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春天,青山研究院的实验楼里,机械运转的嗡鸣声与讨论声交织。院长苏明正与东古工厂的负责人李强激烈争论着。原来,双方此前口头协商共同研制一款多功能家用炉具,如今成果初现,却在专利归属上产生了巨大分歧。
\"我们研究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技术,设计工作基本都是我们完成的!\"苏明情绪激动,\"东古工厂的工人不过是做些辅助工作,凭什么单方面去申请专利?\"
李强也毫不示弱:\"当初说好了是共同研发,我们派出工人参与,还提供了部分实验场地和设备,专利申请权怎么就和我们没关系了?\"
这场争吵过后,双方不欢而散。苏明越想越气,决定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他多方打听,最终找到了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
渠成顺接待了苏明,认真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说道:\"苏院长,这是一起典型的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我们会全力以赴调查清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随后,渠成顺召集张忠民、戴世龙、周万全等人开会。张彩娇迅速整理出案件要点,方梅则准备对案件进行全程追踪报道。大家都意识到,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两个单位的利益,还涉及到专利法的严谨与公正。
团队首先来到青山研究院。实验室里,参与设计的研究员们纷纷向渠成顺讲述自己的工作内容。\"在设计过程中,东古工厂的工人主要就是帮忙整理图纸、维修设备,核心的技术开发和图纸绘制都是我们研究院完成的。\"首席研究员王工拿出厚厚的设计稿和实验记录说道。
张忠民和周万全仔细翻阅这些资料,寻找能够证明研究院在研发中起主导作用的证据。戴世龙则带着张彩娇前往东古工厂,想要听听他们的说法。
在东古工厂,李强虽然态度强硬,但还是配合提供了一些资料。\"我们的工人参与了整个研发过程,而且前期的很多基础工作也是我们做的。\"李强一边说,一边展示工人的工作记录。
然而,戴世龙在查看这些记录时,发现大部分都是后勤辅助工作的内容。同时,他还从一些工人的闲聊中得知,在研发的关键环节,东古工厂的工人基本都不在场。
调查过程中,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研究院反映,该厂工程师赵某利用业余时间照原样装了一个炉具在家中使用。这是否构成侵权,也成了团队需要研究的重点。
回到法律服务中心,团队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张忠民查阅专利法后指出:\"对于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现在关键是要界定谁是主要完成者。\"
周万全补充道:\"从目前收集的证据来看,研究院在技术研发和图纸绘制等核心工作上贡献巨大,但口头协议没有明确专利归属,这给案件处理增加了难度。\"
戴世龙则说:\"关于赵某的行为,专利法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他人专利才构成侵权。赵某在家中使用,是否属于生产经营目的,还需要进一步分析。\"
渠成顺决定先尝试调解,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专利申请权的问题。他组织了一场调解会,邀请青山研究院和东古工厂的代表参加。
调解会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青山研究院强调自己的技术贡献,东古工厂则坚持参与研发就应享有权利。调解陷入僵局,渠成顺意识到,这起案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件开庭当天,法庭内气氛紧张。青山研究院的代表满怀期待,东古工厂的代表则神色严肃。渠成顺作为青山研究院的代理人,条理清晰地陈述:\"我方研究院在多功能家用炉具的设计工作中,承担了技术开发、图纸绘制等核心任务。东古工厂的工人主要从事后勤辅助工作,并非专利的主要完成者。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申请权应属于我方。\"
他出示了大量的设计图纸、实验记录、工作日志等证据,每一份都详细标注了研究院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贡献。
东古工厂的代理律师反驳道:\"双方是合作研发,我方工厂派出人员参与,提供设备和场地,对研发也有重要贡献,不应被排除在专利申请权之外。\"
在赵某是否侵权的问题上,双方也展开了激烈辩论。研究院认为赵某未经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构成侵权;而赵某的辩护律师则称,赵某只是在家中使用,并非用于生产经营,不构成侵权。
法庭上,双方你来我往,激烈交锋。渠成顺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逐一反驳对方观点,为青山研究院据理力争。
经过漫长的庭审,法庭最终作出判决。法官认为,虽然双方是口头协议合作研发,但在实际研发过程中,青山研究院承担了技术开发、图纸绘制等核心工作,是该专利的主要完成者,专利申请权应属于青山研究院。
对于赵某的行为,由于其是在家中使用炉具,并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听到判决结果,青山研究院的代表激动不已,苏明紧紧握住渠成顺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让我们的心血没有白费!\"
东古工厂虽然有些失望,但也表示尊重判决结果。方梅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进行了详细报道,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也给许多企业在合作研发和专利保护方面敲响了警钟。
这起案件结束后,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更加忙碌。渠成顺和他的团队继续用法律的力量,为更多的人和企业解决纠纷,维护公平与正义,在法治的道路上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