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玄幻 > 苍龙仙尊 > 失踪4

苍龙仙尊 失踪4

作者:口木呆呆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5-19 01:57:51 来源:小说旗

南境州的西部就是月影州。月影州有一个超大的空间法阵,这个法阵是人类通往天境的路。

就是因为此路太过重要,所以月影州由两大势力把守——天月宫、陆家。而在两个势力把守的几百年里,两家渐渐亲如一家,比如陆家第一天才陆凝若就成为了天月宫的圣女。

肖绝尘悄悄来到陆家的墓地,因为现在陆凝若正在生气呢。肖绝尘掘出尸体,将丹药放到二人嘴里。半个时辰后,奇迹出现了,二具尸体发出来吞咽的声音。随后,二人睁眼。

“多谢肖公子的救命之恩。”

不多时,又有诸多人赶来,原来是守墓者,几人见到活过来的前辈,激动地热泪盈眶。墓地的动静,早就惊动了陆家上下,陆凝若看到二位家里的二位伯伯复活,自然欣喜。

“绝尘哥哥,谢谢你!”

“凝若,之前对不起,我不该责怪你。”

“没事的,凝若已经不生气了。”

“那……那太好了!”

“绝尘哥哥到屋里说吧!”

来到陆家家里,几位陆家的近亲公子发出了鄙夷的目光。

“绝尘哥哥,这边。”陆凝若将肖绝尘带到客房。

“绝尘哥哥一定是想问旷凌云的事吧!其是我们也正在调查他。”

“那你知道他的下落吗?”

“我们的调查结果是,旷凌云身上的血脉之力,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来自女狼神。”

肖绝尘一片失望之色。

“绝尘哥哥还记不记得旷凌云那日施展的血龙怒。”

“记得。”肖绝尘故作开心的样子。

“就我们调查,他的血龙怒是血绞反煞和自己的绝招苍龙怒的合体变化。但是血绞反煞是女狼神封神巅峰时期的绝招,可旷凌云施展出来,并没有那么强大威力,此其一;其二,血绞反煞既然是女狼神的绝招,自然不容易与其他招式相融合。可是旷凌云却很轻易地就做到了,并且其招式发出来与自身境界相匹配,只有两个可能:一,他自己本身的血气绝招就是血绞反煞;二,女狼神的意志在保护他。”

“凝若,这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肖绝尘看了周围的纨绔公子,将陆凝若拉到一边,“凝若妹妹,你跟我去个地方。”

说完,就将陆凝若带到战术空间。

“这是绝尘哥哥地战术空间吗?好厉害!”

“凝若你尝试炼化这个空间试试。”

“可那样一来……”

“没关系的。”

陆凝若尝试炼化,但一动手,就发现不对,陆凝若不禁以真正炼化的目的来施展秘法。过了许久,陆凝若发现这个空间自己竟然无法炼化。

“绝尘哥哥好厉害!”

“这就是那个小子的作品。”

“什么?”

肖绝尘将手一招,地灵火来到身边。

“绝尘哥哥你哪里找到的,这种妖火不是已经绝迹了吗?”

“是这样的,旷凌云给我留了一封信,上面是制作妖火的方法,我随便找了个妖核试了试,就成这样了。对了,我能练成逆丹,也是受他的启示。”

“什么?绝尘哥哥你千万不能让人发现这些秘密,否则一定会有杀生之祸的。家里的两位伯伯我已经安置好了,绝尘哥哥不必担心。”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但我现在想找到旷凌云的尸体。”

“绝尘哥哥,旷凌云虽然天才,但要他炼化女狼神的绝招还是不可能。而且银月苍狼族里,女狼神的血脉之力是最为强悍的,如果体内没有与女狼神同源的血脉之力,是无法接受女狼神的血气的。”

“同源?”

“没错,要么他是女狼神的子女,要么他是吃女狼神的奶*水长大的。”

“这么说来!”肖绝尘突然想到,旷凌云曾让肖绝尘把杀死风耀天的事推在自己头上的话,“他真的是狼神的儿子。”

“他是狼神的儿子,狼神没有来毁灭人间,他的尸体又消失了,只有一个可能,旷凌云,压根就没死。”

肖绝尘一听,立刻火冒三丈,“这个王八蛋,我一定把他找出来狠狠揍他一顿。”

肖绝尘把两颗丹药拿出来,放到陆凝若手里,“本来还有一颗是准备给老旷的,现在我发现他没资格。”

离开战术空间,二人又回到小树林,肖绝尘立刻告辞,因为毕竟陆家有人亲眼看见有人复活。但他不知道,这两枚逆丹,帮他得到陆家和天月宫的承认少走了多少弯路。

“尘小子,你知道到哪里去找云小子吗?”

“风寒宗。”

“你怎么确定会去?”

“因为我要去赴约定,打败风晓敏,我不信他能忍住不去看热闹。”

“依云儿的性格,确实不会。那我们现在去哪儿?”

“玉雪州,那里没有强大的宗门,但里面国家众多,诸侯林立。而且玉雪州和玉风寒州接壤。”

“说不定云儿也在那里!”

肖绝尘便奋力往玉雪州敢去。过了四个月,肖绝尘总算赶到玉雪州的边境。却不想正碰到国家打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