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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大亨:我在96当巨佬 第328章 去米国开庭!

作者:钰在其中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1 12:13:59 来源:平板电子书

飞龙电子厂对所尼发起的这通诉讼,犹如一场风暴飓风,才刚刚闹出一点动静,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瞬间扩散到全国各地。

随着关注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内幕消息,也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出现在市面上。

到了这个时候,之前还觉得绝不可能的人们,终于开始动摇了。

难道……所尼真的偷了曼妮的技术?

96年的最后一个月,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发生了许多大事,但对于爱看热闹的人群而言,这个月份最热闹的事情,无疑是飞龙电子厂和所尼的诉讼。

好事者通过各种渠道验证这件事,从一开始的不相信,到后来的180度大反转!

而媒体本着负责的态度,不但调查了国内,同时还调查了国外,结果更加验证了MP3的含金量。

MP3是由国人研发,国人首创的概念。

在飞龙电子厂发售之前,国外虽然有相关的案例提出,但是从没有人正式研发推向市场。

MP3最先在内地上市,随后通过深城花都,运往港城,又从港城进入国际市场。

所尼虽然是第以个关注到这个领域的国际大厂,但是无论是抄袭概念,还是在相关的技术专利上,都有偷窃抄袭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飞龙电子厂既然敢起诉国际大厂,肯定是掌握了某种证据,否则绝不会搞得满城皆知。

而且经过了24小时的发展之后,已经有媒体发动主观能动性,开始调查其中的细节了。

在各方的推波助澜之下,就算是一条狗,路过的时候都得吐所尼两口唾沫。

国人不容易,才搞出一个电子产品概念,所尼竟然恬不知耻的玩抄袭,简直是无耻之极。

“所尼这个牌子,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我都搞不明白,这样一个黑点连连的企业怎么就在国内变成了高端代名词,好像有了它,就实现了人生梦想一样!”

“飞龙电子厂的老板,就是以前的曼妮百货老板,这位小陈老板可不一般,年纪轻轻就有了过亿的身价,据说他的曼妮百货,甚至把外资压得喘不过气!”

“这些外资,在咱们国内赚钱,还打压咱们的产业,要我说就该狠狠的罚,把他们罚的哭爹喊娘才行!”

对于很多小地方的人而言,此前从没听说过陈庆宇,即便陈庆宇在外面很有名,但对他们而言,却是第以次听说。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随着新闻的发酵,很多人看到所尼的MP3,下意识就会觉得这是一个抄袭的玩意,从心理上就感到一种厌恶之感。

很多人其实都不知道MP3是什么意思,更没有见过这个产品,但并不妨碍他们厌恶所尼。

有人相信,自然也有人不信。

其中有一部分人,从没使用过MP3,但是因为所尼之前累积的口碑还在,所以在他们眼中,肯定是飞龙电子厂故意碰瓷,搞碰瓷营销,想借着所尼的名声,推广自己的产品。

但这部分人,显然不是真正的消费者。

内地的MP3销量,除了第以个星期之外,一直没什么起色,每一天的销量都在几千台而已。

接着舆论的风潮,各大经销商突然发现,对MP3感兴趣的人群竟然增加了。

随着新闻发酵,MP3的销量竟然有了翻倍的增长!

此前每天不过8000个销量,而现在,每一天的销量竟然突破了2万。

客户群体的增加,让真正的客户群体声音逐渐变大,报纸上偶尔会出现真实的客户群体反应。

“MP3绝对是划时代的产品,只要用过随身听的人就会明白,随身听根本就不方便。也不便携。

而MP3就不一样了,它可以拿在手上放在包里,甚至挂在腰带和领带上,这个小东西甚至不足二两,存储能力却是随身听的几倍大!”

“依我看,就是外资赚钱赚得太轻松了,MP3是咱们研发的,所以售价只有1500,如果是所尼研发的,他会卖这么便宜吗?”

“所尼这种没良心的厂商,一个CD随身听都敢卖到1200元,前段时间他们推出了新一代MD随身听,体积只小了三分之一,价格却足足涨了1000元!

MP3这种划时代的产品,如果给他们发售,他们肯定会卖到3000元乃至5000元以上,就算这样,咱们还不能有脾气,因为技术是他们独享的!”

真正的用户群体,声音显然是具有含金量的,因为他们清楚市场,更清楚技术难度。

因为这一波舆论风潮,甚至让很多不熟悉MP3的群体,认识了这个小东西,并且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心理。

在此之前,他们甚至连600元的随身听都不舍得买,而现在听到MP3之后,却觉得即便1500元的售价也不算很贵,甚至非常划算。

有好事者做了一次统计,在有意愿购买MP3的群体当中,暂时买不起的占比高达90%以上,但愿意购买的比例却超过了80%。

也就是说,价格的确是困扰这部分群体的因素,但并不是阻碍他们购买的因素。

在他们看来,价格太贵不是MP3的原因,而是他们自己的原因。

正当事件的热度节节攀升之时,陈庆宇却带着团队来到了米国。

这是陈庆宇第以次出国。

飞龙电子厂是内地企业,而所尼是岛国企业,按照归属地来说,这场官司应该在内地或者岛国来打。

但是在这次事件当中,还牵扯到了IBM。

陈庆宇的专利技术是委托IBM定制的,虽然技术已经转交给了陈庆宇,但还是有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没搞定。

专利侵权,需要在递交专利申请的国家打官司,而在这次事件当中,因为IBM是米国企业,也因为陈庆宇需要走国际化,所以这本专利是在米国申请的。

陈庆宇对这类法律问题,认知也不是很清楚,所以只能听法律团队安排。

法务团队说让他来米国,他就只能过来。

在此之前,米国方面就已经联系陈庆宇了,因此陈庆宇到达米国之后,立刻就被安排在了律师所附近的酒店当中。

陈庆宇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一早,就见到了米国方面的律师团队,还有IBM处理事务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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