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县的清晨,阳光透过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门,洒在渠成顺的办公桌上。渠成顺整理着文件,他身着整洁的正装,眼神透着沉稳与睿智,作为中心主任,他对每一个案件都充满热忱。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个略显焦急的身影走了进来,此人正是张久宏。他眉头紧锁,满脸愁容,还未等渠成顺开口,就迫不及待地说道:“渠主任,您一定要帮帮我,这一审判决太不合理了!”
渠成顺起身,微笑着请张久宏坐下,又为他倒了一杯水,轻声安抚道:“别着急,慢慢说,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讲清楚。”
张久宏喝了口水,情绪稍稍平复,开始讲述自己的遭遇。2010 年 5 月,他与李子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满心欢喜地以为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支付 30 万首付款后,房屋也过户到了他名下,可就在办理后续手续时,却发现房屋存在土地纠纷,导致无法正常过户。他要求李子虎承担违约责任,可对方却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赔偿。一审法院还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这让他感到无比委屈和愤懑。
听完张久宏的叙述,渠成顺沉思片刻,说道:“我明白了,这个案件确实有些复杂。不过你放心,我们会仔细研究,寻找突破口。”说着,他叫来副主任张忠民,向他介绍了案件情况。
张忠民推了推眼镜,认真地听着,不时点头。随后,渠成顺又把周万全也叫了过来,三人围坐在一起,开始分析案件。
周万全凭借着在司法局多年的工作经验,指出:“一审法院既然认定李子虎无违约行为,那肯定是依据合同约定。我们要重新审视合同,看看有没有被忽略的细节。”
接下来的几天,渠成顺带领团队一头扎进案件中。他们反复研读房屋买卖合同,逐字逐句分析关于土地纠纷处理方式的条款。方梅作为晨报记者,听闻这个案件后,也来到法律服务中心进行采访,同时她对案件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利用自己的资源,帮忙收集相关资料。
张彩娇则负责整理案件的各类材料,将它们分类归档,方便大家查阅。在这个过程中,渠成顺发现合同虽然约定了土地纠纷的处理方式,但对于因土地纠纷导致房屋无法过户这种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况,并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
“这或许就是关键所在!”渠成顺兴奋地对大家说道。张忠民也表示认同:“没错,一审法院可能过于关注合同表面的约定,而忽略了合同的根本目的。”
周万全补充道:“我们还需要调查清楚这起土地纠纷的具体情况,比如纠纷的起因、涉及的相关方以及对房屋过户的实际影响程度。”
于是,团队兵分几路。渠成顺和张忠民去实地查看房屋,与周边邻居交流,了解土地纠纷的背景;周万全则去相关部门查询土地档案,获取准确的资料;张彩娇继续完善案件材料,准备上诉所需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