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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锋芒 第204章 居住权

作者:上官游龙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6-04 12:58:27 来源:小说旗

在青山县老城区一条安静的街道上,有一座略显陈旧的三层小楼,门前挂着“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牌匾。这是渠成顺耗费心血创办的地方,承载着他对法律的信仰与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渠成顺站在服务中心的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熙熙攘攘的街道,心中满是感慨。从最初的几个人,到如今汇聚了各路人才,这个法律服务中心逐渐有了规模。他的目光扫过办公室里忙碌的身影,张忠民正坐在办公桌前,专注地整理着文件,作为副主任,他严谨细致,为中心的运营操碎了心;戴世龙则在一旁的沙发上,和几位前来咨询的居民耐心地交谈着,虽然已经从信访局退休,但他丰富的经验和亲和的态度,总能让当事人感到安心;周万全戴着老花镜,认真地翻阅着法律条文,尽管没有律师证,可他在司法局多年积累的知识,让他成为渠成顺不可或缺的帮手;方梅则在角落里,快速地记录着什么,作为晨报记者,她希望通过报道这里发生的故事,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相信法律;还有张彩娇,这个年轻的法务助理,正抱着一摞文件匆匆走过,脸上洋溢着对工作的热情。

正当渠成顺沉浸在思绪中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一位满脸愁容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叫张先生,身材微胖,头发有些凌乱,眼神中透露出焦虑与无奈。“请问这里是法律服务中心吗?我……我遇到了大麻烦,想请你们帮帮我。”张先生的声音有些颤抖。

渠成顺立刻迎了上去,微笑着说道:“您好,这里就是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我是主任渠成顺。您别着急,先坐下慢慢说,我们一定会尽力帮您解决问题。”说着,他将张先生引到会议室,其他人也陆续围坐过来。

张先生坐下后,深吸一口气,开始讲述自己的遭遇。原来,他早年丧偶,独自将两个孩子抚养长大。如今,他名下有一套房产,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为了避免日后因房产问题给孩子们带来纠纷,他通过遗嘱为子女设立了居住权,明确表示即使房产过户给他人,孩子们也能在这套房子里居住生活。可没想到,房产过户后,新的房主却以各种理由阻挠孩子们入住,甚至恶语相向。

“我就是想让孩子们有个安稳的住处,怎么就这么难呢?”张先生说着,眼眶不禁红了起来,“我明明按照法律规定设立了居住权,为什么对方就是不遵守呢?”

渠成顺认真地听完张先生的讲述,眉头紧锁。他深知,居住权虽然在新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很多人对这一制度不够了解,导致类似的纠纷时有发生。“张先生,您先别担心,既然您通过合法的方式设立了居住权,我们就一定能维护您和孩子们的权益。不过,我们还需要详细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渠成顺安慰道。

张忠民拿出笔记本,开始仔细询问相关细节:“张先生,您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吗?房产过户的手续是否齐全?新房主阻挠入住的具体理由是什么?”面对一连串的问题,张先生努力回忆,尽可能详细地回答着。

戴世龙则拍了拍张先生的肩膀,说道:“这种情况我在信访局工作时也遇到过一些,关键是要让新房主明白法律规定,消除他的误解。”周万全也在一旁点头,补充道:“对,我们得从法律层面给他讲清楚,居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他这样做是违法的。”

方梅快速地记录着大家的对话,她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个很有报道价值的案例,能够让更多人了解居住权的重要性。张彩娇则忙着整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将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打印出来,分发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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