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午后,阳光炙烤着青山县的街道。某部战士小冯趁着休假,驾驶着自己的私家车准备去看望许久未见的父母。他哼着小曲,心情格外轻松,却不知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正在前方等着他。
当车辆行驶到一条略显偏僻的路段时,路边突然窜出一个人影。小冯反应迅速,立即猛踩刹车,可还是听见“砰”的一声闷响。定睛一看,一名中年男子——孙某已经倒在车头前方,捂着肚子在地上翻滚,嘴里还大声叫嚷着:“撞人啦!救命啊!”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渗出来,染红了地面。
小冯脑袋“嗡”的一声,瞬间慌了神,但多年的军营生活培养出的冷静让他很快镇定下来。他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随后小心翼翼地拿出手机,拍下现场照片,并调出了行车记录仪查看。这不看不要紧,画面清晰地显示,孙某是故意冲向车头的!
孙某见小冯在查看行车记录仪,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又恶狠狠地威胁道:“赶紧拿5000块钱私了,不然我就闹到你单位,让你这身军装穿不成!”小冯紧紧攥着拳头,强压下心中的怒火,坚定地说:“我不会妥协的,一切等警察来处理!”
没过多久,警察赶到了现场。小冯将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和现场照片作为证据提交给警方。经过初步调查,警方发现孙某身上的“血迹”竟然是红色染料,而且在孙某身上还搜出了伪造的医院诊断证明。种种迹象表明,孙某系故意制造碰撞事故,涉嫌敲诈勒索。警方当场将孙某控制,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立案侦查。
惊魂未定的小冯回到家中,父母心疼地看着他。虽然事情已经交给警方处理,但小冯心里还是觉得憋屈,他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思来想去,他决定去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咨询一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
第二天一早,小冯来到了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渠成顺正在整理案卷,看到一身军装的小冯走进来,连忙起身迎接。“您好,我是一名战士,遇到了点法律问题,想请您帮忙出出主意。”小冯有些拘谨地说道。
渠成顺热情地将小冯带到会议室,还叫来了张忠民和周万全。小冯详细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包括孙某的威胁和警方的处理结果。“我就担心这件事会影响部队对我的看法,而且我也想知道,像孙某这种行为,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判?”小冯焦虑地问道。
周万全扶了扶眼镜,说道:“小伙子,你别担心。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孙某这明显是碰瓷,属于故意制造事端,你完全不用担责。而且他涉嫌敲诈勒索罪,警方既然已经立案侦查,后续肯定会依法处理。”
张忠民也补充道:“我们可以帮你跟进这个案子,确保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我们也可以给你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证明你在这件事中没有过错,这样对你回部队也有个交代。”
小冯听后,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激动地握住渠成顺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有你们帮忙,我就放心多了。”就在这时,方梅也来到了法律服务中心。她从同行那里听说了小冯的事情,觉得这是一个宣传反碰瓷法律知识的好机会,便主动提出想采访小冯,报道这个案件。小冯一开始有些犹豫,但在渠成顺的劝说下,他同意了方梅的采访,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经历让更多人了解如何应对碰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