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其他 > 烬墟叩天门 > 第90章 灵界:宿敌再临

烬墟叩天门 第90章 灵界:宿敌再临

作者:赤道炎兔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09 03:38:41 来源:小说旗

林默与冷轩战胜深渊主宰,灵界迎来短暂的休养生息。灵界的城镇中,交易市场再度热闹起来,年轻的修仙者们围聚在一起,热烈讨论着林默的英勇事迹,眼中满是崇拜与向往。林默却在灵霄殿后的静室里,眉头紧锁,反复推演太古魔神封印的破解之法,地上堆满了写满符文与心得的竹简。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未完全照进灵霄殿,急促的钟声骤然响起。林默和苏瑶瞬间出现在大殿,只见灵界各地的传讯弟子满脸焦急,跪地禀报:“灵界多地灵植枯萎,河流干涸,灵力波动紊乱,仿佛被一股神秘力量抽离。” 林默心中一沉,还没来得及细想,冷轩匆匆闯入,声音带着前所未有的紧张:“林默前辈,我刚感知到一股熟悉又强大的力量,在灵界极北的寒渊涌动,是太古遗族的气息!”

苏瑶下意识地看向林默,眼神中满是担忧与关切:“此去危险重重,你万事小心。灵界有我,你放心。”林默微微点头,拍了拍苏瑶的手,转头对冷轩说道:“走,去寒渊。” 二人化作流光,向着灵界极北飞驰而去。

越靠近寒渊,呼啸的寒风愈发刺骨,风中夹杂着令人胆寒的邪恶气息。寒渊边缘,往日清澈的冰川如今布满黑色裂纹,散发着诡异的幽光。林默运转太古星辰诀,星辰之力在周身流转,形成一层淡蓝色的护盾,抵御着刺骨的寒意与邪恶气息。冷轩则集中精神,感知着周围的异常波动。

刚踏入寒渊,一群通体漆黑、身形如狼的魔狼从冰缝中窜出,尖牙上滴落着散发恶臭的涎水。林默眼神一凛,星辰耀光剑瞬间出鞘,剑身上星辰之力涌动,挥出一道道璀璨剑气。魔狼被剑气击中,发出声声惨叫,但它们悍不畏死,依旧疯狂扑来。

冷轩突然喊道:“林默前辈,这些魔狼的力量似乎被一股黑暗意志操控,攻击它们的眼睛,那里是力量汇聚之处!” 林默闻言,立刻改变攻击方式,星辰之力凝聚于剑尖,精准刺向魔狼的眼睛。随着魔狼一只只倒地,林默和冷轩继续深入。

在寒渊的深处,一座巨大的黑色宫殿拔地而起,宫殿周围环绕着黑色的雾气,雾气中隐隐有无数怨灵咆哮。宫殿大门紧闭,门上刻满了太古遗族的神秘符文。林默刚靠近大门,符文突然亮起,一道强大的力量将他震退数步。

冷轩仔细观察符文,发现其中的能量波动规律,与林默一同按照规律注入灵力。随着符文光芒的逐渐稳定,大门缓缓打开,一股浓烈的腐臭气息扑面而来。宫殿内,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缓缓浮现,正是太古遗族的大长老。

大长老发出一阵阴森的笑声:“林默,没想到你还是来了。今日,就是你的死期,灵界也将随你一同覆灭。” 说罢,大长老挥动手中的黑色魔杖,黑色雾气瞬间凝聚成无数尖锐的冰锥,向着林默和冷轩射来。

林默施展出幻星诀,虚幻的星辰光影瞬间笼罩四周,干扰着冰锥的轨迹。冷轩则运用感知之力,试图寻找大长老的破绽。林默趁机施展出混沌幻星破穹,强大的力量裹挟着星辰与混沌之力,冲向大长老。

大长老却不慌不忙,魔杖一挥,一面由黑暗力量凝聚而成的护盾瞬间出现,轻松抵挡了林默的攻击。林默意识到,这次的对手比以往更加强大,太古遗族似乎找到了新的力量来源。

在激烈的交锋中,林默发现大长老的法术与寒渊的力量相互呼应,每一次攻击都能从寒渊中汲取更多的力量。他当机立断,运转混沌融合之力,试图切断大长老与寒渊的力量联系。

随着混沌之力的涌动,寒渊中的力量开始出现紊乱,大长老的法术威力也随之减弱。林默见状,施展出混沌天衍幻星灭世,这是他融合多种力量的最强招式。光芒带着毁天灭地的气势冲向大长老,大长老脸色大变,全力抵挡。

就在双方力量僵持不下时,冷轩突然发现大长老魔杖顶端的宝石闪烁异常,似乎是他力量的核心所在。他连忙大喊:“林默前辈,攻击他的魔杖宝石!”

林默眼神一凝,所有力量瞬间汇聚于剑尖,刺向魔杖宝石。随着宝石的破碎,大长老发出一声惨叫,身体摇摇欲坠。林默乘胜追击,施展出混沌天衍幻星镇魔,彻底将大长老击败。

随着大长老的倒下,黑色宫殿开始崩塌,寒渊的邪恶气息也逐渐消散。林默和冷轩疲惫地走出寒渊,回到灵界。

灵霄殿内,林默将寒渊的经历告知众人,苏瑶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但林默知道,太古遗族不会善罢甘休,他决定进一步加强灵界的防御,探寻太古遗族新力量的来源,彻底消除灵界的隐患。在未来的日子里,林默依旧是灵界最坚实的守护者,他的传奇故事,也激励着每一个灵界修仙者,为守护灵界的和平与安宁,不断拼搏。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