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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捡钱发家致富 第11章

作者:老马爱喝水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5-13 10:55:43 来源:平板电子书

“当铺?哦,当铺在后街啊,那边铺子还行,你要当什么?我大概知道一些行情,我可以告诉你,黄金现在是……”

老板人是真的不错,等外面一安静,周围有人开门的声音传来,老板也说了一些当铺的规矩还有黄金以及一些珠宝首饰的兑换行情。

余诺依从当铺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有了三千五百块港币。

本来以为挺多,然后当她走到一家牛肉面馆门口的时候,看到一碗面要十五,顿时觉得穷死了,89年的面,却是2015的价格,难怪那么多人不要命的偷渡过来。

有了钱,余诺依心里也有了些底气,开始在街道上溜达起来,一些港风的老款服饰,别说,哪怕是现代人眼光,也觉得很时髦,是真好看。

随便一套衣服,就是两百多……这价格,在内地,能把人吓死。

走进一家化妆品店,看到老版本的雪花膏,七块钱三盒,放在一只纸盒子里,算一整条,她直接买了三条,这个年代的东西材质干净,用起来也放心。

再看其他,拿了两只口红,就没太多兴趣了。

踏出化妆品店,不经意的转头,看到了一处卖手表的店,‘宝戟’!!

她记得,Y国的一款收藏价值最高的机械手表,在现代一块可以拍出千万的价格,就是这个‘宝戟’,之所以记得它的名字,是因为她的导师喜欢,她经常会看到导师办公室桌面上放着机械手表的杂志,封面最大的那款就是‘宝戟’的。

这个牌子在1995年,突然就宣布破产,从那以后,宝戟的手表就成了上层社会的名牌。

好多有钱人为了彰显身份,都会想尽办法去买一只这个品牌的手表,一点不嫌弃是二手货,价格被炒成的天价。

“您好,小姐,您要看哪一款表呢?”一道温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余诺依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走进了店里。

为了预防万一,她继续装哑巴,在小本上写字,“最贵的一款大概多少钱?”

柜台小姐看到这行字,先是一愣,下一秒便喜笑颜开,开始介绍其店里最贵的一款手表,从生产年限,到手表的功能,其中的各个配件的黄金含量,以及周围碎宝石的源头厂家,一个不落的说了出来,价格,差不多接近六万。

余诺依听得不是很懂,就干脆又指了指耳朵,让柜姐直接给写下价格。

看到59998港币的字,余诺依点了点头,又写到,“你们收黄金吗?我用黄金换的现金来交换,行吗?”

从手表店出来,余诺依手中的三块黄金变成了四块高档的宝戟机械表。

幸亏她睡觉前突发奇想,把剩余的三块黄金全部塞进包里,不然,这天大的机缘就这样错失了。

包里还剩下四百克黄金,是为了预防万一,也是她最后一点黄金了。

突然想到什么,余诺依转头,竟然对上了柜姐直勾勾的眼睛,后者也是没想到余诺依会突然转头,有些尴尬的抿唇,下一秒绽放出娇艳的笑容来,余诺依都可以想见她此时的内心活动:人傻钱多的聋哑女孩。

抿唇一笑,依依不舍的看着宝戟的招牌,真想多买几块,要是有钱,全部买下来也行啊,这么多手表,她在现代得换多少钱回来啊,比黄金划算多了。

以后要是还有机会搞到黄金,她也不会傻的在现代换掉了,她要留着,带到梦中世界来购物。

要知道,黄金可是最牛的通行货币,全世界都能流通,谁知道她以后会梦回哪个地方。

将手表放进胸前的背包,又把辣椒水枪塞进左右两边衣兜,余诺依准备找家药店,买点这边的常用药回去,三千多,应该可以买不少了吧?

没有找太久,余诺依在街尾找到了一处小药店,一进去,就有工作人员看过来,“小姐,您需要什么?”

余诺依故技重施做哑巴,上来就要治疗肠胃炎的中成药,感冒咳嗽的药,跌打损伤的药,还有预防伤口化脓的药粉之类。

药的价格一般,一共九个种类,一样来二十份,也不过花了一千出头。

对于余诺依买这么多,工作人员似乎并不觉得奇怪,因为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左不过是给内陆的朋友邮寄过去的,这些药在港省很常见,药效好,但在内陆却一药难求。

盯着装好了药,结了账,余诺依往外走,琢磨着待会儿去哪里待着,要不再去看看大衣什么的,港省的大衣一直风靡全球多年,后现代的大衣跟现在的区别不大,她可以买两件回去。

视线落在背包上,她的背包很大,将近一米,是个旅行版的背包,药物进去后,估计药塞满一半空间,剩下的,应该还可以装下两件呢子大衣。

不知道钱够不够?

够不够,看了再说,余诺依找了个公园把药盒拆了全部塞进背包里,解放了双手,又把手表重新塞进内袋,拉好拉链,拍了拍,唇角扬的高高的。

以后,请叫她富婆依,她已经不愁钱花了。

腾出空间后,余诺依这才走进了卖衣服的专卖店里。

一眼看中一款纯羊毛的黑色呢子大衣,一问价格,差不多七百左右,余诺依一咬牙,买了一款系腰带的,另外一件驼色的呢子大衣,是直版的,这款也是纯羊毛的,但少了个腰带,就便宜了些,花了六百多,一下子,一千三,又没了。

还剩下一千来块,余诺依也没了购物的心思。

在店里就把呢子大衣裹成一团塞进了背包里,而身后两位买衣服的年轻姑娘那一副见鬼的样子,她看见了也当做没看见。

她都来了大半天了,谁知道啥时候回去,不装进去,可带不走,至于异样的眼光,关她屁事!

因为不知道自己要是离开这片区域,是否会影响回家,所以,余诺依买完东西也不敢走远,慢悠悠往回走。

天际,不知不觉昏暗下来,余诺依找了家不要身份证的旅馆住了进去,一晚上六十港币,还可以用公共浴室,还行。

虽然她并不准备洗澡,但,还是觉得有浴室是件好事。

溜达了一下午,感觉又累又饿,进入房内,余诺依便啃上了面包,喝了一袋在楼下买的牛奶。

房内检查一圈,没啥问题,这才直接就躺在了被子上面,但,她并不准备睡着。

谁知道这里之前谁住过,都没洗,一眼看得出来,太脏了,她只要等着梦醒来就行。

只是,怎么感觉屋子里有些腥味,闻着,像是血腥味。

余诺依猛地坐起,突然就感觉头皮发麻,脑子里曾经看过的杀人电影,在脑海里不受控制的播放起来。

她掏出了农药水枪,一手一只,然后把房间里的灯全部打开,仔细开始各个角落里寻找起来。

十五个平方的旅店里,只有一座电视柜可以藏人,余诺依悄声走过去,屏气凝神,然后,猛地拉开,却发现里面只有两双破旧的拖鞋。

呼……

狂跳的心脏似乎是在嘲笑她的敏感。

长出一口气,想着是不是水龙头生锈带来的,水锈和水腥味双重叠加。

走到床边,刚准备上床,突然床下伸出一只惨白的手来,紧紧抓住了她的脚踝。

“啊!!!”那一瞬间的冰凉,让余诺依拿起水枪就猛砸下去。

小小的空间里,砰砰砰的声音不绝于耳。

“哼……疼……别砸了,别叫了,斧头帮在找我,你要是把他们招过来,你也会被带走的,我俩都必死无疑。”一道比较稚嫩的少年声音从床底下传出,因为说得急切,感觉快上不来气似的,同时,他的手也放开来。

粗喘一口气,余诺依惊魂未定的连连往后退了几步,靠墙站好,远离了床边。

斧头帮三个字,让余诺依神魂归位,缓了缓,就掏出小型手电筒,跪趴在地,看向床底的少年。

是一张雌雄莫辨,好看到极点的稚嫩面孔,只是此时的他脸色惨白的像是一张纸,灰色的衬衫上都是血,他躺的位置,也已经聚集了一小滩血来。

难怪那么浓郁的血腥味,这么多血,绝对超过400CC了。

看这孩子,都开始打摆子了,再不救,就得把小命丢在这里了。

她每次做梦,似乎都跟犯罪沾点边,虽然不是她犯罪,但,总这样,小心脏实在有些扛不住。

上个梦境是直接杀人,这个梦,刚杀了一个,住个旅馆,又来!!

古人诚不欺我,果然,富贵险中求!!该她发财!!

“我救你,你怎么报答我?”话是这么说,但余诺依手中的动作一点不慢,把人拖出来后,就开始娴熟的脱衣服看伤情。

小少年似是在思考什么,皱着眉,眼睛有些放空,直到余诺依撕开他胸口的衬衫,“姐姐,我会……报答你,我家很……有钱,我……妈咪经常说,我这辈子啥……也不……干,钱都够用了。姐……姐,我叫闫枭,今年……8岁,你叫什么名字?”小小少年努力让自己笑起来,但唇角有些僵硬,哆哆嗦嗦,并不连贯的吐出一席话来。

余诺依:血都快流完了,还这么多话,不会是回光返照吧?

“我叫余诺依,今年25岁,刚工作三年,有了自己的房子,现在开蛋糕店呢。”手上麻利的冲洗,消毒,上药粉,滚纱布,一边陪着小少年絮絮叨叨。

还是个孩子呢,不能死!

“姐姐,我……是不……是不行了?我好像……看到屋子里好多小……蝴……蝶,很美……”闫枭一字一句的说着,好看的瑞凤眼开始合拢。

余诺依加快包扎的动作,力道很大,试图让小少年清醒一些,也确实起到了一些作用,“姐姐,我好疼……我的手……”

余诺依:……虽然,但是,真不是故意的。

包扎结束,又仔细检查了男孩身体其他位置,确定都没什么问题,余诺依这才给闫枭的右手手腕喷药,“弟弟,姐姐不是故意的啊,谁让你吓唬姐姐的。你不要睡着,现在睡着,你就会死掉,你忍一忍,姐姐现在要把你抱起来,带你去医院。”

所以,之前斧头帮那么大动静,就是在追杀这个孩子嘛?那死掉的那个,就是调虎离山为他死去的保镖咯?

余诺依说着就把小少年抱了起来,“你确定你只有八岁?你看上去超过一米六了,跟我就差了半个头。”她是一六九,这孩子,估计有162,这是什么身高,真是羡煞人看。

将闫枭放在雪白的被罩上,被罩很快就被鲜血染红,浸透,但没办法,再在冰凉的地板上躺下去,死的更快。

这小孩,真好看啊,不管是脸型还是五官,还有一身的气质,无一不是大家族才能培养出来的风骨,这样的孩子要是死掉了,就太可惜了。

要是活下来,肯定是人中龙凤吧!!也不知道是哪个家族的继承人。

“姐姐,我想睡觉了……”

“不准睡!!我们该去医院了。”余诺依凶巴巴的掐住闫枭的脸颊肉,指尖的滑嫩让她有些不忍心下狠手,但,不下狠手不行,要是这时候睡着,就真的醒不来了。

“姐姐,不……能去,斧头帮在找我……”去了就真的死了。

“我会想办法带你去,你不要说话了,听我说……”余诺依掏出自己的驼色呢子大衣,给闫枭穿上,然后又把包里的红色太阳帽给他戴上。

再不去医院,孩子根本活不了!

“闫枭,我们第一次见面,就互相换了姓名和年龄,你不觉得这是缘分吗?你看,我救你一命,虽然我不需要你回报,但,我觉得你应该是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对不对?这样,你这次回去后啊,给姐姐买个超级大的宝石,十颗吧,我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唔,还有哪个老坑玻璃种的绿翡翠镯子,唔,还有黄金,黄金好啊,通行货币,哪个世界都能用……”

余诺依絮絮叨叨,把少年放在背上,半蹲起身,“走,姐姐送你去医院,医院距离这里不远,走过去差不多十分钟。放心吧,你不会有事的,你要相信姐姐,姐姐是神仙,下凡来救人于水火的……”说着说着,余诺依开始胡吹海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好在旅馆只有两层,余诺依下楼后,就朝着医院的方向小跑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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