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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都市 > 我修的老物件成精了 > 第14章 重色亲友第二弹!还说你不喜欢这姑娘!

把胶矾熟绢用水解法、光老化的方法进行处理。

把生绢用加热方法进行处理,再刷胶矾水,制成熟绢。

各种方法观察,各种方法测试……

这种实验,进行一次试样处理,就是48小时过去了。

这还是好的,按照《矿物颜料着色绢画的人工老化与加固研究》这篇论文,在试样进行处理之前,先要放置350天,进行人工老化……

而这是一篇硕士论文,一位硕士生的学制,一共就只有三年。

也就是说,如果他不是从入学那一天开始,就定下了自己硕士生毕业论文的研究题目、研究步骤,就只有利用师兄师姐们的部分成果了。

哦,当然,还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延毕。不过……

山上君,你也不想延毕的,对吧?

好在沈乐并不需要折腾这350天。他对实验准确性并没有特别苛刻的要求,所以,他干脆跳过了自然老化这一步。

直接在生绢上刷胶矾水,摆开天平,摆开量杯,称量,加热,溶解……张老师看得直摇头:

“都像你这样干活,我们做书画修复的,一天也干不了多少。你尝一尝,记住那个味道,微微有点苦,微微有点发涩,这个浓度就对了!”

沈乐警惕地看着张老师,好半天,才在老师的催促下,蘸了一丁点儿胶矾水尝了尝。

真是的,比例记下来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亲口尝!就算不亲口尝,有天平和量杯在,他也不会失手的!

明矾这东西吃多了会影响智力——好吧,脱离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刷胶矾水,晾干,测试,对比。来来回回折腾好几天,终于,张老师选择了之前的那一版:

用2%明胶,配0.5%明矾,制备胶矾熟绢,放置到150°C的烘箱中,持续老化24小时……

嗯,就颇有一种给甲方改了七八遍稿子,然后甲方说“我们还是用第一版吧”,那种独属于社畜的美……

沈乐忍气吞声,开始批量制备人工老化熟绢。

谢天谢地,经过人工老化之后,熟绢完全不用再染一遍颜色,就和画心的颜色相仿。

按照画心上破洞的形状,剪出形状完全一样的碎绢。然后,再把碎绢拼到画绢破洞上去,经线对经线,纬线对纬线,整整齐齐,分毫不差。

做到这一步以后,才是让张老师羡慕嫉妒恨,简直想把沈乐抢去课题组的步骤:

用修行者的能力,让补绢和画心的丝线,一条一条“长”在一起,天衣无缝……

“你这个能力,用来修复织物,简直太不讲道理了……

唉,搞文物修复不能用,但是帮有钱人修点族谱、祖宗画像什么的,那简直是核心竞争力,数不尽的金山银海……”

张老师嘀嘀咕咕,嘀嘀咕咕。看见沈乐无语的目光,他才自失一笑:

“好吧,反正你已经财务自由了,也不稀罕金山银海……”

“……其实这个能力也不怎么强。”沈乐慢吞吞地接口,决定给老师一点修行界震撼:

“上次我修那件嫁衣的时候,发愁破洞怎么补,一个朋友问我,要不要介绍一位蚕妖,来帮我补一下。对,就是吐蚕丝的蚕成妖……”

张老师掩面而退。

修补破洞这种活计,确实也不必张老师片刻不离,一直盯着。

他去实验室看着学生们做实验,看着他们不要毛手毛脚,炸了沈乐的实验室,沈乐自己,就慢悠悠地一根一根,连缀丝线。

天都补过,再补这种小洞,活计轻松得像是度假,只花了一天时间,整块画心就补缀完毕。

再用1.5%丝素蛋白溶液,和4.5%的的EGDE(乙二醇二缩水甘油醚)溶液,依次间隔15分钟,进行交替喷洒,喷至画心湿透。

晾干,画心颜色不变,吸墨、托墨的感觉不变,画心脆弱程度稍有提高……

更重要的是,经过这种喷洒加固,沈乐分明看到,画心上的灵性一明一灭,一呼一吸。

画心原有的灵性,顺着丝绢补缀连结的丝线,缓缓地“流”向新补上的补绢。

流淌平匀之后,再呼吸着周围弥漫的力量,缓缓上涨……

“你喜欢这种方式么?”

“这样的修复方式,对你有好处?”

沈乐微笑着问它。周围的柜子里,裁切下来的天头,地脚,包边,揭下来的褙纸,以及轴杆和轴杆里的金箔,同时明灭:

它们发出肉眼不可见,唯有灵眼才能观察到的光彩,与画心连成一体。

而这光彩越来越亮,越来越活跃,最后,连成一片,兜头向沈乐罩了过来——

化作了军帐当中,一个站,一个坐,默默相对的男女二人,和低低怒吼,非常不高兴的幼年合金大佬:

“嗷——”

你重色轻友!

你重色轻友啊!!!

“小金,你别生气。”少年满身鲜血,一手拄着长刀,一手把金簪塞到女孩儿手里,赶紧回头来安抚朋友:

“我是答应你随便吃的,可答应你的,是这个军帐主人的东西,不是人家姑娘的东西啊!

——退一万步说,你要吃,也别直接从她头发上咬,把人吓坏了怎么办!”

“嗷——”

小金继续暴躁地怒吼。他横骨未化,暂时没法开口说话,气恼之下又不想在地上划字反驳,只管低吼。

这个军帐主人的东西,不就是这个军帐里的所有东西吗?

女人,鞑子军帐里的女人,都是属于军帐主人的!她头发上的首饰,也是他的!他的!他的食物!

沈乐在旁边看得又好气又好笑。合金大佬到底还是幼年期,不明白有些东西,吃到嘴里才是你自己的——

你有空跟朋友怒吼吵架,你还不抓紧时间,拼命吃啊!

等少年的战友进来,就要收拾战利品了,这些金碗,金盘子,金壶,金烛台,可就都不是你的了!

还有这位少年,你怕小金吓到姑娘,怎么不怕你自己吓到姑娘?

和只吃首饰,不吃血肉的异兽比起来,你的甲胄上、长刀上,脸上手上,都是鲜血,连金簪上都被染了鲜血,你更容易吓到她好吧!

不过,软榻上的姑娘,显然没这么容易吓到。

她慢慢坐直身体,拂了一下散落的头发。见金簪拔下以后头发盘不起来,索性拔出短刀,割了一条兽皮,把头发在脑后束起:

“将军既然答应了您的异兽,自然应该履约。妾身能保全性命,已经是将军恩德,这枚金簪,还请将军拿回去吧。”

小金低低吼了一声,声音已经柔和了不少,跳到旁边案上,对准一只金盘子发起进攻。

少年愣了一愣,并没有收回金簪,反而往后退了一步:

“姑娘,你是汉人吗?是被他抢来的吗?你家在哪里,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姑娘微微笑了起来。她跳下软榻,整理一下裙摆,敛衽行礼:

“妾身不是汉人呢。不过,也不是这次打过来的脱罗汗部的。我是卫拉特部的,这次是过来看我外公,被脱罗汗强留下来。

——好心的将军,能不能请您帮我捎一封信,让我父亲接我回家?”

卫拉特……

沈乐脑子里转了三圈,都没想起了这姑娘到底是哪个部族的。少年已经为难道:

“卫拉特部远在极西,虽然也有臣服朝贡,和我们这边却没什么来往。

要是能证明你的身份,保全你性命不难,但是要帮你捎信,就得等机会,看商队什么时候过来了——你能等得起吗?”

等不起也得等啊。好在,少年的父亲对这位鞑靼贵女,或者鞑靼贵女背后的部族,还是比较重视;

非但重视,上书朝廷以后,朝廷也有点远交近攻的意思,指示他好好对待,找机会送还姑娘,和卫拉特部结交。

有这一句话,姑娘就留在了城里,等待商队送信。

草原漫漫,又有溃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送到,就算送到了,冬天白毛风刮起来的时候,也绝不可能穿过草原。

姑娘的归期,估计要明年了……

姑娘自己倒是不急。她安安静静住在少年父帅分拨的屋子里,拔下金簪换了羊群,每天出去放羊,挤羊奶,做奶皮子和奶嚼子。

少年有时候出去看她,见这个样子不成体统,也劝她几句,少女只是笑着摇头:

“我在家里也是要做这些的呀!——再说了,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来接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来接我。我靠自己养活自己,总是没错的!”

“可是姑娘,你这样做,让我们很为难,显得我们没有待客之道。”少年纠结半天,也只好劝她:

“您是我们的客人,如果连您衣食无忧都不能保证,我们做主人的,也太没有脸面了。就算朝廷知道,也要责问父帅的!”

“这样吗?”

少女放下牧羊的皮鞭,脸色凝重:

“……可是,我总不能一直做个没用的人,靠你们养着……”

“那你能跟我说一些你们的事吗?”少年打蛇随棍上:

“说一些你们部族的事情,你们部族在哪里,过来有多远,要过几座山,几条河——你们怎么放羊,怎么赶马,怎么打猎……”

少女低头不语。她不是普通的牧女,她知道这些东西说出去,在某一时刻,或许会成为刺向她的利刃。

少年把她的神色看在眼里,飞快思索,忽然蹦出一句:

“作为交换,我教你读书!”

“嗷嗷嗷嗷——”

合金大佬又在旁边叫了起来。

还说你不重色轻友!

让你教我读书,你一直推三阻四的!

为了胶矾水的调制方式,猫咪查了三篇论文,然后查来查去,不对,这一段我怎么感觉看过?

翻回头重新看,MD三篇论文这一段都是重复的!

光把这一段拎出来,查重率没有100%,也有90%了!

我辛辛苦苦查资料是图什么啊,图你们互相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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