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其他 > 春缠君 > 第44章 谁会制香?

春缠君 第44章 谁会制香?

作者:踏月摘星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26 10:52:02 来源:小说旗

夜澈一瘸一拐回到东巷,阮修墨正在榻上疗伤。

夜澈在妙华寺那一掌,可叫他内伤得不轻,再来一下,大概连这条小命都保不住。

见夜澈回来,他猛地坐起,“东西交给她了没?她可曾说什么?”

“丢了。”

阮修墨闻言急了眼,可一瞥见他淡漠的表情,瞬间回过神来,嗤笑了声,“哟,嘴还挺硬,活该被太妃罚跪三天佛堂!”

夜澈眉目不动,看都不看他一眼,“看来,这信你是不想要了。”

阮修墨见到他手里把玩是信封,嘴角忍不住勾起。

桃夭竟还给他回信了。

他下了榻,一双忿忿不平的桃花眼似受了大委屈,“要不是看在这封信的份上,本公子才懒得理你死活。”

“意思是有了这封信,就不收银子了?”夜澈瞬间击中他的软肋。

阮修墨认命地拿出药箱,“腿伸出来吧,免得跪出毛病,坏了我表妹的事。”

沉默的男人忽然抬眼,“只是表妹?”

四个字,突兀又尖锐。

阮修墨怔了一下,随即皱眉嗤笑,“废话,我与她从小一起长大,她对我来说,就跟亲生妹妹一样亲。”

“倒是你,太妃不是不让你参加定国公寿宴吗,你偏还应了她,可别半路撂挑子,坏了她的计划。”

闻言,夜澈轻蔑睨他,“你以为本王是你?”

阮修墨似是想起什么,顿时气急败坏,“我上次失手,那还不是中了你的暗算!”

还敢恶人先告状,什么玩意!?

夜澈收回视线,把玩着手里那瓶长宁香,无视了他最后一句。

“她有用,本王自然保她。更何况,本王人如今瞧着,她比你能干多了。”

……

定国公七十大寿,京都有权有势之人来了大半。

晚宴之上,人潮涌动,衣香鬓影,国公府许久未曾如此热闹了。

定国公身穿棕褐色长衫,鬓角和络腮胡都已发白,看似垂垂老矣,却腰悬一把从不离身的黑色宝刀。

听闻,单是这把破军刀,身重多达一百斤。

他脸上皱纹深邃,眼神却锐利如鹰,单是站在那里,就如一座屹立不倒的丰碑,让人肃然起敬。

柔贞公主率先送上了一幅亲手绘制的松鹤长春图。

“柔贞代父皇前来,恭贺外祖父福如东海,松鹤延年。”

万众瞩目下,画卷缓缓展开,只见青松挺拔,鹤舞云天,仿佛下一刻就要破纸而出,翱翔于九天之上。

定国公虽是武夫,可在场不乏懂画之人,对柔贞的画技赞誉连连。

“临安伯画技精湛,尤其是山水画,听说他离京数载就是为了画出一幅真正的人间仙境。”

“没错,公主殿下长在临安伯府,从小得临安伯亲自指点画技,自然不差。”

“不愧是公主殿下……”

定国公看着前方案几上精致的画卷,淡淡的清香随风拂开,沁入鼻息。

向来威严的脸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这味道很好,是用了香墨吗?”

这些个文绉绉的玩意儿他向来看不懂,不过,画卷中的香气倒真是好闻得很。

原本被宴中繁杂嘈乱的声音吵得脑仁疼,闻到这气味,竟明显爽利了许多。

洛紫昙笑答,“那外祖父可就猜错了,香薰其实是加在朱砂之中,不信您老人家再凑近闻闻?”

定国公当真低头仔细轻嗅,“这香薰味道极好。”

只赞香薰,却丝毫不提画技。

真是粗人一个!

洛紫昙在心中鄙夷了一瞬,面上谈笑自若,“外祖父鼻子真灵,这香薰可是出自芸梨之手。”

“芸梨?”定国公抬头看向临安伯府女眷所在的位置。

桃夭将洛紫昙的心思看在眼底。

果然好算计,出了这么个难题给她,就算她解出来,受益的也是洛芸梨!

难怪出门的时候,阮玉竹就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叮嘱:

“芸梨刚及笄,正是议亲的好时候,若在寿宴上有人说起她制香天赋异禀,你可千万不能乱说话。别忘了,芸梨之所以从小体弱,你当年那一撞,有极大的责任。所以这次寿宴,你一定不能坏了妹妹的姻缘。”

原来,是打着这主意。

好在经夜澈那么一提,她倒是多留了个心眼。

此时,洛芸梨盈盈起身,“这是芸香,外祖父若喜欢,芸梨以后多给您调制几瓶送来。”

定国公满意一笑,朗声连说了三声好,“当年你外祖母最擅长制香,可惜她的手艺只传给了……”

似忽然想起什么,定国公话音一顿,跳过了那三个字,继续道,“没想到你能有这般天赋。”

人群中窃窃私语起来,不一会儿,有官眷笑着开口,“定国公有所不知吧,这京都城出了名的香坊清欢斋,声名远扬,所出的香熏连宫里的皇后都赞不绝口。”

“据我等猜测,多年来在幕后为清欢斋制香的人,一定就是洛三小姐吧?”

此言一出,宴中数百道视线齐齐落到洛芸梨身上。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