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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其他 > 90年代大案系列 > 第3章 武汉恶魔张明高:厕所一颗子弹,成为破案密码

【正月初一,四名经警被枪杀,头颅不见】

1991年正月初一的早上,武汉橡胶厂保卫科的谢科长,急忙赶到保卫科去替换几名经警。

因为今天是新年头一天,四名经警已经克服困难,在腊月连续值班8、9天了。

经警中有三名是年轻人,还有一名是中年人。

当谢科长走到工厂大门口时,发现厂区空无一人,也没有值班巡逻的人影,这使谢科长非常生气:难道他们都还没有等我过来交班,就急不可耐地回家了吗?

于是,谢科长急忙到经警值班室,心想,是不是几个人还在打呼噜呢?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当他走到值班室门口时,发现室内静悄悄的,他猛然将门推开走了进去,看到了极其惊悚的一幕,他顿时吓得魂不附体。

室内地面上,床上布满了血迹,浓烈的血腥味弥漫了整个房间,他吓得一哆嗦,惊叫一声:妈呀!杀人啦!猛地跳出了值班室,并当即拨打了公安局的报警电话。

接警后,武汉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几名年轻的刑警一进值班室,就被眼前的惨境惊呆了 ,一个刑警当场呕吐了起来。

除了浓烈的血腥味和室内床上布满的血迹,经警中身体最壮实的程某清,脑壳迸裂,脑浆四溢。

经法医勘验,程某清头中两枪,半个脑袋没有了。

另三名经警吴某、廖某和程某更是惨不忍睹,腿脚均绑满了军绿色的带子,更令人惊恐的是这三名经警的头颅竟然被砍掉,不知所踪,现场只剩下横七竖八的躯体。

法医勘验后发现,三人是在死前时被人捆绑后,又被人斩首,想想当时的情景,令人不寒而栗,依据是身体呈现极度的扭曲状。

现场没有发现这三名经警的头颅,显然,已经被歹徒带走,每个人的身上被利器砍了十几刀,可以想象,当时现场的惨烈程度是怎样的一个场景!他们要经受多么大的痛苦!

警方推断,歹徒应该是一个胆大妄为的惯犯,因为现场要经过制服、捆绑、砍杀、斩首等一系列的操作,现场至少需要花费近一个小时才能完成。

歹徒在如此长的时间里,毫无顾忌地作案,丝毫不怕被人发现,没有极强的心理素质是很难完成,

据此推断,罪犯应该具备多次杀人越货的经历,并且有强烈报复社会的扭曲的罪恶心理,否则,像这种案件,正常人很难逾越心理障碍去实施。

性质如此恶劣的案件,是武汉建国以来首例,即使放在全国,也是史无前例,很快便传遍了武汉的大街小巷,人们谈之色变。

由于当时案情重大,公安部迅速派出刑侦技术专家前往武汉,同时,武汉警方与北京,上海等地的破案专家进行联手,对此案进行了重新梳理。

首先,对现场罪犯的枪支来源进行了弹道识别,发现杀害经警程某清的64手枪,正是武汉鲍家巷派出所和汉中街派出所被盗的3支手枪的一支。

【盗取三把制式手枪,杀人测试】

时间回到1989年,在12月10日这天,两个派出所被盗走了两把54式和一把64式手枪,同时被盗的还有160发子弹。

盗枪案发生后第二天,也就是12月12日就发生了枪杀案,早上六时许,张克利,一名新华印刷厂的职工,当时刚下夜班,他骑着一辆自行车向家的方向行进。

当经过一条巷口时,他看见从巷子对面走来了一个矮个子男人,张克利并没有特别注意此人。

当他骑车和该男子迎面而过时,该男子从上衣口袋里快速掏出一把手枪,直接朝张克利射击,“呯” 的一声巨响,一发子弹贯穿了张的胸部,张克利当场身亡。

案发时距此处不远,当时一名叫谭锁的19岁早餐店员,刚打开店门,突然听见一声“呯”的一声,他以为是哪个小孩在放鞭炮,就没有在意,就继续去把火炉提到店外。

刚走到门外,突然“呯”的一声枪响,谭锁一下子栽倒在地,一把64式手枪子弹穿过了他的胸部,他当场身亡。

当警方接到报案,火速赶到案发地后,罪犯已逃之夭夭,现场只找到了两枚弹壳和弹头,弹壳上也没有留下歹徒的指纹,当查清两名被害人的身份时,刑警们也很纳闷:罪犯作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张克利是一个夜班工人,如果为财?一个身穿工服的工人刚下夜班,能有多少钱在身?后来警方勘查时,仅从其上衣口里找到了半包低质香烟。

而早餐店员小谭刚来汉打工还不到两月,说不定还没有领到两个月工钱,身上能有多少钱财?显然,歹徒枪杀这二人为钱的可能性甚微。

为仇?张克利作为一名普通工人,成天两点一线,社交极其单一,无外乎身边的几个工友早晚碰面,而他们对张克利的评价是“老实闷”。

退一步讲,即使他与哪个人有点矛盾,也不至于仇恨到了要人命的地步。

小谭更不要说,一个外地人刚到武汉打工两个月,他能和谁能结下如此深的深仇大恨?

警方通过客观分析,存在仇杀的可能性也很小,仅有的可能性应该是歹徒射杀二人,纯粹是随机选择作案,其目的是测试枪支的火力和效果。

他利用清早这一时间段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因为清晨是大多数人还在休息,避免警方在案发后找到目击证人。

由此可见,歹徒是精心准备射杀后,而迅速逃离。

正因为歹徒是随机作案,现场又没有目击者,一时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因为案情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反响很大,武汉警方压力倍增,虽然经过大量的排查走访,仍然没有发现案犯的影子。

【梳理旧案,串并案】

不过,在通过大量的排查工作时,一个有经验的老侦查员感觉,此案和以前的某一个案件,歹徒在作案手法上似乎有些类似,但又不能肯定。

于是,他把武汉前几年的枪击案又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筛查,不查不知道,一查一跳。

原来早走1983年严打期间,歹徒从12月30日开始作案,一直到1988年8月26日为止,用枪杀死杀伤共8人,虽然枪支种类不尽相同,但手法极其形似。

说到这,不得不说这个家伙真不是个等闲之辈,1983年正处严打的第一年,他竟然敢顶风作案,而且持枪连续作案,有这种心理素质的人能是什么人?

让我们看看当时的发案情况是怎样的!

1983年12月30日,中午12时许,王某,一个45岁的武汉人,被人枪杀在武汉汉口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他是被人用枪击中后脑,当场死亡。

经过现场查验,罪犯使用的子弹很特殊,是一种工厂使用的菱形的金属零件,很明显,罪犯使用的不是制式手枪,而是一种自制的手枪。

这种手枪通过火药的爆炸产生的冲力,将子弹击发出去后,在5、6米开外,一旦击中要害,是可以要人命的,这种枪和农村使用的土铳类似,没有膛线。

膛线的作用在于赋予弹头旋转的能力, 使弹头在出膛之后, 仍能保持既定的方向。

当时,民警通过对王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后来又对菱形子弹进行分析,发现这种子弹来自普通的机器加工厂的一种零件,通过自制加工而成。

这种零件只要有车床都可以加工,如果排查零件,纯粹是浪费时间,也无从查起。

虽然此案有劫财和仇杀的可能性,但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此案经过几个月的侦查,难度极大,于是暂时将之作为积案搁置。

这名老侦查员又发现在1984年,1987年,1988年的三年时间里,歹徒共作案5起,这几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均是罪犯用自制手枪枪杀不同目标,共造成三人死亡,三人重伤致残。

枪杀的对象有机关干部,工厂工人,农民,小商小贩等,还有一个竟然是一名女清洁工。

【清早射杀女清洁工】

所幸的是,这名刘姓的清洁工的颈部和头部只是被子弹擦伤,事后她是这样对警方叙述了当时案发的整个过程:

当时天刚麻麻亮,我拿着一把扫帚,在街上边走边看地面上哪里有垃圾,这时迎面来了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那人个子不高,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背着一个黑色的大包,里面似乎放了一些东西。

因为是大清早,行人很少,所以我特意看了他一眼,那时,正好看见地上有一些垃圾,于是,我就低头去扫,而那个男人正好经过我身边。

突然,“砰”的一声巨响,我顿时感觉头颈部一阵刺痛,就本能地用手去捂,发现流有很多血迹,我吓得惊慌失措,大声叫喊起来。

这时,一辆大卡车经过,司机看我异样,马上将车停了下来,司机和另外一个人跑了过来,询问我是咋回事。

我说头部受伤了,也不知道是咋弄的,他俩就将我扶了起来 ,准备拉我到医院去瞧一下。

这时,我扭头向左边看了一眼,发现刚才那名男子正加速骑车离开,此人右手扶车把,左手拿着一根不长不短的棍子状的物体。

那看起来像一把枪,因为事发当时没有任何人在我附近,只有那个骑车的人,我猜一定是那个人开枪打的我。

“为什么他没有打中你的头呢?而只擦了点皮?”警察好奇地问道。

“当时,那么男子经过我的时候,我正好低下腰去扫地,这时,可能他掏枪打我的同时,我正好低头躲过了,也算是命大,不然也早已完蛋了。”

根据女清洁工所说的罪犯手里拿的“棍子”枪,推测应该是一把锯短了的猎枪。

【再次射杀三名路人,继续测试枪支】

后来陆续还有多名路人被突然袭击的情况出现,除这名女清洁工之外,还有曾、徐、左三名无辜路人中枪。

所幸的是,这三人都是大难未死之人,对于歹徒的外貌特征,也给警方进行了大概的描述。

徐、左二人的说法和清洁工刘某的说法相似,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罪犯突然掏枪从侧面袭击,歹徒用的是散弹枪。

曾某头部中弹后,导致瘫痪,受伤较重,而徐、左二人均是被从侧面打中脸部,眼被打瞎,脸部毁容。

歹徒作案后,径直走了,也没有劫财的企图,说明歹徒作案并不是奔财而来。

虽然几个人没有完全看清罪犯的面貌,但基本轮廓印象深刻;此人个头不高,一头浓密的黑发。

还有万、杨、和潘某三个路人,他们就不是那么幸运了,全部被自制手枪击中头部,当场身亡。

据此,专案组的老侦察员认为,歹徒多次用不同类型的自制手枪,随机枪杀路人,其目的为了检测他自己手中现有枪支的性能和杀伤力。

因为测试中多人未被当场打死,所以对自制枪感觉不满意,于是,他伺机潜入两个派出所盗取了制式手枪,进一步拿路人练胆和测试,

那么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什么?很显然是为了做大案,一是报复社会,二是抢劫。

【杀商户,劫财】

随后的案件的发生,印证了这个老侦察员的推理,在1989年12月12日这天,歹徒用盗来的手枪连续对橡胶厂下夜班的工人张克利和早餐店员谭锁进行枪杀测试。

其目的就是为了用制式手枪练胆,同时知道了手枪杀人的威力,在内心得到了确认。

于是,罪犯沉寂了四个月后,开始了更疯狂的凶残作案。

那么,这四个月罪犯到底在做什么呢?专案组推理,很可能是寻找作案目标,即有钱的商户和财物部门。

果然不出警方的推断,1990年4月9日这天,晚上9时许,武汉自行车厂的财务人员钟某和陈某被人用手枪射杀而死。

他们刚从银行取出的7500元现金不翼而飞,歹徒打死二人后,快速抢走了装钱的密码箱,随即逃离了现场。

当时的7500元可不是个小数,1990年一个上班族月工资也就80多元左右。

这俩财物人员是被64式手枪子弹打死,后经弹道分析,此枪正是两公安派出所被盗三支枪中的一把64手枪。

侦查员很快找到了现场目击者,报警的是一名刚复员的退役军人,他说:

当时,我正在江边走路,突然听见“呯”的一声巨响,我知道那是枪声,因我是军人出生,对枪声很熟悉,我立马朝枪声跑去。

当时就发现有两个人倒在地上,我第一反应,这是杀人了 ,随后,我看见一个矮个子男人左手提着一个钱箱,右手持有一把手枪,正在快步行走。

于是,我赶紧追了上去,这名矮个子见我跟着他,他立马侧身对着我低吼一声:“滚,别多管闲事。”

我见他拿枪指着我,于是,赶紧找了一根电线杆躲了起来,由于天黑,我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不过,肯定的是,此人个子不高,是武汉本地人。

此案刚过一个月,1990年5月11日这天,武汉市商业最活跃的汉正街,黄姓两兄弟,在当晚9时许,被人持54式手枪枪击而死。

内装有2000元现金的一个密码箱被歹徒抢走,罪犯所用的枪支正是派出所被盗的那把54式手枪。

此后,案犯又沉寂了近半年时间,1990年11月13日,这天清晨5时许,歹徒用另外一支54式手枪,将在自家门口的宋某当场打死,案犯作案后迅速逃离,没有劫财的迹象。

显然,这次歹徒杀人是为了测试另外一支54手枪的性能。因为两派出所丢失了两把54式和一把64式,而之前仅用了一把54和一把64,这支枪还没有使用过。

按理说,此人已经有两支制式手枪,为什么要把三支枪都要测试一番?很可能是歹徒要在谋划进行结伙,来作更大的案,也就是说这个团伙至少有三人或三人以上。

【团伙做案】

结果很快证实了专案组的推断。

1990年12月1日这天,在汉口扬子街做服装生意的石某,于凌晨3点,在江汉洪益二巷被三名歹徒持枪抢劫。

当天的营业额元及一部价值的录相机,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等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被害人石某向警言反映:歹徒是三人,均头戴黑色的女式长袜,各持一把手枪强闯进入,直言要他们交钱保命,不然马上将其二人打死。

石某夫妻二人只得将所有值钱的东西及现金全部拱手交给了歹徒。

不过,这次歹徒见钱已到手,并没有对石某夫妻痛下杀手,只是将其二人绑住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相隔两个月后,即2月1日早上5点多,个体烟贩严某遭遇三个蒙面男子的持枪抢劫,现金7000余元及价值余元的金首饰被洗劫一空,事后确认正是同一伙人所为。

随后就发生了4名经警被杀,其中三名经警被砍掉头颅的惨案,凶手如此残忍的原因当时并不清楚。

警方推测,仇杀的可能性居多,很可能在某种时段,因为某种事因,这四名经警不经意和歹徒结了仇。

专案组正对经警被杀案展开全面侦查时,一个个大案还在继续。

1991年3月28日凌晨4时,就在经警被罪犯残忍杀害的一月之后,居住在汉口清黄路的一个卖服装的老板,4000元现金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的金首饰,被三名蒙面男子持枪洗劫一空。

【胆大妄为,竟敢在公安局旁边开枪】

案发后相距仅10天,也就是4月9日这天,当晚9时许,汉口扬子街市场有名的皮带大王余某意,同样被三名男子蒙面持枪劫持。

余某意是汉口有名的皮带王,远近都有名气,在汉出现的多家商户被劫后,他深感不安,因为他知道自己很可能会被歹徒盯上,也打算暂时躲一躲,

不过后来又想,公安局就在附近不远处,试想一下,即使歹徒再胆大,也不可能在公安局眼皮底下来作案,应该还是有所顾忌的,所以,就没有打算关门。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几名胆大妄为的罪犯居然还是来了。

当时,三名歹徒冲入店内,首先将余某意和其女儿控制,那名矮个子男人阴沉地问他:“想活还是想死?”

“想活,想活,兄弟,你把我女儿放了,有什么话好说。“

”要钱还是要命?”

余某意暂时没有言语,这名矮个子见余某意不说话,一枪把子砸到余某意的头上,血顿时从其头上流了下来。

这一下反而把余某意激地火冒三丈,他随即对此人说:“你小子太猖狂了,做事莫太绝,老子也是混了多年的江湖,啥事没有见过?出门20米不到就是公安局,你开枪试试,我不相你开枪了能跑掉。“

小个子歹徒一看今天碰到一个硬茬了,心想,也怪自己没有勘查明白,公安局就在傍边都不清楚,看来今天白走一趟,如果强制开枪,能否逃脱很难说,现在当务之急是尽快脱身。

于是,他作了一个手势,示意那两名同伙将他二人放掉。

就在余某意感觉他们将要离开之时,因为他担心歹徒走后日后有麻烦,于是上前说了几句客套话。

令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是,那么小个子男子突然回头对其中一同伙,小声说了几句什么,那名男子有点勉强地对着余某意的女儿开了一枪。

“呯”的一声枪响,余的女儿当时被击中要害,倒地身亡,余某意后悔不已,抱着女儿撕心裂肺地哭喊。

枪响后,这三名男子立即飞速逃跑了。

可想而知,罪犯竟敢在20米开外的公安局傍开枪杀人,真到了作死的边缘了。

都以为这次歹徒会有所收敛,因为毕竟第一次在公安局附近犯下枪案,哪曾想,这几个凶残至极的家伙居然敢如此胆大妄为。

1991年4月11日,也就是案发后仅两天,这天上午9点左右,个体老板伍某家2800余元的金首饰被这三个蒙面男子持枪抢劫。

歹徒一系列针对商户的疯狂持枪抢劫行为,导致死的死,残的残,让武汉的商业重点区域的老板们,人心惶惶,也不敢做生意了,有的关门到外地去玩,有的干脆把门面卖掉不做了。

这样一来,当时武汉的重点商业街道,人员稀少,生意萧条,银行等涉钱部门早早就关门下班。

从1983年到1991年为止,整整八年时间,歹徒已经疯狂杀人20起,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当时,公安部要求武汉警方限期破案,尽快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于是,武汉警方继续组织更大规模和严密的排查走访,希望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可能是警方大范围和严密的搜捕行动,使歹徒沉寂了半年后,在1991年11月1日这天,又发生了一件更为恶劣的枪案。

【罪犯再度升级】

当晚6时30分,香烟老板刘某福和楼某林,用密码箱装着元现金的货款,刚刚走到武昌徐家棚的家门口时,突然,“呯”的一声枪响,提着钱箱的刘某福被一发子弹贯穿胸部,他倒地身亡。

右手提枪的小个子歹徒快速走过来,拎起地上的钱箱就跑,此时,楼某林见钱被抢跑了,人也被打死了,什么也不顾了,大声地叫喊道:“抢钱了,抢钱了,打死人了,抓歹徒啊!”边喊边追。

因为案发时天还没有黑定,而徐家棚有许多住户,一声叫喊,立马引起了大量人员的注意,一时间,集聚了数百人的围观。

于是,先后有十几个知情的年轻人,加入了追抓持枪歹徒的队伍。

同时,大街上都是义愤填膺的怒喊声:“抓歹徒啊!抓杀人犯啊。\"这时,那个小个子歹徒见一时无法脱身,只得停下来,对着后面紧追的人群开枪射击。

“呯!”的一声罪恶枪响,楼桂林被击中倒地,当时他在追赶队伍的最前面,紧随其后的人群听见歹徒开枪,短暂的停顿之后,又继续勇敢地边追边喊。

此时,歹徒边跑边向后开枪,一个名叫吴斌的20多岁的年轻人被当场打死,歹徒边跑边挥舞着手中的枪狂叫:“不要命的就上来,打死你们!”

人们看见歹徒手中的枪已经连续射杀了三人,再追下去,必定会有更多的无辜人中弹死去,于是,纷纷躲避。

在这不得不说,武汉人民真的很勇敢,我们应该为这三个中弹倒下的勇敢的武汉人点赞,他们知道歹徒手持武器,却手无寸铁地迎头追击。

我们需要这种无畏气概,但同时也要进行自我保护。

见无人再逼近,那个小个子歹徒抓起路边一个自行车,拼命狂骑逃离了人群。

歹徒公然在街上持枪抢劫并开枪杀死三人,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无法估量,如此恶案,是湖北省建国以来的绝无仅有,当时,即使在全国范围,像这种案例,也属罕见。

此案引起国家层面的相关领导的重视,并再次责令武汉限期破案,可以想像,在当时,武汉警方压力有多大。

于是,当时的市公安局乐局长亲自上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更彻底的摸排清理。当时的武汉报纸是这样报道:

为了查明嫌犯的身份,武汉市的刑警们全都忙碌起来。他们扩大排查范围,将获得的线索逐一汇聚。勾勒出了嫌犯的体貌特征:嫌犯男,年龄25至30岁,独居,身高1.67米,单眼皮,武汉口音,穿绿色“啄木鸟”牌夹克衫,着白色“迪爱多纳”牌进口旅游鞋。

这份模拟案犯的画像,下发到数千名户籍、保卫、治安、刑侦、巡逻民警手里。乐东汉局长斩钉截铁地下达了命令:“力争20 天,攻破枪案。”

因为每次作案,歹徒头戴面罩,仅靠这些粗线条,没有具体的罪犯面部细节特征,依然无法对罪犯进行锁定。

不过,很快案件就有了实质性的转变,看来歹徒的末日即将来临。

【暴露行踪】

余良稳,汉阳公安分局永丰派出所的一个管片民警,在1991年11月21日晚,接到一个辖区内的一个居民的反映。

这名报案人称,在唐家湾7号来了一位新租户,形迹十分可疑,因为房东发现,此人床空里有一双白色“迪爱多纳”牌进口旅游鞋。

此人名叫张明高,身高一米七,1963年生人,据这位租户本人讲,此人家住在硚口区汉正街,房东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是做个体生意的。

还有令房东生疑的关键一点,两天前,他在下水道的粪便中竟然发现一颗子弹,当天因为下水道被堵,他拿着工具去疏通,一下子发现一个黄闪闪的金属,仔细一看,竟然是一粒枪弹。

房东很清楚,自己的一排五间房屋租者不是老人就是妇女拖娃的,哪个会有手枪子弹?只有张明高一个年轻人,不是他还有谁?

很可能是这名叫张高明的租户在厕所时,将这粒子弹不小心掉入粪坑里,或许他当时压根儿就没有看见,或者是知道嫌脏,就没有将它捡起来。

他侥幸地认为反正过一段时间,下水道的水会将它冲走或者掩没,他此人做梦也没想到,因为他的这一次小小的疏忽,竟然让细心的房东发现。

这个十恶不赦、恶贯满盈的家伙终于浮出水面。

警方立即对这粒子弹进行检验,发现这是一枚64式手枪子弹,而这个自称是做生意的个体老板为何会有军用子弹?他不是军人也不是警察,在哪搞到的子弹?

显然,这个张高明具有重大嫌疑。

【设计擒获】

专家组立即组织抓捕,考虑到这个家伙手里很可能有枪,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警方想通过一个办法,让他自己开门最为稳妥。

在和房东反复沟通之后,房东反映出这个人订有报纸,可以利用给他送报纸的机会,将之捕获。

11月21日夜间9时许,一个由专案组精心挑选的精锐捕获小组,悄悄潜入唐家湾7号房屋的四周,荷枪实弹地将这个五间平房团团包围。

当房东敲门的时候,边上的五名刑警静候在一傍。

就在张明高打开门的一刹那,五名刑警闪电般去冲入室内,一把将其死死按在地上,为其戴上了手铐。

并现场搜出了一把64式手枪,子弹已经上膛,紧紧贴在他的上衣口袋,看来他也有所预感,自己的生命随时都可能终结。

经过枪号对比,这把64式手枪正是派出所被盗的那把,而且也是系列持枪杀人案,包括斩首三名经警作案的那把手枪。

由于证据明明白白,张明高也没有做无谓的狡辩,很快就交待了枪杀21人的系列案是他所为,并供出了另三名同伙的居住地。

这三个分别叫宋建廉、熊宗壁、彭毅。当晚,公安刑警一举将这三名团伙成员悉数捉拿归案,通过连续审讯,又将陈济贤等八名犯有包庇窝藏和销赃的案犯全部擒拿。

经过审理,张明高恶行累累:

非法制造和盗窃枪支、弹药,大肆进行杀人、抢劫、放火、盗窃,共作案28起,直接杀死20人;

另外,张明高指挥同伙杀死1人;单独劫取财物计人民币余元,与集团成员共同劫得财物计人民余元,所劫公私财物共计人民币余元;单独及伙同他人盗窃公 共财物计人民币余元。

当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1年12月23日,二审审结。1991年12月26日,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犯罪经历

张明高属于武汉本地人,1963年3月13日出生于一个工人之家,家庭住址是汉正街周安下里二号,1.68米身高,最初是原航海照明器材厂的金工车间的一个三级车工,后不知道为何原因,他自动辞职不干了。

因为张明高本身有车工的手艺,他开始利用钢材和钢管进行自制手枪,1980年6月,他利用夜晚加班的机会,加工了两把简易手枪,类似于农村的土铳,但威力很大。

但是光有枪没有子弹也是白瞎,于是,他把菱形螺丝钉用磨床稍加打磨,就变成了子弹,他为了测试枪支的杀伤效果,他先后把树、以及鸡、猫等动物作为试验,发现效果很好。

后来,张明高利用他姐夫的父亲的猎枪火药证,在汉口武圣路一个渔猎店购到了火药,然后,又自制手枪弹药。

因为他没有杀过人,就用无辜的路人作试验,从1983年开始至1988年期间,共枪杀8人,导致4人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

其中在1987年6月1日清早6时许,他偷偷潜入汉正街一个土产店,用铁叉将守夜的李某刺死,从保险柜里盗取现金600元,之后,用汽油纵火粉焚烧。

后来,为了搞到火力更大的手枪,张明高把目光盯上了武汉鲍家巷和汉中街两个派出所,后把两把54式和一把64式手枪以及160发子弹盗走。

有了制式手枪,他连续对三名行路人进行残忍地枪杀,其目的是为了测试效果。

为了把案子做大,单靠他一人无法完成,于是又联系几个无业游民结成团伙作案,并定期对他们进行作案前的培训。

有人好奇,这家伙为何要对四名经警下如些狠手?事后得知其因竟是为了一点口角和争执,让他记恨在心,遂起杀机。

据张明高交待:当时是大年初一,他正骑车经过蔡家田的一个橡胶厂门口,那时有四个经警突然点燃了鞭炮,“呯”的一下炸到了他的自行车。

张明高认为大年初一不吉利,就停了下来,和几名经警争吵了起来。

后来,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打了起来,因为张明高在几个经警面前,明显力亏,只得转身逃跑,他临走时,甩下一句:“好,你们等着,让你们好好舒服舒服。”

于是,他在凌晨两点,把那把盗来的64手枪别在身上,为了保险起见,又将一把砍刀,背包带和塑料袋等作案工具备齐,趁夜色翻入橡胶厂,然后进入保卫科值班室。

当他进去的时候,四名经警正在酣睡,丝毫没有发觉厄运就要降临。

张明高用脚踢醒了程某,然后用枪抵着他的脑袋说:“不要动。”然后,用军包带把其手脚捆住,随后,吴某和廖某也用同法被绑住了手脚。

当张明高正打算捆第四名程某清时,程某清却和他打了起来,于是,张明高拿起手枪,向他的头开了一枪,程当场身亡,为了泄恨,张明高又打了一枪。

接着,他又对余下的被绑住手脚的三名经警痛下杀手,而后取出随身携带的刀将他们的头砍了下来,随后,他将三个的头颅装入一个盒子里,后来分抛于泵站和下水道等处。

【结语】

纵观罪犯张明高的犯罪经历,罪犯心灵扭曲,心狠手辣,给当时的受害者及家庭带来了致命的伤害,给社会治安环境也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实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

当下,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宁的社会,更需要严守法律底线,遵守社会法治秩序和道德意识,心中以法为天,远离罪恶,只有人人守法,才能使社会更加文明,我们赖以生存的这片土壤环境才会更加纯净,人类的幸福感才会更加久远。

(此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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