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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账,谁说我不是阉党 第74章 小肥说的对

作者:微微的薇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6-08 05:23:46 来源:小说旗

(ps:切记,吃完饭再看!)

“孩子,河南地不是单独一个地方,而是三个地方……”

队伍前的朱县令意气风发。

对于余令和茹让提出来的各种问题有问题必答,且他的每一个回答都不是在胡说八道。

而是引经据典,有理有据。

作为一个曾经往宁夏战役押运粮草的男人,余令看的出来朱县令对这条路和对过往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这大概就是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成就感。

队伍在朱县令抑扬顿挫的嗓音中越走越远。

在这前往河套的官道上,一百多人的队伍踏着尘土一路往前,远离着长安。

苏怀瑾望着荒凉的山野兴致勃勃。

余令不懂河套,不代表着他苏怀瑾不懂。

嘉靖以前这里是大明的马场之一,每年有三万匹战马运往大明各地。

在嘉靖二十五年的时候这块地就丢了。

确切地说是在嘉靖二十五年统领延绥、甘肃、宁夏三边总督曾铣复套计划失败后这块地才丢的。

曾铣被杀后,大明朝收复河套的计划也就此胎死腹中。

在余家有个门房自称他是最讲义气的男人。

苏怀瑾觉得自己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男人,憧憬着自己走一遍曾铣的路……

拿回属于大明的养马场。

如今,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在不久之后,等自己回到朝廷,陛下问自己要做什么官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大声的说……

要来河套榆林卫当千户。

河南地就是河套,它只是大的统称,细细地分下来的确是三个地方。

紧挨宁夏镇城的西河套,还有阴山脚下的后套以及前套平原。

黄河在这里拐了几个弯,携带的泥土在这里堆积。

所以,自古以来这里的土地就肥沃,可耕桑,水草丰美,是天然的养马场。

所以也有了“黄河百害,唯利一套”的美称。

因为美,盛产战马,又紧挨着蒙古,这里也就成了各部族混杂之地。

各族的人相互聚在一起,演变成了一个庞大的交易场。

余令等人这次要去的是紧挨着榆林卫的前套平原。

要利用这里和各种部族交错带来的发达的交易,把蜀锦卖出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那里的贵族最喜欢这些。

蜀锦到了那里可以换马,换牛羊,换各种珍奇的宝石。

这些东西一旦运回去,就可以变成钱财。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场互通有无的交易,各取所需,赚多少也各凭本事。

“各班长注意一下啊,下面老朽的话你们认真听……”

朱县令的嗓门大了起来,众人也都竖起了耳朵。

在朱县令新的一轮“科普”中众人脑子里又多了新的知识。

原来互市分为“官市”和“民市”。

官市由边军衙门和部族头人相互组织。

因为余令是大明人,所以必须按照大明的制度来参与贸易。

以物换物是最基本的交易。

朱县令讲得一条规则是,不允许用铜钱交易。

因为铜钱是铜的,可以熔化后打造成兵器。

其次就是铁器,一旦出现铁器交易,抓住了立刻砍脑袋。

被交易的部族也不傻,知道大明最缺战马。

所以他们卖的马多是一些骨架一般的下等马,好马自然不会拿来跟你换。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战马都被阉割过。

但是那些有资格成为种马的好马几乎都被阉割过。

“各位班长记一下啊,等到了那里,有女人邀请你去的帐篷你可以去,但请记住,不要鬼迷心窍的把你的心都恨不得给她。”

朱县令望着茹让道:

“这是露水情缘,不要笑,不要吃惊,也不想着去打听人家叫什么。

今晚人家邀请了你,明日说不定就是他!”

见朱县令看着自己,余令没好气道:

“朱伯父看我做什么,过了今年我才十四,我虽然也很喜欢美女,但我这人性子比较挑,我不想和别人成为连襟。”

朱县令闻言冷笑道:

“十四小么,十四就是大人了,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茹让他爹十三就成婚了,老朽我十五岁就当了爹,你当你还小么?”

余令闻言忍不住嘀咕着打趣道:

“太祖爷规定男子满十六岁、女子满十四岁方可结婚,你们属于早婚,小心衙门知道过来抓你们!”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

早婚一词过于好笑,朝廷律法虽然如此规定,但在大明各地十三四结婚的多的是。

真要来抓,一辈子都抓不完。

听得身后的笑声,顾全疑惑的挠挠头。

望着身后的那张丑脸,他总觉得这汉子的声音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汉子哪人?”

“河南府勒!”

“口音不像啊!”

“咋可能勒?”

顾全点了点头,不着痕迹的松开握住刀柄的手。

很奇怪,他觉得这汉子自己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

可为什么就想不起来呢?

赶路的日子是枯燥的,就仿佛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旅途。

要说枯燥也枯燥,要说有趣也格外的有趣。

队伍里都是男人……

这些男人里,余家一小半,茹家一小半,剩下的一小半是朱县令的族人。

至于苏怀瑾他们那群锦衣卫……

除了余令敢和他们嘻嘻哈哈,剩下的人都不敢。

这队伍的男人一多,讨论的话题就多了,从种地开始,再到摸鱼钓虾。

直到朱县令开了钻帐篷这个头。

话题突然就少儿不宜了起来。

“胖胖,你说我要是钻了她们的帐篷,她们的男人要是回来撞见了会不会拎着刀子来砍死我啊!”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不由的竖起耳朵。

苏怀瑾见没有人说话,揉了揉嗓子,然后用肩膀撞了撞吴墨阳。

吴墨阳一愣,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瑾哥,你不说揉嗓子做什么?”

“灰大,有痰!”

吴墨阳无奈的清了清嗓子,见众人看了过来,低声道:

“记住啊各位,这是人家的习俗,但这个习俗可不是每个部族都有!”

“据我所知,草原的鞑子会有这个习俗。

你若真的进了帐篷也不要怕她的男人会把你怎么样,大方点,给人点东西就行了!”

“真的?”

“是真的!”

“为什么?”

吴墨阳正准备说话,苏怀瑾突然开口了,只听苏怀瑾道:

“这并不是他们不知廉耻,而是他们不得不这样,因为他们之间也会打仗。”

“你们都知道,打仗就会死人,他们本来人就不多,有人才有一切,而男丁又是那么的重要,所以……”

“借种?”

“可以这么说,所以也就有了男人死了嫁给丈夫的兄弟,或者儿子了。

在没有人的情况下,这么做都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

在苏怀瑾娓娓道来的话语中,小肥呆呆地张大着嘴巴。

不光小肥,所有人都呆呆的张大了嘴巴。

余令朝着苏怀瑾竖起了大拇指,相比那些炸裂的说法,苏怀瑾的说法算是一个比较中肯的答案。

其实还有种说法更贴切。

在草原上男人的地位更高,而女人就像是一个商品,或是他男人的附属品,他的男人只要儿子。

六日后队伍到了同官。

在这里,苏怀瑾把所有人的钱都收集到了一起,利用他的门道在同官买了两车粗盐,等到了榆林卫这些盐就非常的值钱。

在同官朱县令的县令身份依旧管用。

因为同官延续了元朝的管理框架被分为两个部分。

南边属于长安府管辖,北面的就是属于延安府管辖。

也就是说过了这同官才算真的走出长安府的地界。

余令以为长安府百姓的生活已经算的上是水深火热了。

等到了同官,余令才发现这里比长安更加的水深火热。

这里的干旱比长安更加的严重。

车队一来,人就扑了上来,也不问问是做什么的,他们一围上来就问需不需要脚夫,需不需要找人干活。

扑上来后,小动作不断,手乱摸,眼睛乱看。

望着他们目光带着贪婪,争先恐后近乎疯狂的推荐自己的样子。

余令觉得这地方如果煎熬下去,迟早会出大问题。

余令举起了手。

队伍的众人见状立刻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家伙事。

一见车队的人掏出了武器,围堵的人群才猛地散去。

“都打起精神来,如果再遇到有人扑来,立刻抽刀子砍,不要犹豫,立刻砍……”

不是余令心狠,而是余令真的被这群人的眼神给吓到了。

这时候只要有一个人振臂一呼,高喊一声抢……

身后的人绝对不带丝毫犹豫的就会扑上来。

后世腊八节在佛庙前领腊八粥,本来队伍排着好好的。

不知道哪个那么喊了一声“不抢就没了”,人群瞬间就开抢。

从众心理,破窗效应,会让人不自觉的把心底不好的东西释放出来。

余令不敢赌,人在饿极了的情况下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在同官简单的补给之后队伍再次出发。

这一次出发之后队伍里少了嘻嘻哈哈,根本就不用余令提醒……

所有人都不自觉的紧张了起来。

赶路是极其枯燥的,当初新鲜的话题大家也都没了讨论的兴趣。

从长安出发时意气风发的众人在这一个多月里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模样。

缝了又缝的鞋子如意走破了两双。

“再加把劲,晚上我们争取到靖边卫......

到了那里老朽做东,请各位吃大锅羊肉,羊肉炖的烂糊,再泡上锅盔,软乎后咬上一大口,那个味道呦……”

有了朱县令的这句话,众人精神一振。

能吃羊肉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可以歇歇脚。

休息才是大家最需要的,这接连的赶路已经让所有人心神俱惫了。

有了朱县令的这话,队伍行进的速度陡然加快。

当成块的良田出现在众人眼前,卫所巡逻军士已经发现众人并朝着大家冲来的时候,队伍发出了欢呼声。

……

还算齐整的官驿成了大家的栖身之所。

朱县令兑现承诺,花了大价钱买了两只大尾巴羊,简单的收拾了下羊肉入锅。

望着锅里的泛着气泡的血沫子,众人吞咽着口水。

虽然这种做法极其的粗鲁,但没有谁会在连续啃了一个多月的干饼之后会觉得锅里的肉不干净。

余令吞咽着口水,他发现自己真是馋了。

想吃肉了。

在余家余令不是说顿顿吃肉,但因为练武的缘故,在余家余令吃的永远是最好的。

老爹想着法子给余令搞肉吃。

因为,他怕练武亏气,伤了身子。

肉慢慢的熟了,望着锅里飘着那坨羊尾油余令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他隐隐约约记得有很多人说这玩意好吃。

肉熟了,一碗碗泡着碎饼的羊汤冒着热气。

余令忍不住了,他想尝一尝备受推崇的羊尾油,掏出小刀割下一小块。

余令怀着期待的心情塞到了嘴里,轻轻的一咬,余令脸色大变。

“呕~~这他娘的是那个活爹说这是美味的……”

望着干呕的少东家,小肥伸过来了脑袋。

在很早之前他也看上了羊尾油,在他的观念里,这是膏腴。

是难得的好东西。

“令哥,这油不好吃么?”

“你尝尝!”

望着百十号人,小肥拿过刀割了一大块,然后猛地塞到嘴里。

在入嘴的那一刻,火光下小肥的脸狰狞扭曲了起来。

“吞下了,这是肉,吐出来老天爷会劈死你的!”

小肥看了一眼带着坏笑的如意,紧绷牙关,一拳拳的捶着胸口,终于把嘴里的那一大坨给吞了下去。

“味道如何?形容一下……”

小肥惊恐的望着那坨洁白的羊尾油,喃喃道:

“形容一下,味道如何,额滴神啊,这东西就像是带着膻味的浓鼻涕做成了一个舌头,在我嘴里疯狂的搅……”

带着膻味的浓鼻涕做成了一个舌头?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苏怀瑾从未想到熟悉的几个字竟然能组成如此恐怖的一句话。

他愣愣的望着手里的羊肉,然后看着小肥。

小肥疯狂的吐着口水,入魔般的念叨着:

“带着膻味的浓鼻涕做成了一个舌头在我嘴里搅就不说了,它还往我喉咙里钻,我根本控制不住啊~~~”

苏怀瑾:“呕~~~”

余令:“呕~~”

吴墨阳不信邪似的用筷子挑起了全部,然后塞到了嘴里……

在众人期待的眼神中,吴墨阳咬着牙齿道:

“小肥说的对,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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