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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觉得成仙开心过 第236章 红米

作者:苹果咖啡味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04-30 18:29:59 来源:平板电子书

又是一日上午。

“我得进城一趟。”

“哪个城?”

“当然是幽州城。”欧阳清风收拾着药箱:“你真以为我在这镇子村子里靠着一家小医馆就能养活自己?”

他摇着头说:“不论是手头的这些药材还是生活花费,都得是给达官贵人看病得来的,其中有一些病对外人说不得,需要我亲自去一趟。”

挣钱养家在什么时候都不容易。

“懂了,需要人跟着你一块儿?”

“倒是不用,对方会派来人的。”欧阳清风刚刚说着,门外就传来了马蹄声。

一行披甲的护卫来到了村镇的医馆里。

“清风公子,可准备好了?我家大人等着您呢。”

“嗯,走吧。”欧阳清风点点头。

临走前,留下一句:“如果我今天之内回不来,会派人来知会你们一声。”

白轩问:“如果你到了晚上也没回?”

欧阳清风传音入密道:“那就不必等我回来了,直接带上哑娘离开这里。”

“我可是南楚人。”白轩低声问道:“带她去哪?”

“你自己问。”欧阳清风语气里满是随意:“我跟她又不熟,也不欠她什么,但她救了你,你总不至于不管她吧?”

白轩觉得这太虚公子里话里有话,肯定藏着什么没说。

目送欧阳清风被人送上了马车,一行护卫很快在扬起了尘土的道路上远去消失。

白轩靠在门边上,一时间见不到欧阳清风了,暂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旁边哑娘也蹲坐在门前,双手托着腮帮。

“你平日一般做些什么?就在这里发呆?”

哑娘想了想,比划了一个‘摸鱼’的动作。

“你倒是好水性。”白轩想了想,望着一旁的钓竿,寻思着是不是能去钓鱼。

足足半个月的时间修身养性,不能动用真气,他也不觉得多么枯燥,只是觉得稍显无聊。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正事可做。

由于江城子已经丢了,他手头只剩下孤鹜这把剑,因此也已经开始重新滴血认主,尝试和孤鹜进行对话,建立联系。

进程远比起初的江城子快上许多。

半个月的时间,孤鹜剑的灵性已经渐渐凸显。

相较于聊发少年狂的江城子,孤鹜更像是一把很忧郁的剑,就像是被迫和妻子分离的老男人一样忧郁而愁苦。

正因它的特性,白轩每次和它对话的时候,都会被它影响到心态,稍感emo,跟打开了网抑云一样,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感受眼泪从面颊划过……为什么会流泪?大概是因为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虽然这性质很生草,但如果进一步放大它的特性,会进一步影响人的心智。

江城子这把剑是锋利的象征,所有特性都集中于锋利和斩杀这一点上,因而没有自我表达;孤鹜则是自我表达过于强烈,以特定的意境驱动它,砍谁谁EMO,戳谁谁抑郁。

这么一寻思,闻人钥的七情剑意,说不定正适合它。

但白轩定然是不会认真去练剑的,他什么身份,根本不用练,时间到了自然就悟了。

无聊之余,他从须弥戒里翻找了一会儿,拿出来一个大富翁的地图,铺在地上。

“来玩一会儿桌游。”他说:“规则我教你。”

哑娘眨了眨眼睛,眼神里透出一些古怪。

……

马车去往幽州城的路上。

欧阳清风原本正在闭目养神。

忽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马车朝着路边停靠,避让开了主路。

足足三十多骑在官道上飞扬。

从甲胄来看,应当是属于幽州军。

不过应该不属于公孙胜麾下的亲卫。

公孙胜此人不单单好战喜功,野心勃勃,而且有一定的强迫症。

他麾下精锐禁卫一定是白马,白马轻骑擅骑射,来如风去如影,速度极快,因此才能压制草原人,属于是完全吸纳了草原人的作战风格的上位压制,制下轻骑数量三千人,都是亲卫和禁卫,其他的幽州军则是另有编制。

虽然这群骑兵都是骑着黑马,但无一例外都是披着甲胄,也应该是幽州军中的精锐。

三十骑出城不算是小数量。

欧阳清风匆匆看了一眼,却是没注意到,在一名骑兵的腰间夹着个被披风包裹起来的小乞丐。

……

三十多精锐骑兵疾驰过官道。

“刚刚那马车是?”

“应该是公孙家的,听闻公孙太守女儿身体不好,四处寻名医来医治。”

“公孙胜倒是舍得,四处花钱请名医,确实快连军饷都发不起了。”

为首几名骑卒暗中说着话。

其中一人说起某些话时,愤怒的多用了几分气力。

被夹在胳膊下面的小乞丐感觉骨头被勒断了,急忙求饶:“军爷饶命!”

“你可别给他勒死了,还要这小东西带路呢。”

“大哥,就为了点白米,至于跑这一趟?”

“你懂什么,这白米质地如同白玉,放在江南也是上好的贡米,怎么会平白无故出现在幽州之地?”为首的百夫长捏着胡须道:“平民凭什么能吃的上这种好米?来路肯定有问题,而且这米也不是陈年的米。不觉得有古怪?”

“大哥,俺们脑子不聪明,你给说明白点呗。”

百夫长骂了一句:“都是群夯货!这不明摆着是有南楚的间谍在这儿呢?”

一名骑兵奇怪道:“可如果是间谍,会明目张胆的用这种白米?”

“他明目张胆的用还是偷偷摸摸的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用了。”

百夫长语气平淡里透着肃杀的冷意。

“既然知道了,把这些不属于他们的米收缴上来就是咱们的任务。”

“而且,你们也不想饿肚子了吧!”

说着说着,百夫长满脸横肉的发着狠,咬着牙。

“军饷发不上来,老子还得豁出命去杀草原蛮子,凭什么?”

“现在正好有一个地方背叛了北周暗通南楚,那里面不知道藏着多少石白花花的大米,光是拿回去就足够吃上好几个月,随手一倒卖就是好几百两银子!”

“你们说,这泼天的富贵,一个个的都不想要?”

几乎所有骑兵的喉咙都滚动了一下。

当然是想要的。

幽州之地苦寒,粮食谁能不缺?当兵的也不见得一天能吃上两顿饭。

“所以我们要把粮食抢回来。”一名骑兵被说动了,红着眼睛喊道:“妈的,干了!”

“放你娘的屁!”百夫长骂道:“咱们这是去剿灭南楚派过来的谍子,懂不懂!”

“对,老大说得对!”

一群幽州的精锐骑兵转眼间就成了对着老百姓磨刀霍霍的屠夫。

古代,军队劫掠百姓实在再正常不过。

破城后允许士兵劫掠城池都成了一种默认的奖赏。

士兵这个职业既不高尚也不神圣,自登上历史舞台起,它就没有被赋予什么神圣的使命,本就是为了杀戮和掠夺而生。

现有的人类历史上,唯有那么一支军队超越了士兵的根本定义,从掠夺者成为了守护神。

而这个时代的人远远没有那种觉悟,甚至许多自诩文明的现代国家也是同样。

嘴上说的都是主意,内心算计的都是生意。

百夫长骑乘着马疾驰在道路上,表情冷冽,实则内心在窃喜和嘲笑。

他内心的算计其实比他口中说出来的,还要更多一层。

即便是抢到了白花花的大米,换到了一些银子,那又能怎么样?

能在幽州军里平步青云?

能花钱捐个千夫长出来?

还是一样要在军队里夹着尾巴做人,连个校尉都混不上!

因此,他昨日带着小乞丐手里的白米去见了一名贵人,贵人来自于洛城……洛京!

这位贵人给他出了个主意。

“去把白米抢回来,但不单单是抢米粮,也要做的彻底点,最好是……屠村!”

“如今整个幽州都对公孙胜不满意。”

“军饷迟迟发不出来,连军队的粮草都不够用,幽州的世家都快被公孙胜榨干存粮。”

“百姓日子同样过的十分艰苦,这时候如果军队屠村掠粮的事发生,将会极大的损害公孙胜的民间声望。”

“如果公孙胜不处理屠村的军中士兵,那就会引发民愤,至于那是不是公孙胜下令和纵容的,并不重要。”

“如果处理了,就会让军中人心不稳,毕竟为了几个贱民就对军队开刀,谁还敢跟着他?”

“记得,一定要把事情闹大,偷偷摸摸的成不了事。”

“事态闹大后,公孙胜镇不住,幽州刺史发出来,你还用担心自己的前途不够光明坦荡?”

百夫长听到这番话顿时热血沸腾,一想到自己将来或许还有个将军可做,更是贪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屠村不就是杀人。

他这类事干得多了!

而且,村子里都是些老弱,即便是精壮汉子,没武器没甲胄没修为,又能吃得住几刀?

……

在小乞丐的指引下,三十多名骑兵一路疾驰着抵达了村子。

村中的人见到这么多骑兵,急忙去叫人,很快村子里威望较高的村正便出面,年纪大了一些,也感到了对方的压迫感,弯下腰:“各位军爷有何贵干呐?”

百夫长直接将一小袋子的白米丢在了村正的脚下:“这米是你们村子里的?”

白花花的大米洒在地上,村正下意识弯腰去捡。

下一刻,百夫长直接拔刀,战马前驰,砍下村正的头颅。

老人的脑袋掉落在地上,滚动了两圈,凝固着茫然的神情。

“果然是南楚的谍子!竟然偷袭伤我!”

百夫长拿着刀子在手背上划出一道血痕。

他举起刀来,狰狞嘶吼:“兄弟们,杀了这群反贼!”

“一个活口都别留下!”

战马嘶鸣,冲向吓到腿软的人群。

小乞丐跌坐在地上,双手颤抖着捧起地上掉落的小袋米,呆呆的望着眼前已然化作人间炼狱的村落,骑兵们四处冲杀,肆意屠戮着没有反抗之力的平民百姓。

一把刀从后方贯穿了他的胸腹,血液喷涌而出,洒落在纯白色的大米上。

他身体微微一颤,全身的力气都在流逝。

缓缓的倾倒在地面上,一动也动不了。

视线定格在被血液染红的纯白大米。

宛若泣血白玉。

真好看啊……

味道也很好吃。

他想着。

可是,这么好看的米……

为什么,会害死这么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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