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都市 > 二婚嫁律政大佬,前夫孤独终老了 > 第136章 他刚刚是……一直在看她?

裴绥看她怔在原地,忙迈步走过来,“怎么样?见到余琼华了吗?”

孟笙望着他那张近在咫尺的英俊脸庞,猛地回过神,“嗯。见到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过来补充材料,顺便看看进展。”裴绥面不改色地说,“陈队已经在写结案报告了,等上面批了,就能移交到检查院那边。”

孟笙点点头,又问,“那这案一审开庭一般要多长时间?”

“一般案件会在一个月以内,但这马上就要过年了,检察院那边应该也不想积压,可能会选择年前开庭。”

“那如果宣判后,余琼华不服结果,她可以上诉吗?”

裴绥睨着她的脸,“可以。但目前的证据,对这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定性,检察院那边给出的量刑标准都是符合法律规定。

余琼华如果真的上诉有可能会被当场驳回,就算有机会上诉,二审的审判结果也只会是维持原判。”

听了他的话,孟笙稍稍松口气。

现在,就等这起卖淫案,彻底结束了。

“现在去哪?”裴绥问。

孟笙嗫喏着唇,还没来得及说话,她手机就响了,是乔娜打来的。

她和裴绥歉意地颔首示意了下,就侧身接起了电话。

“馆长,Lvy来美术馆了,拿来了她的画作图册,和我们讨论策展上的选品,等选完,就能签艺术品销售代理合同了。”

电话那头乔娜的声音传过来,“这选品不是小事,我和馆长还有其他部门的管理层都不好轻易决定。

如果要签那个艺术品销售代理合同的话,不止要美术馆的公章,还得有您的签名和私章。”

展览最重要的除了策展方案和布展方案外,就是在选品上。

这关乎展子的品质,和画作的销售金额。

她今天出门和商泊禹说的借口就是去美术馆。

还有三天就是共展的开幕仪式了,本来也打算去一趟的。

“知道了,我现在就过来。”

孟笙应下后,就挂了点头,一侧头,就猝不及防撞进裴绥那双深邃暗沉的眸子。

里面的情绪依旧让人捉摸不透。

但似乎有一抹让她意外的专注。

他刚刚是……一直在看她?

她心间萦绕起一丝怪异的感觉,尴尬地摸了下鼻子,“那个……能麻烦你送我去美术馆吗?”

裴绥闻言,轻轻点头,“走吧。”

他的车就停在路边,仍旧是那辆她所熟悉的黑色宾利。

一路上,他也没问她在里面和余琼华说了些什么,聊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

十多分钟后,车子抵达美术馆,孟笙解开安全带,非常郑重道,“裴律师,这些天,多谢你了,等事情结束后,我请你吃……”

和这段时间的事情相比,这吃饭就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她都有点说不出口了。

裴绥捕捉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难堪,轻轻点了下头,“好。”

孟笙一愣,心里的重量因他这句话忽然就卸下了。

她抬眼看他,唇角溢出抹笑,“好。”

下了车,孟笙进了美术馆,一楼的员工看到她,都很意外,纷纷和她打招呼。

孟笙颔首回应,温声笑道,“最近辛苦大家了,中午我会让行政部给你们订餐,你们自己选一家餐厅,想吃什么都统计好,半个小时后交给行政部就好了。”

“好。”

“谢谢馆长。”

这话一出,所有职员脸上都有了欣喜的笑意。

孟笙没在下面多做停留,径直坐电梯上了三楼,在策展组职员的提醒下,她去了会客室。

门推开,里面除了周部长和乔娜外,还有策展组、布展组、以及研究组的几个组长。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单人沙发上的倩影。

女人一头秀丽清雅的黑色短发,身穿一条淡粉色新中式环扣连衣裙,沙发背上,还搭着一件浅杏双面羊绒短款大衣。

一张精致漂亮的瓜子脸,眉眼柔和含笑,让人心生亲切感。

和她相比,宁微微的清纯美,反倒显得有些庸俗了。

而她通身的气质温雅娴静,宛若一幅精美的江南烟雨画。

这种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是用家族的见识,财富、地位和书香气息而堆砌出来的。

这样的人,短信却说她不可深交。

到底是为什么呢?

孟笙在打量她的同时,Lvy也在打量她,随后起身友好地朝她伸出手。

柔和笑道,“孟馆长,久仰大名。”

孟笙眼底不动声色地漾开一抹笑。

走过去,握住她的半指,“Lvy言重了,该是我对你久仰大名,早就在网上看过不少关于你的报道,今日能一见真容,是我的荣幸。”

两人简单寒暄打过招呼后,孟笙就落座了。

周部长便顺势说起刚她们商讨出来的几部作品。

Lvy的画作风格,主要是以自然风景的光影为主,算是写实派和虚影派的结合。

这本图册里,共有七十多张照片,色彩都不重,却又极具自然美感。

这场商讨里,孟笙对Lvy没有特别热情,但也不算冷漠,平和有礼,不会给人不舒服的感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