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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和猎户弓修锁死了 第1章 重生

作者:麻了个麻花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20 17:37:34 来源:小说旗

正午时分,太阳正烈,溪河村的村民们都还在地里忙活,有人眼尖的瞧见村头一个少年慢慢悠悠的走进村里,少年肤白若雪,面容俊美,即使穿着一身粗布麻衣,也掩饰不住那身出众的气质。

村民们看着这个少年,有好奇,有惊艳,也有探究的。

应流风余光看见了村民的表情,也不在意,左手提着一包药,右手拿着一根拐杖,不过现在只是随意拿在手里,没再拄着走路。

阳光刺眼,应流风眯着眼睛望了望天。

一个月了,他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一个月了。

一个月前,应流风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处陌生的山崖底下,浑身都是伤,而这副瘦弱的身体,甚至支撑不到他离开那处山崖,如果不是有猎户进山发现他,估计他刚醒来,要么失血过多死了,要么就被山里的野兽给吃了。

本以为自己是被雷劫劈死,然后魂魄进入哪个倒霉蛋的身体里了,但渐渐地想起来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结果这个倒霉蛋居然就是自己!

当初为了寻找突破机缘,误入那处丹师秘境,差点被残魂夺舍,虽然那抹残魂也在雷劫之下灰飞烟灭了,但是自己也被劈的肉身溃散。

秘境之中放着的玄元珠和乾阳珠,也是那抹残魂无法让其认主,于是用来吸引修士夺舍,而自己却意外被玄元珠认主,想必当时也因为玄元珠而保住了魂魄,然后投生到了现在这副身体里,因为神识逸散,出生后就成了一个痴傻之人。

应流风从断断续续的记忆里知道,他投生成了此凡俗届一户蒋姓人家嫡支的儿子,可惜生来是个痴傻,而父母也没来得及再生一个,就在外出时路遇山匪双双殒命了,父母的家产也被大伯家给迅速接手了,而剩下的他,也被大伯接回去,对外说是不忍弟弟唯一的血脉受苦,即使是个痴傻也会好好的抚养长大。

大伯倒是说到做到,应流风从小就被养在别院里,丫鬟嬷嬷几乎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从来也不准他离开内院。

随着年龄的增长,逸散的神识也慢慢地和身体融合。

去年,应流风生了一场大病,高烧烧了三天三夜,等再次醒过来,大夫发现这个一直都是痴傻的人,竟有恢复的可能,简直是不可思议。

身体的恢复来得很快,渐渐地,应流风就从最初的只会呆呆地看人,到会一些简单的表达。

应流风的恢复,蒋家大伯除了心情复杂之外也没有其他的想法,从小就是个傻子,即使能恢复又能做什么呢?

而蒋明晟,蒋家的大少爷,却意外听见有下人讨论,说,应流风是天妒之才,才会出生就是痴儿,而如今有恢复的可能,想必长大后也是一个天之骄子,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也是惊才绝艳,可惜天妒英才,早早地便去了。

蒋明晟对外总是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但内里其实是一个心思阴狠之人,根本受不了曾经的一个傻子,居然有比过自己的可能。

于是,蒋明晟便借着生辰,把他哄骗到一处山上,然后将人从山崖上推下去了。

濒死之际,应流风的神识完全融合了,而他的元神也借此苏醒,恢复了全部的记忆。

应流风想到这里,眼神阴沉,蒋明晟是个心思狠毒的伪君子,他也个睚眦必报的人,上一世他被人算计的家破人亡,从被追杀到反杀,中间经历了什么,应流风不愿意再去回想,他这辈子最恨就是被别人算计。

这么想着,应流风走到了一间茅屋前,推开大门,院子里安安静静,没有人在,应流风也没在意。

一个月前,应流风被这户人家的主人救下山,因为应流风当时受的伤确实很重,无法就这么放任自生自灭,于是便将应流风留下来让其养伤。

应流风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便将身上仅剩的玉坠抵给对方,就当房费了。

应流风走到厨房里,简单洗了洗手,把药放在一旁,拿柴火点燃药炉子,准备煎药。

挽起衣袖坐到小板凳上,应流风一边拿着小扇子扇火,一边叹气。

想他还是元婴修士的时候,一个燃火诀连这个村都能烧了,现在居然要坐在这里自己扇火。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等应流风的身体恢复到能下床出门的时候,就发现,他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也有稀薄的灵气,这就意味着他还是能重新修炼,但是他现在这副身体真是弱的可怜,重伤未愈前,根本做不到引气入体,强行去做的话,这副身体怕是会直接承受不住炸开,好不容易能再活一次,他可不想就这么死了。

养了一个月,应流风感觉自己伤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等这副药吃完,他就可以尝试一下引气入体。

他撑着下巴百无聊赖的盯着炉子里火光出神。

“哐当。”

门外传来一阵声响,应流风回过神来,转头看去,就看见院子里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头发高高的束起,身上穿着深色的短打,肩上扛着一头鹿,手里还提着两只兔子。

应流风眼神一亮,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开心的招呼着:“莫哥!”

莫玹侧头看了一眼厨房门口的少年,点了点头,把肩上的鹿和手里兔子扔到地上。

应流风走到跟前,蹲下身瞧了瞧已经没气的鹿,看清脖子上血洞,不偏不倚的正中中心,一击毙命。

应流风忍不住咋舌,他自从到了这个村子里,看见的大部分人都是靠种地生活,而靠打猎生活的寥寥无几,山中野兽众多,普通人根本不敢去深山里,大多数都是在山脚下采点野菜野果,偶尔能抓只兔子或者野鸡都已经算好的了。

莫玹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左右,但是身材高大,天生巨力,善用弓箭,总能打到一些熊、野猪和鹿之类的大型动物,让村里一些人看着颇为眼红嫉妒。

“这头鹿,可以卖不少钱吧?”应流风问道。

“嗯,皮子比较完整,整卖可以卖五十两左右。”莫玹语气平淡的回答道。

应流风已经习惯了莫玹这副冷淡的模样,虽然这个人年纪轻轻的,长相很不错,但是离群索居,性格也很冷淡。

应流风抬眸看了看莫玹的脸,莫玹的五官轮廓确实很不错,如果脸上没有伤的话,也是一表人才。

莫玹的左脸戴着一个皮质的面具,从面具边沿的疤痕能看出来脸上有很严重的烧伤,这种事情,应流风也不好询问,但是心里暗暗想着,等他能修炼后,就想办法把莫玹脸上的伤治好,就当报答一部分救命之恩了。

应流风指着旁边的两只兔子问道:“兔子呢?”

莫玹舀水洗手洗脸,闻言道:“自己吃。”

说罢,又垂眸打量了一番应流风:“你应该多吃点。”

应流风听懂了这句内涵,不禁有些气闷,这是说自己太弱了吧!瞪了一眼莫玹,哼,等自己身体好了,能引气入体后,就让你大吃一惊。

“那我来做吧,两只兔子,今天晚上可以先吃一只。”应流风站起身来,转移了话题。

莫玹闻言,手上动作一顿,平淡的脸上难得露出一抹惊讶:“你会做饭?”

不怪莫玹这么说,当时在山里见到身受重伤的应流风时,他身上的衣服虽都是血迹脏污,但是也能看出来是非常好的衣料,根本不是普通百姓能穿得起的,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掉在那个地方,但是应流风怎么看也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吧。

应流风挑了挑眉,俊俏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有些倨傲道:“等着吧,别人想吃还没那个福气呢。”

以前应流风一开始也是不会做饭的,但是他在被人追杀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不好现身人前,他又比较好口腹之欲,只能打妖兽自己动手做了,虽然到了后期他辟谷不用再吃东西,不过偶尔还是会自己动手满足一下。

莫玹轻轻挑了挑眉,不再言语,平时总见这个小少年沉默的出神,倒是没想到他脸上还会有这种表情。

等药煎好了,应流风看着碗里黑漆漆的药汤,深吸了口气,快了,等再喝几天,就可以不再喝这种苦兮兮的药了。

莫玹换掉脏掉的衣服,准备拿到河边去洗,应流风喝完药后也提着一只兔子,跟着去了河边,打算去河边处理。

这个村子叫溪河村的原因,便是在村后的大山中,有一条蜿蜒而下的小河,小河不大,但围着村子绕了一圈,村中的田地都是顺着小河开垦出来的。

这几天,应流风偶尔会在屋外逛一逛,发现村中田地里的作物都长得很不错,应流风隐约能感受到那河水里有非常淡的灵气,或许就是因为这稀薄的灵气,才滋养着周边的土地。

莫玹住的地方离村里其他人比较远,平时根本见不到人,但是要去河边的话就不一样了。

这会儿过了中午,地里都是在干农活的人,去河边的话,难免就会碰到人。

果不其然,村里的人看见他俩一起出现,脸上都露出了怪异的神情,还互相使眼色,嘀嘀咕咕的说着话。

“诶,你看这莫小子,真真是长得又高大又壮实啊,就是可惜了,坏了半边脸。”

“谁说不是呢?而且听说这莫小子打猎凶得很嘞,比俺们这辛辛苦苦种地可好的多。”

“就是就是,莫小子也有个二十来岁了吧,如果不是脸上有疤,咱们村里的姑娘们怕是抢都抢不过来呢。”

有些村民颇为羡慕的感叹道。

有些眼红莫玹的人,听见忍不住牙酸道:“呸,我看这是他活该,谁让他当初点了家里的柴房,差点把人家的家烧掉,人王家好歹收养了他那么多年,我看他就是白眼狼!”

“有次王家的那个小子碰见他,哎呦,人王家小子才十三岁嘞,都给一脚踹飞了,这要是找了媳妇儿,怕不是天天都在家里打媳妇儿,说不定连你们这些爷们儿婆娘都打呢。”

“这就是个煞神!”

提到王家,大家都不再说话了,当初那件事,许多人都觉得不是莫玹干的,但是王家在村里是富户,听说在镇里也有一些关系,大家都是地里刨食的普通人,谁愿意去得罪这些有钱有势的人呢。

大家互相看看,也就各自低头,干自己的事情了。

这些人的讨论声实在算不得太低,应流风和莫玹都能听得清。

莫玹依然是那副冷淡到漠然的表情,应流风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那个说话的人,长得倒是虎背熊腰,但是面容尖酸,说话的时候一脸愤愤不平,活像是莫玹打了他老子一样。

应流风有些生气,这些人分明就和莫玹不熟,平时也没有交流,仅仅就是嫉妒都能说出这种难听的话。

到哪儿都有这种自己做不到就嫉妒诋毁别人的小人。

走到河边,莫玹把衣服浸湿,揉碎皂角泡在水盆里,揉搓一阵便起了沫子。

妇人洗衣都会用捣衣棒敲打衣服,但是莫玹的力气很大,只用双手揉搓便能将衣服上的污渍洗干净。

应流风在下游一些,闷不作声的处理兔子皮,手上的动作一下比一下狠,似在发泄脾气。

莫玹侧目看着应流风的样子,开口说道:“流风,不必在意他们的看法,他们也只敢在口头上说说。”

应流风手上动作顿了顿,低低的嗯了一声。

确实,他们也只敢在口头上说说,以前也有这些人,嫉妒应流风的天赋,无所不用其极的想对付他,连他家破人亡也是因为这些小人。

但是等他出了名了,成为了地级丹师,那些恨不得他死的人,又腆着脸来求他,既然杀不了他,那就只能憋着吧。

想到这些,应流风甩了甩头,吐了一口气,心道自己真是,年龄变小了,心智也幼稚了,这些事情早过去了上百年,还想那么多做什么。

手上熟练的处理干净兔子,这个兔子的皮毛也很不错,雪白的毛发没有一丝的杂色,听莫玹说,这种皮毛也是比较值钱的。

应流风出生的那个世界,根本没有银子这种东西,而他也没经历过这种缺钱的日子。

想到以后开始修炼,那个花费可不是光靠打猎能供养起来的。

这里既然有灵气的话,说不定外面也有修士,看样子还是要想办法离开这里,只有在外面才能买到他需要的东西,丹师怎么能没有丹炉呢?

有了丹炉,他就可以重操旧业,到时候就不用过这种窘迫的日子了!

应流风处理完兔子,莫玹也把衣服洗干净了,两个人便一起回去了。

离做晚饭的时间还早,应流风想着晚上要做饭,也不能光吃兔子肉,提了个篮子,准备去附近的林子里挖点野菜之类的。

“诶,莫大哥,我去挖点野菜,要一起吗?”

应流风走前问了一声。

莫玹本打算处理一下这段时间攒下的干货,明天去镇上卖,听到应流风的话,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应流风一起去了。

有莫玹带路,应流风便敢去到林子深处一些的地方。

除了挖野菜,应流风还想找找有没有药草之类的。

药师和丹师之间的共同之处还是有很多,丹师炼丹也要熟悉各种灵草、灵材的药性,除了这些灵植,普通的凡品药草也能搭配在炼丹中。

应流风在前边走着,边走边在地上查看着,越到山里,便越能感受到灵气,这种情况让应流风心情愉悦起来,这证明,这座山里,说不定有低品阶的灵草。

篮子的装了一小半的野菜,应流风终于看见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人参。

灵药中也有和人参相似的东西,叫元宝灵参,但这种灵草是属于六品珍稀灵植了,这个地方肯定不会有。

人参这种东西,在凡品药草中,也算是难得的,年份越高,品质越好。

应流风发现这株人参,估摸有个两三百年,很不错。

“莫哥,你过来看看。”

应流风蹲在地上,手招了招,示意对方过来。

莫玹见状走过来,看见应流风正小心翼翼的挖着一株植物,等定睛一看,莫玹也有些意外:“人参?”

等应流风将这株人参挖出来,有些激动的捧在手心里,对莫玹说道:“这株人参有两百多年,品质很好,等明天去镇上,可以卖给药铺医馆,应该很值钱!”

莫玹对药草不了解,便道:“明天你和我一起去镇上,我不懂这些。”

应流风闻言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好啊!”

天已经快黑了,再往里走就不太安全了,应流风只好遗憾的提着篮子,宝贝的捧着那株人参往回走。

不怪他这么激动,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现在他这种情况,每一个铜板都要精打细算,真是让人深深叹气呐。

晚上,应流风非常开心的做了好几道菜,大概是心情影响厨艺,连应流风都觉得,今天做的菜比他以往的都好吃。

应流风吃的很满足,但是这个身体的饭量就那么大,剩下的菜都进了莫玹肚子里。

莫玹也吃的很高兴,没有人不喜欢吃好吃的东西,以前他独自生活,吃饭都是随便解决,倒是没想到,应流风做饭真的很不错,一点也看不出来,这般厨艺是出自一个看似富贵的小少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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