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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其他 > 90年代大案系列 > 第4章 豫西残害23名年轻女性,罪犯身份特殊,动机成谜

一名歹徒深夜尾随女子并加以残害,跨度两年,警方始终难于破案,后与邻省市协查,发现歹徒残害年轻貌美女子多达23名,并将被害人开肠破肚,后终将罪犯锁定,竟然是一名服役军官,其作案动机一直无解。

【尾随】

河南省西部有一个山区县,该县农业局院内有个女孩,名叫小玲,时年16岁,是一名高一的学生,花一样的年龄,她的父亲是该局的副局长,母亲是同单位一名科技股的股长。

那时候各局的干部,大都是在县政府家属院居住。

1986年6月21日9时许,小玲晚自习后独自回家,当走到县政府大院不远的地方时,她感觉后面有人一直跟着她,她回头一看,发现一名个子高高的男子,盯着她并一直尾随着。

天黑黑的,看不清那名男子的相貌,小玲生性胆小,于是,加快了速度,跑进了政府大院。

县政府大院门口有部队哨兵站岗,小玲进去后,心里感觉踏实多了,于是,她回头看了看那名男子,他依然盯着自己。

因为有哨兵值守,那名男子不敢进来,所以他点燃了一支烟,站在大门外不远的地方,抽起烟来,也没有马上离开。

小玲打夜光看见了那名男子的粗略轮廓:高高瘦瘦的,短发,脸面白白净净的,穿着普通,给人一副不是坏人的印象。

小玲没有多想,急急忙忙爬上了2楼的家,那是一栋5层的小楼。

回家后,小玲也没有把刚才的情况告诉自己父母,径直洗了就休息了。

第二天早上,小玲的父母早早起床买菜,刚下楼走到院内,站岗的哨兵就过来告诉他们,说昨天晚上巡逻时,发现一个形迹可疑的年轻男子,在凌晨2点左右,从二楼的窗户边跳下。

哨兵于是大声呵斥,并跑向该名男子,打算抓住审问,没有想到,这家伙腿长,反应也挺迅速,飞速向大院那边的操场跑去,从那边低矮的院墙上,快速翻了过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天,值守的战士向班长汇报这一情况,班长安排几名战士分头逐家逐户的查问,看看各家是否被盗了财物。

小玲听说后,吓得不轻,于是,她将昨天自己被人尾随的情况,告诉了自己父母,他们听后,大吃一惊,急忙到自己家里仔细查看。

一看家里倒没有丢失什么,但是,小玲房间的纱窗却被人用刀划开了一条口子,小玲的父亲急忙将这一情况告诉了保卫科。

保卫科根据小琳说的和哨兵的描述,推测,估计是该男子看见小玲穿着讲究,尾随后,半夜爬上二楼,试图从窗户爬进来偷东西。

事后,小玲的父母立即将木门换成了双层防盗门,并且安装了防盗窗。

保卫科将这一情况向县公安局汇报后,公安局派来了两名警察,哨兵也加派了双岗,日夜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即刻抓起来审问。

这样一来,应该保险多了,不可能再出现什么情况。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半个月后,竟然还是出事了。

那天晚上,小玲一家都在休息,忽然,半夜2点时,从小玲的房间突然传来一阵惨叫声,小玲的父母当即爬了起来,他父亲顺手操起了一根放在门后面的铁棍。

他们快速跑进小玲的房间,发现小玲正用手捂住左脸,满脸是血,床上和小玲的睡衣上尽是血液,小玲疼得撕心裂肺。

小玲的父母立即报警,虽然已经是半夜时分,警察还是在15分钟赶到了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刑警发现歹徒是通过窗户,用长刀伸进来后,将小玲的脸划伤。

一个案件的侦破之前,必须弄清楚案件的性质,无外乎是为情,仇和财。

可此案令现场的民警,感觉很奇怪,到底是什么性质呢?

盗窃?不对,你偷东西干嘛要划伤女孩的脸?

企图强奸?

这个可能性有,但马上有人反驳,觉得可能性很低,因为大院的房子是东北的筒子楼结构,小玲的床铺只和父母相隔几米,而且没有隔墙,如果歹徒试图强奸,很容易被发现。

是不是小玲在学校早恋,因追求者遭到拒绝,从而因爱生恨?

据了解,小玲是个很本分的女孩,学习很用功,根本没有谈过恋爱,更不要说三角恋情之类的矛盾。

正当警方对案件感到困惑的时候,又一起案件发生了,发生地点是在小玲所在高中院内。

18岁的小芳是高三的学生,正是年轻女孩发育的季节,身材美妙凸凹有致,外观看起来就像一个成熟而漂亮的女人,平时和母亲住在学校的平房,小芳的母亲是学校的一名老师。

案发当晚,小芳完成作业后,母女俩就上床休息了。

到了半夜三点时分,棉被突然着火了,等二人醒了发觉时,她们身上都被燃烧,小芳的母亲已经浑身着火,但还是拼命把小芳身上的火扑灭后才去自救。

小芳的母亲脸部和胸背都烧得很严重,头发被烧了大半,而小芳身上的火被其母亲及时扑灭,受伤较轻,只是大腿部位烧伤较为明显。

后来,在邻居们的帮助下,二人很快被送到了医院,

警察经过技术勘查后,发现是被人划开纱窗,歹徒然后爬进去,用火钳夹了两个燃烧的煤球,放在被子上。

从现场看来,很显然是有人报复这对母女。

警方经过明查暗访,推翻了自己的判断,因为小芳是高三学生,几乎是全身心的投入到复习备考中,从来没有和人结过怨仇。

而小芳的母亲是一个口碑极好的女性,工作中勤勤恳恳,和同事关系很好,并且很乐于助人,生活作风正派,没有和异性扯不清而导致被人报复的可能性。

综合本县发生的几次案例件,都是针对年轻漂亮女孩而做下的伤害案,而歹徒作案的动机,一直是警方头疼的问题,到底罪犯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现场没有丢失财物,女孩也没有被强奸,被伤害的女孩都是单纯的学生群体,没有仇恨矛盾的引发点。

【尾随杀人】

没有作案的动机和对案件的准确定性,案件侦破始终无法找到突破口。

1986年8月7日凌晨3点,也就是此案发生一个月以后,17岁的小美,一名高二的漂亮女孩也在家被人袭击。

小美的家是单家独院,6间平房一个小院,

睡梦中,小美被一阵轻微的异响惊醒了,她睡眼朦胧的发现有人拿着一把长刀,正在割窗户上的纱窗,并试图爬进来,她随即大声叫喊:“你是谁?你在干什么?”并大声呼喊“救命啊!”

歹徒一下子愣住,没有料到,这女的反应挺快,他犹豫了1秒之后,上来就扑到小美的身上。

小美以为他要强奸她,声音越来越大,歹徒在这种紧张的时刻,并没有行非礼之事,却拿出长刀对着女孩的两条大腿,快速刺了两刀。

小美顿时疼得发出刺耳的嚎叫,歹徒随后翻越窗户,消失在夜色中。

说起来话长,而歹徒从进入到逃离,整个过程花费了仅4、5秒钟,当小美的父亲和哥哥拿着家伙,从隔壁房间跑过来时,已不见了人影。

警方对小美的社会交集进行梳理,根本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为她就是一个普通的高中学生,交往极其单一。

不到两个月,本县连续发生三起伤害案,而对象都是十七八岁的漂亮女生,警方试图从三个女孩的人际交往上,去寻找是否有共同的交点,却毫无收获,也无相互关联。

说明歹徒是随机而无目的的寻找目标,换一句话说,就是误打误撞,看见哪个女士漂亮,就尾随盯梢,继而趁夜色对女孩进行伤害。

3个月后,又发生一起脸被划伤的女孩小花。

半年后,也就是87年四月份的某一天,又发生了一起案件,不过这次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21岁的小曹,是一个国企的职工,脸蛋白皙柔美,身材性感,当晚,她也是在政府大院中遭人袭击。

小曹被人用刀刺中后背,现场流了很多血,是在第二天被其妹妹发现时,早已死亡多时。

歹徒也是用刀划开纱窗后跳入房间内,现场显示小曹惊醒后和歹徒发生了激烈的搏斗,继而歹徒穷凶极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杀死了这个漂亮的女孩。

现场发现有一个男人的球鞋印,并留下一枚清晰的指纹,也是歹徒第一次留下确切的证据。

三个月后,县中心医院发生了一起杀人案。

死者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小霞,24岁,当天晚上,小霞的姐姐因为急性肠炎住院,而其姐夫因为有事在外,陪护工作只能由小霞来做。

到了晚上,因为病房里没有床铺,小霞就把凉席铺在病房外面的楼梯上的拐角处睡觉,当时,小霞的母亲说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睡在那里不安全,就想自己来陪。

可小霞觉得自己母亲年纪大了,经不起熬夜,就坚持当晚睡在楼梯里,小霞认为医院是个公共场所,不时就有人走动,认为还比较安全,她的母亲就没有再说什么。

第二天上午,医院的保安来喊走廊和过道上的人起床时,走到楼梯拐角处,发现了浑身是血的小霞,已死亡多时,顿时,吓得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警察勘查时发现,歹徒用刀刺中了小霞的后背的要害部位。

从1986年6月到1987年12月,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歹徒制造了杀死2人,重伤5人的系列案,而作案对象均是年轻漂亮的女性。

县公安局的压力可想而知,这么长的时间竟然连歹徒的影子都没有薅住。于是,警方安排大量的警力和民兵,对于县城各街道包干进行昼夜24小时的巡逻,如果发现形迹可疑,单身一人的男子,立即围堵抓捕审问。

【开肠破肚】

在小霞被刺后仅三天,河南省西部特大城市又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惨案。

一名上夜班的女工小王被人杀死后,竟然被残忍地划开肚皮,所有内脏均被掏出,就连见惯了血腥场面的刑警们,都感觉不忍直视。

现场歹徒在墙上还用死者的血写下令人不解的一段文字:猪死的好惨啊,你们好狠呀,我想脱下裤子,杀了你们吃肉,像杀猪一样过过肉瘾。

从文字分析来看,语言逻辑混乱,但隐隐约约透露出此人是一个性变态狂,又是脱裤子,又是杀了吃肉,这个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恶魔?

1988年4月的某天,西部特大市又发现了一起残忍案件。

小芬,一名只14周岁的初三女学生,也被歹徒残忍杀死后,像屠夫杀猪一样,内脏均被掏出,同杀害小张的手法完全一致。

三天后,小青,一名25岁的女公共汽车售票员,被人杀死在家中,当时凌晨2点,小青和丈夫各随睡一间房,因为3个月大的孩子半夜哭闹,丈夫第二天要起早出差,所以当天二人分开各睡一室。

半夜时分,丈夫突然听见小青大声尖叫的声音,被惊醒后,他立马翻身向小青室内跑去。

当他推门进入的时候,他看见一名又高又瘦的男人,手中正拿着一把刀向妻子背后猛刺,他大喊一声,“住手!”,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歹徒居然无视他的存在,继续捅刺。

由于小青的丈夫手中没有任何东西,而歹徒手持一把长刀,如果贸然进去,可能俩人都会命丧歹徒的刀下。

于是,他只得返回室内找到了一把铁锹,而后急忙冲了进来,可为时已晚,歹徒已跳窗逃走,此时,小青被刺中后背的要害,当场死亡,旁边还留着嗷嗷待抚的幼儿。

歹徒连续犯案,而且地域逐渐扩大,警方立即扩大排查范围,果然,在1987年,陕西也发生过两起类似的恶性案,因为那时没有视频监控,案件久未得到侦破。

警方通过跨省联案,发现从1986年至1988年,近两年的时间里,豫西及附近省市共发生二十二起极其相似的案件,其中八人被杀身亡。

被侵害的对象均为漂亮年轻的女性。

【独特的鞋印,锁定罪犯】

后来警方经过多地调查,罪犯留在现场的有一个有力的证据:一个清晰的胶鞋印,经过反复甄别,歹徒始终穿着同一种胶鞋。

根据歹徒的作案特点和手法,以及胶鞋印,警方推断,这一系列残害女性的凶手均为同一人所为。

警方立即将这种胶鞋作为破案的出口,因为这种胶鞋和街上卖的那种普通胶鞋有很大区别,据鞋厂技术人员辨别,此胶鞋是一种作训鞋,是属于部队特殊兵种的胶鞋。

那么,歹徒很可能是现役军人或者已退伍的军人,根据案犯作案的区域推断,他的部队应该就在豫西特大城市的这个代管县,经过细致分析,警方锁定了解放军某军种的一个旅,因为该部队会配发这种作训鞋。

而这个旅就在该县郊外驻扎,部队战士在休假时间段,完全有机会出来。

而部队的营房距河南西部特大市也不远,距陕西也近。

警方立即和部队取得联系,并重点排查在作案的时间段,有机会到过案发地点的官兵。因为部队管理严格,对于哪些人请假或者休假的情况都有记载,排查起来并不复杂。

刑警侦查员们对该特种旅的所有官兵都经过细致的过筛,都不具备作案的条件,只有五个请假回去的战士暂时无法到联系。

指挥部对这五个人不抱多大希望,不过本着人人要见面的原则,侦查员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逐个见面落实排除。

10天左右,其中有四名战士相继回到部队,他们因没有作案时间,也被排除作案嫌疑。

还有最后一名叫做王鸿博的士兵一直不见踪影。

经过对王鸿博的父母的了解,此人的作案嫌疑不能排除。

王鸿博本人在该旅服役,也到过西部特大市学习的经历,而他的父母又是该部队在西安某教学机构的老师。

也就是说,王鸿博是具备与这三个案发点有关联的人。

警方从该旅了解到,王鸿博请假的理由,是因为其弟弟要结婚所以离开的 ,当侦查员和其父母联系后,他们感觉很惊讶,王鸿博的弟弟只是一个高中生,和哪个结婚?

他父母说王鸿博是回来过,不过要了一些钱,换了便服之之后,就匆匆忙忙离开了,当时,他们问他到哪去?他说让他们别管。

根据迹象看来,王鸿博很可能就是嫌疑人。

现场留下的歹徒的指纹就成为了锁定罪犯的重要证据。

由于王鸿博还在部队服役,调查一个军人必须经过部队首长的同意。

当几名侦查员问到王鸿博在部队的表现时,周围的官兵一致说,王鸿博为人非常正派,口碑很好。因为他在部队很用功,在项目比赛中曾被评为技术标兵,并且被提为副连级干部。

因为王鸿博出生在部队的教师之家,从小温文儒雅,谈吐文明,空闲时间别人在谈吸烟喝酒聊女人时,他静静呆在一旁,从不参与这些话题的谈论。

1988年底,26岁的王鸿博经过深造,终于成为有大专文凭的的副连级军官,前途可以预见的一片光明,像这样一个有前景的年轻军官,会是变态杀人狂?

侦查员也开始有点自我怀疑,是不是搞错了啊?

可是,经过指纹比对,证实王鸿博正是系列残害女性案的真凶,于是,警方对立即对王鸿博进行全国通缉。

令警方没有料到的是,一个星期后,王鸿博再次杀死了一个女孩,这名女孩仅有17岁。

令人不解的是,这次当他杀害这名陌生的女孩之后,他用这把杀过二十多人的长刀,瞄准自己的胸部连刺九刀,自杀身亡,尸体倒在案发现场。

王鸿博没有留下遗言,因为人已经死去,所以他杀人的动机一直是个迷。

(此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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