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仙侠玄幻 > 长风传 > 第十六章 伏凌受罚

长风传 第十六章 伏凌受罚

作者:青云直上丶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02-01 09:10:17 来源:平板电子书

雾雨峰,洞府内,顾长风看着眼前堆成小山的灵石微微发呆。

宗门任务奖励以及和钱权、李丹交易后,他的灵石已经突破了7000块,对于炼体境来说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有了充足的灵石作为保障,他需要好好规划接下来的修炼。

现在寿元还剩余156年零5月,仅仅两三个月的时间,他就将500年寿元消耗大半。

“先买100颗延寿丹吃了再说。”顾长风看着寿元余额,心中有些不托底,准备先买延寿丹,补充一下寿元。

灵石减1000块,寿元增加90年,剩余寿元:246年零5个月,平均每颗延寿丹为他增加了4年半的寿元。

“200多年的寿元,6000多块的灵石,足够我修炼到炼神境了,不过在这之前最好能申请见师尊一面,解决一下自身瓶颈的问题。”

“小七,师尊有令,近期不得外出,七日后在擎天峰,师尊要召见所有弟子。”就在顾长风暗自思量的时候,传音符传来了六师兄伏凌的声音。

“好的师兄”顾长风回复道。

灵力无法增长,他也没有办法修炼,顾长风又买了一枚甲兵符,准备在这几天锻炼一下实战,若是有空余时间,也可以逛逛宗门典籍阁之类的地方,补补基础知识。

寿元余:196年零5个月....

.....

七日后,擎天峰。半山腰处有一处人工开凿的平台,平台无任何建筑物,仅有几棵野草、苍松,光溜溜的看来有些突兀,这是青云门战宗宗主卫青为弟子打造的地方,半山腰寓意提醒弟子要时刻以顶峰为目标,修行之路不可懈怠,要不断攀登。没有外物装饰寓意提醒弟子,修行一道,要以己为本,不要过度依赖外物。

顾长风第一个到达,立于一侧默默等待。

六师兄伏凌曾告诉他,位于此峰时,师尊未出现之前不得随意交谈,顾长风谨遵教诲,面对陆续到来的师兄、师姐仅是拱手施礼,并未出声。

二师兄,秦放之;三师姐,闻清莹;四师兄,岳青海;五师姐,白诗若;六师兄,伏凌,几人沉默而立,默默等待师尊到来。

片刻,一阵清风拂过,顾长风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白袍男子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看着眼前丰神俊朗的师尊,他恍如隔世,启灵时一个月的悉心教导浮上眼前,他能感受到,师尊对他的真心相待,那种长辈对晚辈发自内心的关爱。

“弟子拜见师尊。”众人齐声问候,躬身行礼。

“无需多礼”卫青挥了挥手,说道,“为师即将远行,今日叫你们过来为师要嘱托一番,在赐予你们一些东西。”

“放之”

“弟子在”二师兄秦放之沉声应道。

“此处有突破凝神境瓶颈丹药两枚,辅助修炼丹药若干,可提升法宝品质的材料两份,以及为师为你留存的凝神境突破心得”卫青轻挥左手,一个储物袋轻飘向秦放之,“为师要你百年内修为提升至凝神境,以你的资质,可以做到。”

“弟子领命,谢师尊赐宝。”秦放之有些错愕,但还是压下疑问,接过储物袋。

“清莹、青海、诗若”卫青说道。

“弟子在”三人应声而答。

“为师要你们在一个甲子内各提升一个大境界,虽有难度,但你们三人要尽力而为,这里面的资源足够你们修炼所用,这些年为师对你们三人疏于管教了。”卫青说罢,抛出三个储物袋分别飞向三人。

“弟子领命,谢师尊赐宝。”三人有些难堪,这些年他们三人各有各的事情在忙,确实荒废了修炼,境界提升缓慢。

“伏凌”

“弟子在”伏凌的声音有些发颤。

“你顽劣不堪,不知进取,修为停滞多少年了?”卫青面无表情的说道。

“弟子知错,弟子已经停在炼神境九级六十余载。”小胖子连忙躬身认错。

“你仗着师门威名,与各门派修士称兄道弟,贪恋女色,六十年修为没有寸进,为师罚你闭关修炼百载,不到融虚境不得离开洞府半步!”卫青板着脸说道。

“啊?师尊开恩啊!百载不能出洞府....”小胖子的心在滴血,别了我的红颜们,胖爷被禁足了。

“你的资质在弟子中最好,确不思进取,你说当不当罚?”卫青越说越气,“放之,你作为师兄,非但不管教师弟,却百般包庇纵容,明日去执法堂领雷鞭三百!”

见伏凌不停地给秦放之递眼色,卫青似乎更生气了,连秦放之一起罚了。

“弟子遵命!”小胖子你自求多福吧,师兄自身难保啊!秦放之心中苦闷,三百雷鞭,要了命了。

顾长风也很是惊讶,他知道六师兄平日里嘻嘻哈哈的没有正经的样子,不喜好修炼,没想到还是个色胚子,啧啧,六十载未有寸进,难怪师尊如此生气。

“长风”卫青将目光转向顾长风。

“弟子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