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其他 > 将门嫡女重生之太子宠上天 > 第109章 紫菱

将门嫡女重生之太子宠上天 第109章 紫菱

作者:小乐依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31 22:30:54 来源:小说旗

壮汉等人听到声响后,刹那间脸色大变,惊恐之色溢于言表。那幽冥阁之名,宛如一道惊雷炸响在众人心头!要知道,此阁可是掌控着无数国家生死存亡之命运的神秘组织啊!别说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了,即便是他们华夏国那位高高在上、权倾天下的皇帝陛下,见到幽冥阁中的人物时,恐怕都不得不放低姿态,极尽谦卑谄媚之能事。

恰在此刻,只见一名身姿高挑的紫衣女子如鬼魅般悄然出现在众人眼前。在这严寒刺骨的冬日里,她竟然仅仅身着一袭单薄的衣裙,那裸露在外的如雪香肩,散发出一种令人心旌摇曳、难以自持的魅惑之力。

女子轻抬玉手,看似随意地轻轻一挥,一股强大无比的威压顿时汹涌而出。只听得“砰砰砰”几声闷响,那壮汉以及其他那些平日里自命不凡的所谓高手们,就如同被重锤击中一般,纷纷双膝跪地,丝毫动弹不得。紧接着,一阵轻柔却又不失威严的声音悠悠传来:“尔等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此处肆意斗殴滋事,莫非全然不把我幽冥阁的规矩放在眼里不成?”

那几个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壮汉此刻被吓得面如土色,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仿佛风中残烛一般摇摇欲坠。其中为首的那个壮汉更是惶恐至极,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朝着面前的女子拼命磕头,口中还不停地哀求着:“紫菱大人饶命啊!真的不关我们的事,都是她,就是她先挑衅我们的呀!她居然想要强行抢走小人刚刚买来的下人。”说着,他战战兢兢地伸出一只粗壮的手指,指向了不远处的洛倾城。

紫菱闻言,美眸微微一转,顺着男人手指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里站着一名女子,身姿婀娜,容颜绝美,宛如仙子下凡一般。即使身处如此混乱的场景之中,这名女子依然神色自若,不卑不亢,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质。

紫菱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陌生的女子,缓缓开口说道:“这位姑娘,看着倒是眼生得很呐。不知姑娘如何称呼?怎的?难道你来这鬼市之前都没有打听过这里的规矩吗?竟敢在这里肆意闹事,莫非是觉得自己命太长了不成?”

洛倾城心中暗自叫苦不迭,她前世虽然也曾听闻过幽冥阁的大名,但却万万没想到这鬼市竟也归属于幽冥阁的管辖范围之内。而且在上一世,她一直深居简出,身为大家闺秀的她根本就未曾涉足过这等鱼龙混杂之地,又哪里知晓什么所谓的规矩呢?

然而此时此刻,洛倾城深知自己绝不能坐以待毙,如果就这样白白丢了性命,那可真是太冤了。于是她赶忙陪着笑脸,语气诚恳地说道:“实在抱歉,紫菱姑娘,小女子的确是初来乍到,对这鬼市的规矩一无所知。如果不小心冒犯了姑娘您,还望姑娘大人有大量,不要与小女子计较才好。小女子在此诚心诚意地给姑娘赔个不是。”

紫菱轻轻哼了一声,“你倒是会说话。不过,不懂规矩犯了事,总不能就这么算了。”

洛倾城忙道:“紫菱姑娘说得极是。小女子愿受罚,只是恳请姑娘告知小女子到底触犯了哪条规矩,也好让小女子死得明白。”

紫菱挑了挑眉,“在这鬼市,所有交易皆是你情我愿,不可生事。你既妄图抢人,便是坏了规矩。”

洛倾城心中猛地一震,赶忙开口急切地解释道:“姑娘您莫要误会!小女子绝无半分强抢之意呀!实在是那几位恶人强行要买走这名男子,不仅如此,还对他肆意打骂。小女子实在看不下去这般暴行,这才忍不住出言制止,哪曾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蛮横无理,二话不说就直接动手伤人呐!小女子迫于无奈,只想赶紧将那可怜的男子救下来并带离这个是非之地而已。”

紫菱听闻此言,美眸之中光芒闪烁,目光渐渐变得幽深起来,宛如深不见底的幽潭一般。她重新上下仔细地端详着洛倾城,似乎想要透过其外表看清话语背后的真实意图。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约过了片刻之后,只见她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倘若你方才所说句句属实,那么本姑娘自不会刁难于你。然而,若是被我发现你胆敢在此胡言乱语、信口雌黄,哼……幽冥阁的诸多狠辣手段可绝非你这样一个弱质女流所能承受得起的哟!”

话音刚落,紫菱便毫不犹豫地转过身去,莲步轻移,径直朝着那几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走去。那几名壮汉眼见紫菱朝自己走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如纸,一个个惊恐万分地拼命磕头求饶:“紫菱姑娘明鉴呐!她纯粹就是在这里胡说八道!小人与那位商贩之间可是心甘情愿的公平交易。至于这个下人嘛,既然已经卖给我们了,他要是不听话不肯乖乖跟着走,稍微打骂几下又算得了什么呢?”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