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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都市 > 重生七零:开局打猎养家,我把妻女宠上天 > 第14章 卖东西

翌日清晨,天不亮赵振国就醒了。

蹑手蹑脚抽回枕在媳妇身下的手臂,下了床。

将小床上的女儿,小心翼翼抱起,放在媳妇身边,盖好小被子。

这才穿上洗得干净的破旧衣服,撩开帘子出了里屋,打开门栓,来到院子的旱厕放了水。

上辈子过了几十年的锦衣玉食,实在受不了旱厕的味道,熏得他头晕眼花。

决定今天外出回来,要改造一下这个旱厕。

随便刷了个牙,用冷水洗了把脸。

进了厨房,生火做了个简单的早饭,稠米汤配咸萝卜干。

弄好一切后,天才灰蒙蒙的。

怕耽误事,蹑手蹑脚把东西收拾好,看着床上还在睡的一大一小,走上前透过昏暗的视线,在二人脸上来回亲了一口。

拿着东西,嘴里叼着一个粗粮馒头,从外面关上门,就出了家门。

今天有集,虽然时间还早,可路上行人已经多了起来。

在这个年代,农村谁家有个二八大杠自行车,算是条件非常硬的了,所以大部分人出门,都是靠双腿走的。

离得近的,就挑个扁担,挂上箩筐,需要拉货的话,就是架子车,人工拉车。

他手长脚长,年轻力壮,走起路来也快。

本就打算,尽快办完事,还要置办些东西,所以片刻不敢耽误,以最快的速度到了镇上,坐上了最早一班去县城里的车。

那时候交通工具不方便,很多人一辈子也没出过镇子。

望着沿途的风景,他思索着近两年能以最快速度赚到的钱,确保两年后自己能有足够的启动资金。

不知不觉中,在车子摇摇晃晃的路途中,已经抵达到了县城。

此刻的县城,已经有机动三轮车,以及现在还非常稀有的四轮小汽车。

凭借着上辈子记忆,很快来到一家规模较大的中药铺子。

国字脸的中年男人在看到赵振国拿出来的东西后,审视了他一番后,端起石斛细细检查了起来。

发现手上这是株老野石斛,非常漂亮,每根须都保留得十分完美,多少有些惊讶错愕,不确定他这新鲜的大货哪来的。

小心地将东西放在柜台,负责人试探地询问赵振国想要个什么价。

他想看看面前这位,身材修长挺拔的年轻人,对这个野石斛价值了解多少。

负责人目光与他对视时,觉得他有着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沉稳睿智。

浑身上下穿着破旧,打了很多补丁,但却透着成熟的底蕴,猜出这人不是什么愚昧无知的农民,可能是个懂行的知青?

赵振国听负责人让自己开价,也没跟他客气,直接报了价,知道他不会给,肯定会跟自己讨价还价一番。

果然,药房负责人听到他要的价格后,心里也有了底,知道糊弄不过去了,瞄了一眼他的驮筐,把人请去后院。

经过快一个小时的唇枪舌战,赵振国把手头上的两株石斛,一颗何首乌还有鹿茸、鹿鞭都卖给了他。

得亏有空间的存在,东西扔进去也不用炮制,要不然这几天下来,鹿鞭怕是都臭了。

两人也因此结了缘,张辉是这家药房的老板,他人脉广,经常有些县城的大人物,来他这里买好货。

私底下相信中医的很多,而这些,都是名贵的中药材。

尤其是那鹿茸和鹿鞭,真心是好东西。

所以一口气拿下了赵振国的五个大货,自然也有充足的现款给付给他。

这在一般小药房,一下绝对拿不出这么大笔钱,想必这小伙子也清楚,所以他一开始,只拿了一株石斛出来。

自己这也是刚好,准备要进新药材,才准备了这么大笔钱。

没想到,今天用在购买的五件大货上,

不过这样也好,希望以后,他有货,直接来自己店里售卖,自己客源广泛,不愁出售,到手一卖,还能大赚一笔。

赵振国对于今天的价格也还算是满意,揣好三十张大团结,离开了药房。

有了钱后的他,去了国营商场,他想买台洗衣机,一问售货员,傻眼了。

他拍了下脑门,果然是自己记忆混乱了,虽然现在有洗衣机,但那都是用于宾馆、洗衣店,并没有进入家庭。国产的第一台洗衣机是1978年,现在还没生产出来呢。

倒是意外弄来一张冰箱的票,想也没想,就买了冰箱的票,又购置了一些油,肉,面票。

投机倒把的人,见碰到了一个大顾客,对他十分殷勤。

得知他今天就要买个冰箱的大件儿,就帮忙叫了个有拖拉机的熟人。

以五块钱的价格,帮他拉到村里,送到家门口。

赵振国想也没想,就点头同意了,在国营商场给媳妇购置了时兴的大红毛衣,裤子,皮鞋。

又给孩子添置了几套崭新的小衣服,棉袜。

还购置了几床新棉被,把能想到的,都购置了,足足装了小半车。

把拖拉机的师傅,看傻了眼,不敢相信穿着破旧衣服的小伙子,这么有钱。

一口气,买下这么些东西,这得花多少钱啊?

本来还担心,他掏不出五块钱,还思索着要他先给钱,现在看来,自己白担心了!

等赵振国添置完所有东西,已经是下午了。

他坐在拖拉机上,路不平稳,车一直颠簸,他得一直扶着冰箱。

此刻在家里的宋婉清,从早上醒来,发现孩子睡在自己身边,赵振国早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昨天夜里,她被折腾累睡着后,夜里听到女儿的哭声,想起身时,却被身边的大手按住。

赵振国不让自己起来,利索地下了床。

她看着打开灯,几步走到女儿的小床前。

静静地看着赵振国粗手粗脚地检查孩子的尿布,笨拙中带着小心翼翼,直到孩子的哭声制住后,不知不觉,又昏昏沉沉睡着了过去。

以至于早晨起来,天已经大亮,她拖着酸痛的身子,起了床。

发现那人离开时,已经做好了饭菜。

宋婉清看着桌上金黄的鸡蛋,还有煎的肉块,要说内心一点没被触动,那是假的。

洗漱完,喂了孩子吃完奶。

这才闲下有空吃饭,瞧着油光铮亮的煎肉块,就一阵肉疼。

他这人怎么这么败家,谁家不过年,会这么舍得吃油!肉都被油浸透了。

她爸没犯事儿的时候,在城里也没见谁家这么吃。

按这个败家法,迟早要把家吃垮。

宋婉清啃了小半块粗粮,吃了两口鸡蛋,肉一口也没舍得动,想着等那人回来吃!

他饭量大,这几天又从早忙到晚,上山挖石斛,应该补补。

赵振国:不用给我留,媳妇儿,那是专门给你留的鹿肉,给你补身子的。

晌午时分,王栓柱带着一个年轻女孩子来到了家里。

“老四媳妇,这是城里下乡的知青,李甜甜,往后就住你家了,你跟老四说说,给她安排个房间。”

宋婉清一时间有些茫然,突然给家里安排了这么个年轻女人,就这么巴掌大的三间小土坯房。

一间自己住,堂屋吃饭用的,另外一间放着杂物,哪里有给她住的地儿?

“村长,他人不在家,我做不了主。”

王拴柱笑得一脸褶子,冲着宋婉清摆了摆手,不理会她的话,冲着身边知青,交代了几句,转身就离开了。

要不是看在赵振国,送自己那块肉的份上,怎么可能往他家送个黄花大姑娘。

这批下来的知青,笼统加起来二十几个人,大部分都是年轻小伙子,就这么一个水灵的小姑娘,就让自己给安排在了这里。

他小两口住,送来一个小姑娘过来住,好过一个小伙子!

毕竟晚上办事,小姑娘比小伙子方便多了,没啥好忌讳的,更不担心年轻漂亮的媳妇被人惦记。

被撇下的李甜甜,拎着两个帆布包,目光环视着破旧的三间瓦房,很难想象,接下来的日子,过得要比其她下乡的知青,都要艰苦。

红梅被分配的那家,家里条件看上去很不错,那家是对中年夫妻,还有三个孩子,都穿着光鲜。

来的路上,听他们说,自己分配的这家,男人不是个好东西,喝酒,赌博,还打老婆、

家里穷得都揭不开锅了,没过来之前,还觉得对方说得有些夸张,可现在来看!

对方绝对没夸张,只是面前的女主人,穿着破旧不合身的衣服,长得倒是颇为水嫩漂亮,五官精致得不像话,压根不像是农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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