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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灯判官 第七百一十六章 轮回看命签

作者:沙拉古斯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2-01 03:47:50 来源:平板电子书

徐志穹用木盒子换了一大把签子,前后所有亡魂的眼神都变了。

守城卒道了一声:“请!”

这个“请”字,触动陈知县为官多年的神经,他本能的伸出手,也道了一声请。

等进了酆都城,众人继续排成一行,往阎罗殿走,陈知县倒换脚步,慢慢走到了徐志穹的身后。

这就是为官多年积累下来的素养,见了身份尊贵之人,得自然而然走到对方身后。

“这位大人,如何称呼?”陈知县一抱拳。

大人?

为什么要叫我大人?

徐志穹道:“在下姓马,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在下姓陈,昔日曾执掌一县之地,不知马大人在何处高就?”陈知县认准了对方出身于仕途。

徐志穹道:“生前在刑部当过几年差。”

看徐志穹没有说出官职,陈知县又试探着问道:“马大人如此阔绰,想必家境甚是殷实。”

阔绰?殷实?

这话从何说起?

徐志穹且顺着话头说道:“陈知县的家境想必也是不错。”

陈知县摇摇头道:“若说家境,真真羞煞人,老朽一生也留下不少积蓄,奈何儿孙不孝,白白置下了这份家业。”

徐志穹越听越糊涂,忽听身后的女子道:“你且知足吧,有金签子,下辈子还是富贵人,可怜我买了这身衣裳,把陪葬都花光了,也只换来这根铁签子。”

陈知县皱眉道:“放肆,此间哪有你说话的地方?”

女子哼一声道:“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谁还认得谁?我说两句怎地了?”

徐志穹问一声道:“你花光了陪葬,只为了买件衣裳?”

女子叹口气道:“我家境不算穷苦,可也不算大富大贵,陪葬里就一只铜镯子,能换来这身衣裳算不错了。”

徐志穹又仔细看了看那女子的衣衫。

说是衣衫,其实就是一块粗布裹在了身上。

她买这衣裳有什么用?

遮羞?

且如她所说,眼看要上奈何桥,却还怕的什么羞?

徐志穹转眼看看陈恩泽:“陈知县这身衣衫,倒是体面。”

陈恩泽连连摆手道:“我也没别的念想,就是想和家里人,多说几句话。”

前头一个老妪恨道:“多说几句能怎地?我跟我儿子说了好几次,也没见他可怜可怜他老娘!”

那赤着身子的老翁抽泣一声道:“伱们都知足吧,好歹能买得起衣裳,我连个布头都买不起。”

众人七嘴八舌议论,徐志穹听明白了其中的原委。

在酆都城门口,城门吏所说的“罪业”,跟徐志穹熟悉的罪业没有半点关系。

他所说的罪业,指的是陪葬品。

换句话说,就是实打实的银子!

按照千乘阴司的规矩,鬼魂上了黄泉路,会把生前的陪葬,通过某种形式带在身上,也就是他们手上的那只小木盒。

木盒的重量,就是陪葬品折算成白银之后的重量!

走在黄泉路上,会有鬼差向亡魂兜售衣裳。

这衣裳,不为蔽体,也不为御寒,是为了向家里人托梦,要求补充陪葬品。

买不同的衣裳,托梦的层次也各不相同。

像身后那名女子,只能买一块粗布,她只能给她爹托梦一次,梦境只有不到一顿饭的时间。

前边那个老妪,陪葬品很是丰厚,买了一身好衣裳,能给她儿子托梦三次,每次梦境都在一个时辰以上。

陈知县买了这一身名贵衣裳,能连续五个晚上给家人托梦,每次都能托梦整整一夜。

说起来,这是一场豪赌。

鬼差的衣裳不便宜,而且售出不退。

就这一身粗布,就要换走那女子唯一的陪葬,一只铜镯子。

这女子给她爹托了梦,想多要些陪葬,她爹还算疼爱这闺女,给她多加了一双银耳环,一只铜簪子和一只铜镯子,折算下来,够了一两银子,也就是够了一两罪业,赚了一根铁签子。

这根铁签子,对这女子非常重要。

之前那位老妇人是一名官差的母亲,死时的陪葬品,折算下来有八十多两银子,十六两一斤,算下来有五斤多,能换五根铜签子。

老妇不甘心,花了二十两银子买了一身衣裳,托梦给他儿子,要多加些陪葬。

儿子答应了,给她加了十两的陪葬。

花二十两,换回十两,这就是赔了。

老妇不甘心,再花二十两接着托梦,儿子还是给她加了十两陪葬。

老妇更不甘心,接着给他儿子托梦,儿子耐不住纠缠,给她加了三十两。

前边两次托梦赔了二十两,而后赚了十两,加在一起,还是赔了十两,这老妇赌输了。

陈知县比这老妇还委屈。

他很重视自己的身后事,早几年便准备好了陪葬,一共三千五百两,算下来也有两百多斤。

本来只想走的风光,谁知道阴司有这等规矩,他花了一千多两,买了一身好衣裳,连续五个晚上给妻儿托梦。

可惜夫人和公子一个子不给,梦白托了,银子也白花了。

好歹剩下的陪葬足够他换一根金签子,这根金签子,也非常重要。

陈知县问徐志穹:“马大人,您没给家人托梦么?”

徐志穹也穿了一身衣裳,说没托梦,肯定说不通。

“梦是托了,也就交代了几句话,他们能听得进去便听,听不进去也就罢了,谁还指望他们能给死人花钱。”

话音落地,众人一阵唏嘘,陈知县慨叹道:“马大人看的开明,老夫自愧不如。”

前边那赤着身子的老翁哭道:“我一根签子没有,这下辈子可咋办?”

徐志穹看着远处的阎罗殿,暗自咬了咬牙。

好啊,好个千乘国的阴司!

进了阎罗殿,鬼魂在正殿站的齐整,等候发落。

一名男子站在大殿上首,看样子应该是这座阎罗殿的殿君,黑白鬼使分别站在了左右两边。

一名黑无常高声道:“分签!”

话音落地,一名都官上前道:“没签的,跟着典狱走,去刑狱受罚!”

没有签子的人,直接送去刑狱殿,大小酷刑受一遍,然后去做苦役,刑期六十年,期满,去鳞羽殿重新轮回。

典狱说完了规矩,带着没有签子的人走了。

这些是纯粹的穷苦人,连陪葬都拿不出来,一路哭声不断,跟着典狱去了后堂。

“拿木签的,随主事去鳞羽殿,等着时辰投胎!”

鳞羽殿,名字听着还不错,其实就是轮回做畜生,只有一根木签要投胎做蝼蚁,甚至蝼蚁都不如,签子多一点,可以投胎做虾蟹之类,再往上有鱼鳖之类,再往上是鸟兽,牛羊家畜也在其中,若是木签再多些,许是还能做上熊虎之类的猛兽。

做过一世畜生,下辈子能到苦生偏殿,轮回做人。

“拿铁签的,随主事去苦生殿。”

苦生殿,就是托生在穷苦人家,能吃上一口饱饭,便能活下来,若吃不上饭,过不了多久,还得重回阴司,能不能轮回做人,且看陪葬多寡。

连饭都吃不上,就别指望陪葬了,下辈子大概率要去刑狱受苦。

但有了铁签,下辈子能投胎做人,所以这根签子很重要。

“拿铜签的,去百生殿。”

百生殿,就是寻常人家,说不上多苦,也说不上富裕,农人、樵夫、渔夫、猎户、匠人,都在此类。

那老妇人之所以不甘心,就是因为下辈子要做个寻常百姓,虽说签子多些,能比平常人稍微宽裕一些,可也不及这辈子过的好。

“拿银签的,去无忧殿。”

无忧殿,可就是正经好去处了。

这些人和官身多少有些联系,签子多的,能投胎成小吏的至亲,签子少的,也能做个远亲,总之能保衣食无忧。

“拿金签的,去金玉殿,等候轮回。”

金玉殿,所有轮回之中的最佳归宿,他们会直接投胎在显贵人家。

陈知县拿了一根金签,加上其他签子,一并算下来,下辈子做一州同知通判之子,六品官家的公子,只要不是太不争气,再做一回知县,难度不大。

徐志穹拿了两根金签,还有大把签子,下辈子做知县之子。

这知县,小了点,还不如通判。

可他爷爷厉害,是一州知府,正四品的大员,前途不可限量。

金玉殿主事昨天被黑无常训斥了两句,今天心情不太好,看看陈知县道:“一会上桥,先把这身皮留下!”

亡魂这身衣服是能回收的,尤其是陈知县这身好衣裳,拿到黄泉路上还能再卖个好价钱。

陈知县连连称是,主事又看了看徐志穹,啐了口唾沫道:“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也能托生那么好的人家?真特么便宜你了!”

“这人家确实不错,”徐志穹点点头,“要是罪业再重一点,再多得几根金签,是不是就能当神君了?”

金玉殿的主事一皱眉:“你说甚?好猖狂一张嘴!我带你去后堂,尝尝千刀万剐的滋味,教教你怎么说人话。”

“别呀!咱们有事好商量,”徐志穹笑道,“要不我送你轮回一趟,看看你罪业有多重,看看你来世能托个什么人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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