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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 王兰

作者:蒲松龄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06 19:06:14 来源:小说旗

利津王兰,暴病死,阎王覆勘,乃鬼卒之误勾也。责送还生,则尸已败。鬼惧罪,谓王曰:“人而鬼也则苦,鬼而仙也则乐。苟乐矣,何必生?”王以为然。鬼曰:“此处一狐,金丹成矣。窃其丹吞之,则魂不散,可以长存。但凭所之,罔不如意。子愿之否?”王从之。鬼导去,入一高第,见楼阁渠然,而阒无一人。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际。气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月中;一吸,复落,以口承之,则又呼之,如是不已。鬼潜伺其侧,俟其吐,急掇于手,付王吞之。狐惊,盛气相尚,见二人在,恐不敌,愤恨而去。王与鬼别,至其家,妻子见之,咸惧却走。王告以故,乃渐集。由此在家寝处如平时。其友张某者,闻而省之,相见话温凉。因谓张曰:“我与若家世夙贫,今有术,可以致富。子能从我游乎?”张唯唯。王曰:“我能不药而医,不卜而断。我欲现身,恐识我者相惊怪,附子而行,可乎?”张又唯唯。于是即日趣装,至山西界。遇富室有女,得暴疾,眩然瞀瞑。前后药禳既穷。张造其庐,以术自炫。富翁止此女,甚珍惜之,能医者,愿以千金相酬报。张请视之,从翁入室,见女瞑卧,启其衾,抚其体,女昏不觉。王私告张曰:“此魂亡也,当为觅之。”张乃告翁:“病虽危,可救。”问:“需何药?”俱言不须,“女公子魂离他所,业遣神觅之矣。”约一时许,王忽来,具言已得。张乃请翁再入,又抚之。少顷,女欠伸,目遽张。翁大喜,抚问。女言:“向戏园中,见一少年郎,挟弹弹雀,数人牵骏马,从诸其后。急欲奔避,横被阻止。少年以弓授儿,教儿弹。方羞诃之,便携儿马上,累骑而行。笑曰:‘我乐与子戏,勿羞也。’数里入山中,我马上号且骂,少年怒,推堕路旁,欲归无路。适有一人捉儿臂,疾若驰,瞬息至家,忽若梦醒。”翁神之,果贻千金。王宿与张谋,留二百金作路用,余尽摄去,款门而付其子。又命以三百馈张氏,乃复还。次日,与翁别,不见金藏何所,益奇之,厚礼而送之。逾数日,张于郊外遇同乡人贺才。才饮赌,不事生业,其贫如丐。闻张得异术,获金无算,因奔寻之。王劝,薄赠令归。才不改故行,旬日荡尽,将复寻张。王已知之,曰:“才狂悖,不可与处,只宜赂之使去,纵祸犹浅。”逾日,才果至,强从与俱。张曰:“我固知汝复来。日事酗赌,千金何能满无底窦?诚改若所为,我百金相赠。”才诺之。张泻囊授之。才去,以百金在橐,赌益豪。益之狭邪游,挥洒如土。邑中捕役疑而执之,质于官,拷掠酷惨。才实告金所自来。乃遣隶押才捉张。创剧,毙于途。魂不忘于张,复往依之,因与王会。一日,聚饮于烟墩,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听。适巡方御史过,闻呼搜之,获张。张惧,以实告。御史怒,笞而牒于神。夜梦金甲人告曰:“查王兰无辜而死,今为鬼仙。医亦神术,不可律以妖魅。今奉帝命,授为清道使。贺才邪荡,已罚窜铁围山。张某无罪,当宥之。”御史醒而异之,乃释张。张制装旋里。囊中存数百金,敬以一半送王家。王氏子孙,以此致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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