡,还没长大呢,就死了一半,好不容易快长大了,黄鼠狼又拖走两只,剩下三只,还有两只不下蛋的,我就杀了一只吃了,女人就把我给打出来了,命苦啊!”

正说着呢,有个女人气冲冲的过来了。一边往这走,一边骂:“石头他爹,你这个天杀的混蛋,就一只会下蛋的鸡,你还给杀吃了,你今天给老娘说清楚,孩子连个鸡蛋都吃不上了,你还过不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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