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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其他 > 99岁被亲孙捅死:重生狂宠孙女 > 第212章 杨玉贞!真正的诗意

虽然余东海知道陆西辞并不是要几十个,而是习惯性叫个高让他低了还,但还是不痛快起来。

“咱们单位就一个三层楼饭店,好家伙快一百号人了,我是想尽办法多开了一个新口子,才能安排这么多人,你一张嘴就几十个,你谁啊!”

余东海越说越蛮横,陆西辞一把将他拎了起:“老战友,你这退伍久了,身手怎么样,来来来,老余,咱们也练练!”

陆西辞一拎他起来的,余东海就清醒了,今天要被打一顿,多冤枉!“算了算了,我不和你这个蛮子说话!”

练个屁啊,他转业之后顶多跑个步,能和陆西辞这个狠人比吗,这不是练,这是纯纯挨揍!

周围的男人也就笑着劝劝,劝不动就算了。

这孙子是得多敲打,给十个名额看把他能耐的,外面的人不懂就算了,你从咱们部队出去的,不说全心全意的想部队里的崽子们,居然办这点事,还把你能耐的不行了!

让陆西辞给你几巴掌,打清醒点也好!

就在这时,服务员端着菜进来了:“各位领导,上菜了。”

她把一个大盘子放在转盘上,揭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香味顿时飘了出来。

陆西辞哪怕正吵得口干舌燥,闻到这香味,忍不住往盘子里看了一眼 —— 金黄的炸鸡排堆得像小山,上面撒着红红的辣椒碎,看上去格外诱人。

刚才还激动的神情突然一滞,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

他盯着鸡排,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点…… 心虚?

炸鸡排一上来,陆西辞就意识到这是杨玉贞的作品。

正站在那里拉扯着别人的脖子劝酒的架势突然一收。

有一种男人在外面肆意妄为被家里人发现的窘迫。

他气势一收,拍了拍余东海的胸口:“来来来,这道炸鸡排是我贡献的,我平时吃着觉得还好,你是干这一行的,尝尝如何。”

“你这个粗坯!”余东海气哼哼地道:“你能吃点什么好的,不就是炸肉排吗?”

但还是乖乖坐下来,赶紧伸筷子,吃了一口。

金黄酥脆的炸鸡排咬开爆汁,外皮咔滋作响,内里鲜嫩多汁,肉香混着油香扑鼻。蘸上糊干辣椒碎,一口下去超满足。

“确实不错!”余东海眼睛亮了,“这个确实不错!陆旅长,这是哪家饭店的厨子?手艺可以啊!”

其它的菜再怎么贵,余东海也不在乎,毕竟他们饭店对外招待就是他,什么昂贵的没吃过,再贵又怎样,贵物食材本就难找,只能做饭店的点缀,饭店是不靠这个赚钱的。

但是这个鸡排吧材料便宜,大众,口味惊艳,是可以例为家常菜的一种,反而是饭菜稀缺的菜品。

陆西辞清了清嗓子,坐回椅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咳,一个朋友做的,随便弄弄。”

余东海又夹了一块,吃得津津有味:“不是我说,陆旅长,你这朋友要是来我们酒店当厨师,肯定能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陆西辞看着余东海吃得满嘴流油的样子,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他伸手夹了块鸡排,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脑海里浮现出杨玉贞在灶间里忙碌的身影 —— 她总是那么镇定,好像没有什么能难倒她,生活在她的手里展开的是热烈又温情的诗卷。

陆西辞在部队扫盲班学会写自己名字那年,连长教他们念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他咬着铅笔头想,原来文字能把粗茶淡饭写成诗。

后来提干上了军校,在图书馆翻到《诗经》,看见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忽然觉得这句子像极了炊事班老班长捞面条的模样,他在部队第一次吃到白面条,当时就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可他从没想过,真正的诗意会藏在杨玉贞这样的女人身上 —— 她不会吟诗作对,不会挥毫泼墨,却把日子过成了他见过最鲜活的诗。

他前妻一家都是文化人,岳父总在书房写 “宁静致远” 的条幅,岳母在树下拿着细针绣花,妻子读拜伦的诗时眼睛会发亮。

可他家的餐桌上永远摆着精致的冷盘,青瓷碗里盛着寡淡的粥,筷子起落间听不见声响,像在进行一场庄重的默哀。

冬天缩着脖子看妻子在宣纸上画枯山水,砚台里的墨汁结了冰,她的手指冻得通红,却不肯完全把窗关紧,说 “寒风才能催生出好意境”,然后没多久,又花了几块钱为这个好意境吊水,甚至送命。

那时他总觉得,他们的日子像幅褪了色的古画,美则美矣,却透着股子砭人肌骨的冷。

他从不抱怨。

毕竟比起老家那些三天两头打架的夫妻,他们相敬如宾得近乎客气。

可当他有一次意外看到妻子写给朋友的信,写着 “灵魂无法共振” 时,他盯着信纸上的钢笔字看了很久,忽然觉得那些字像一群振翅欲飞的蚊子,嗡嗡作响却触不到人心。

他觉得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

妻子死去之后,他也不想再娶了。

他此生许国,足矣!

直到遇见杨玉贞。

这个白白胖胖的妇人抱着可爱之极的小肥崽儿,就这么撞入他的生活!

那个在灶台前挥汗如雨的女人,会把刚蒸好的馒头端上餐桌,笑说 “趁热吃,蘸白糖更甜”。

会在他上班时,把干净的军装搭在晾衣绳上,风一吹,衣服下摆轻轻扬起,像面温柔的旗。【包打听洗的衣服!】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真正的诗意不在宣纸上,而在厨房的烟火气里 —— 她炒菜时 “刺啦” 的声响,是诗的平仄;她揉面时在案板上 “咚咚” 的节奏,是诗的韵脚;她盛汤时勺子与碗沿相碰的清响,是诗的留白。

这行生活的小诗写在每天的餐桌上:

清晨的小米粥里浮着几颗红枣,像落在溪水里的星星;

正午的红烧肉闪着琥珀色的光,肥瘦相间的纹路比任何水墨画都鲜活。

下班回来,端上碗,吃上一口这样的鲜肉,那美妙的感觉……

她晒被子时,会把被子拍得蓬蓬松松,阳光钻进棉絮里,连空气都染上暖烘烘的甜。

冬天啊,晚上钻进这样的被子里,那种舒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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