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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都市 > 重生1985:15天赚了30万 > 第七十一章 旺财是一条通人性的好狗

王福贵和彭黑子站在草剁边上,眼巴巴地望着张家热闹的场面,心里像猫爪子挠似的。

桌上的红烧肉、鸡炖板栗、九转肥肠,那香味直勾得人馋虫乱窜。

他们咽了咽口水,心中满是羡慕。

“王哥,这会儿张家人多,桂花嫂子也没空搭理咱们。要不,明天再来?”彭黑子低声说道,他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只恨自己挑了个这么尴尬的日子来。

王福贵看着张桂花和小妮穿着新衣新鞋,脸色红润,一时竟认不出来。

他心里的悔意如潮水般涌来,但随即又坚定地摇头:“不行!都来了,总不能白跑一趟。”

他目光落在手中的一斤红糖上,有了主意,“伸手不打笑脸人嘛。今天是他们家的好日子,我特意来看小妮,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张卫国还能赶我走?”

彭黑子的眼睛亮了一下:“王哥,你说得对。不如我们一起过去送个恭喜,说不定还能坐下吃顿肉。”

话音刚落,两人便大步流星地朝张卫国的新房走去。

这房子果然气派,高大的堂屋宽敞明亮,还有四间带大窗户的房间,更别提旁边的小三间,看得两人啧啧称奇。

“爹,娘,大哥,大嫂,我来看小妮。”王福贵故作亲热地招呼道。

“没成想这么巧,还赶上大哥新屋上梁,这可是双喜临门啊!”

除了那些不知道内情的建房师傅还在埋头吃饭,其余的人全都放下筷子,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盯住了他。

空气瞬间凝固下来,就连孩子们也停止了嬉闹,好奇地看向这两个突兀出现的人。

赵三妹腾的一声从座位上站起来,她眉毛倒竖,怒视王福贵:“姓王的,你还有脸来我们老张家?快给我滚出去!”

这一嗓子震住了所有人,也让正在夹菜的师傅停住动作,看戏般瞅过来。

“妈,这是哪儿的话!”王福贵赔笑道,“我是真心实意来祝贺你们家的。”

赵三妹根本不给他说完话的机会,上前一步挡在他面前:“谁是你妈?少跟我扯这些虚头八脑的玩意!你以为拿点糖就能糊弄过去?赶紧滚,不然别怪我动手!”

周围的人开始窃窃私语,有些甚至忍不住发出轻笑声。

王福贵知道此时已经骑虎难下,再退回去只会更丢脸。

王福贵心里把赵三妹骂了个狗血淋头,这老娘们儿真他娘的不识抬举!

脸上那点儿笑差点挂不住,但他强撑着,不能在这时候掉链子。

“娘,您瞧您这话说的,气大伤身不是?”他把那包用油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红糖往前又递了递,声音放得更软。

“我这不是听说小妮身子弱嘛,特意托人从供销社弄了斤红糖,给她补补血,长长肉。”

说完,他越过赵三妹那张黑脸,目光直直投向躲在张桂花身后,只露出一双乌溜溜大眼睛的小妮。

他努力挤出一个自认为最和蔼可亲的笑容,招了招手:“小妮,好闺女,到爹这儿来。想爹没有?”

小妮的小身子猛地一缩,小手死死攥着张桂花的衣角,脑袋更是往娘亲身后藏了藏。

她怯生生地瞅着王福贵,眼神里全是陌生和一点点不易察觉的害怕。

爹这个称呼在她心里,模糊得像一层薄薄的晨雾。

印象里,这个“爹”要么一天到晚不见人影,要么回了家就板着脸,摔摔打打,对她和娘从来没有好脸色。

吼叫和娘亲偷偷抹眼泪的声音,才是她对这个“爹”最深的记忆。

父爱是什么?小妮不知道。

但在花溪村这一个多月,她知道了什么是温暖。

姥姥赵三妹虽然嗓门大,但是会做好吃的;姥爷会用一下午时间给她削个木头小马。

大舅每次从城里回来,口袋里总像变戏法一样掏出糖块、饼干、蛋糕,还有瓜子花生给她吃。

大舅妈虽然忙,但也给她做了新衣服,二舅、三舅还有哥哥,姐姐,每个人都对她笑眯眯的。

这里天天有肉吃,睡觉的被窝是暖和的,身上穿的是崭新的衣服和鞋子,也没有人骂她赔钱货,小贱人。

在小妮简单纯粹的世界里,逻辑清晰得可怕:谁对她好,谁就是亲人。

眼前这个自称是“爹”的男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让她不安的气息。

她抿紧了小嘴,用力摇头,就是不肯上前。

王福贵脸上的笑容彻底僵住了,这死丫头,跟他生分到这个地步!

他脸上火辣辣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亲闺女这样嫌弃,简直比挨两巴掌还难受。

他尴尬地抬手摸了摸鼻子,掩饰住眼底一闪而过的不耐烦,讪讪地把那包红糖转向了自始至终面无表情的张桂花。

“桂花,你看这糖,是我的一点心意,给孩子补补身子。”

张桂花站在那儿,像一尊冰冷的石像,动都没动一下。

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了,无利不起早,今天舍得下血本买一斤红糖,天知道他肚子里又在盘算什么龌龊的鬼主意!

她甚至懒得开口,连一个眼神都懒得多给。

院子里的空气仿佛又凝固了几分,连那些埋头吃饭的师傅们都察觉到了不对劲,动作慢了下来,竖起耳朵听动静。

一直没吭声,双手抱在胸前,看王福贵演戏的张卫国,这时终于动了。

他站直了身子,往前走了两步,挡在了张桂花和小妮身前。

他个子高大,这么一站,立刻给王福贵带来了巨大的压迫感。

张卫国脸上没什么表情,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讽。

他盯着王福贵,目光冰冷:“王福贵,这里不欢迎你,识相的话就带着你的东西给我滚。”

“桂花,早跟你王福贵离婚,八竿子打不着了!她是自由身!以后,你要是再敢来我们老张家门前晃悠,打扰她和小妮的生活。”

张卫国活动了一下手腕,发出咔吧一声脆响,“别怪我张卫国的拳头不认人!”

旁边一直安静啃着大骨头的旺财,耳朵“唰”地一下竖了起来。

它那双黑亮的狗眼警惕地扫过王福贵,似乎也嗅到了这凝重气氛里不同寻常的火药味。

放下嘴里的骨头,旺财先是冲着自家主人张卫国亲昵地摇了摇粗壮的大尾巴,喉咙里发出两声低低的“呜呜”声,像是在确认指令。

紧接着,它猛地调转方向,四肢发力,“噌”地一下就蹿到了王福贵面前。

黑亮的毛发根根竖起,嘴巴咧开,露出雪白锋利的牙齿,喉咙深处发出持续不断的、充满威胁的低吼。

“呜……汪!汪汪!”

都说狗通人性,尤其是在吃百家饭长大的土狗。

但旺财又跟村里那些瘦骨嶙峋的土狗不一样。

自从张桂花和小妮回了娘家,张卫国家日子越过越红火,顿顿有肉吃,李雪梅煮饭时总会特意多添一把米。

每天剩下的饭菜,骨头汤,全都进了旺财的肚子里。

猎犬本就骨架子大,如今被养得油光水滑,膘肥体壮,往那一站,比一般的半大小子还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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