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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天灾降临 第六百九十三章 到达北海

作者:半世无归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2-01 10:17:47 来源:平板电子书

狼王已经被沈枫给杀死了,沈枫知道狼王的左眼是瞎了的,这就代表着,狼王也是村子啊视野盲区的,狼王可以使用卡视野的方式偷袭,而沈枫作为人类,学习能力超强,自然也已经学会了这一招,卡在了狼王左侧的位置隐藏起来,趁着狼王发起攻击的一刹那,整个人就化身为炮弹射出去。

在经过了狼王的喉咙下面的时候,沈枫顺势一剑挥出,锋利的陨铁长剑当时就将狼王的喉咙给切断,而洒落在许杏身上的血液,就是从狼王的动脉中喷射出来的。

当下,许杏一刀砍了下去,直接就分割了狼王的头颅和身躯,越野车会被狼王的尸体给压得翘起来,但是,如果只是一个脑袋的存在的话,越野车还是能够撑得住的。

当下,在前轮落地之后,越野车当时就化为了离弦之箭,向着远处窜了出去,挡在前方的群狼纷纷被碾压,只能慌忙闪开。

许杏见到了远处的沈枫还被狼群给包围,于是连忙说道:“城主现在还被包围着呢。”

齐灵衫听到了外面的声音,便直接说道:“不用担心城主,城主肯定是能安全的从狼群中冲出来的,你还是小心周围的群狼吧!”

许杏此时也只好专心应对周围的狼群,没有了狼王的偷袭,许杏总算是能专心的对付狼群了,有不长眼的野狼向着许杏扑来,浑身鲜血的许杏在众多狼群的眼中那就是美味佳肴,可是当狼群冲着许杏开始飞扑的时候,许杏却手持长刀,一刀下去直接就能将群狼分尸。

许杏看着身边的巨大狼头比较碍眼,想要一脚踹下去,省得自己在车顶的空间被占据,但是狼王的一腔热血早就已经洒落在车上了,齐灵衫在施展异能的时候,液氮直接就让空气中的温度直线降低,而狼头此时已经被冻结在车顶了,想要将其分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齐灵衫开车横冲直撞,也幸亏越野车是经过改装以后的车子,否则在如此高强度的撞击之下,越野车已经要报废了。

最终,齐灵衫也从狼群中横穿而过,远远地就看到了前方不紧不慢行驶的陆贤。

齐灵衫开车追了上去,对着陆贤问道:“城主有没有让我们等他?”

陆贤回答道:“不用等,城主已经追上来了。”

陆贤的脑中是存在着一个红外热能的3D图像的,此时的陆贤已经检测到了狼群中的告诉移动的人影,除了沈枫之外,别人是不可能有这种速度的了,也就是说,沈枫正在加速冲过来,这完全不需要停车等待。

正在此时,沈枫从狼群中冲了出来,手中的陨铁长剑还是黑漆漆的,这才是真正的杀人不沾血的宝剑,而后,沈枫直接冲到了陆贤的车顶上面坐下,说道:“现在,我们算是给张玦报仇了,杀了他的狼王,现在已经死了。”

许杏将长刀放回刀鞘中,北风吹来以后,顿时感觉浑身冰凉,低头一看,已然春光乍现,衣服破破烂烂,关键部位已经挡不住了,于是连忙捂住胸口。

沈枫看到了许杏此时的动作感觉很好笑,忍不住吹了个口哨:“咻……”

许杏当即面红耳赤,对着沈枫说道:“你笑什么?要是你面对狼王,你肯定是比我现在还要狼狈!”

沈枫没有多说,只是脱下了身上的羽绒服,扔给了许杏,许杏也不在乎这是不是男人的衣服了,连忙穿在身上,继续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的话,别的不说,感冒就躲不开,另外这还是很丢人的事情。

两辆车冲出了狼群以后,狼群还是不死心,继续向着沈枫这边追过来,但是追了一段距离以后,却完全追不上,想要依靠四条腿就跑过汽车,那可不是容易的事情,何况,此时的狼群还处于饥饿的状态下。

沈枫趁着这个时候,数了数,狼群的具体数量是不清楚有多少了,但是从规模来看,漫山遍野的全都是狼群,这就很明显了,此处起码是有五六万野狼的,其中的一些身形如同牛羊一般巨大的就是变异个体。

狼群最终放弃了追逐汽车,野狼也不是傻子,知道就算是追上去以后,不过是四个人,这也不够分的,既然如此,那又何必浪费体力去追逐不值得的猎物呢?

况且,狼王已经被沈枫给杀死,此时的狼群中也没有了指挥战斗的狼王,想要决定一个新的狼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权力的斗争是充满了血腥的,对于野狼来说也是这样,想要成为狼王,首先就要打败其他的竞争者才行,否则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成为狼王。

“天上的这些老鹰还在盯着我们看,这些扁毛畜生不会继续偷袭我们吧?”陆贤打开了车窗询问道。

沈枫平静的说道:“这不需要担心,这些老鹰要是敢落下来的话,一百米的范围内,我就能将其击杀,如果只是一直跟着我们的话,那就不需要担心太多。”

天上瓦蓝的背景下,黑色的雄鹰正在飞行,沈枫倒是很想模仿郭靖玩一招射雕,但是无奈没有这种本事,只好坐在车顶默默的看着。

越是往北边开车,就越是寒冷,沈枫身上虽然还穿着毛衣,但是也已经觉得浑身寒冷了,至于耳朵这些地方,没有得到保护,则更是冷冰冰的,现在如果有人说沈枫的耳根子软,沈枫马上就能够进行反驳:“你来看看我的耳根子,都已经梆硬了。”

又开车半天的时间,到了下午的时候,中原远远地就看到了贝加尔湖,湖面很是清澈,湖水中倒映着蓝天白云,周围还有积雪,看得出在,最近在湖水边上下了雪。

“生火做饭,我去钓鱼,先休息两小时再说,昨天晚上就没有睡好,现在也是时候补觉了。”沈枫看到了湖水以后也就知道应该休息了。

贝加尔湖实际上也就是古代所说的北海,据说当年的苏武牧羊就是在这边,北海嘛,冬天的时候,什么吃的都没有,苏武都沦落到了去挖田鼠洞找食物吃的地步了。

车子都已经跑了快一天一夜了,别看车子是钢铁打造,车子也是需要休息的,尤其是在车子上面的许多碎肉需要清理,人也需要睡一会儿,保持充足的精神状态。

在草原上跑了很远的距离了,沈枫这边也发现了许多的蒙古包,蒙古包倒是很保暖,但是这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只能看到森然白骨。

沈枫选择去贝加尔湖钓鱼,找了一个好地方,挖了蚯蚓以后就开始钓鱼,也不知道是不是末日到来了以后湖中的鱼群得到了繁衍,此时的贝加尔湖中有很多肥美的鱼儿,沈枫很快就上鱼了。

陆贤开始做饭,而齐灵衫则是洗车,冻结在车顶的狼头也需要取下来,好歹是狼王的头颅,吃起来味道也一定会不错,就是可惜了狼王的一身皮毛,这要是能完整的取下来的话,那就可以用来制作精美的地毯了。

许杏此时生火烧水,烧水之后,带着水桶和毛巾就钻到了附近的树林里面去,不用说,她要准备洗漱了。

在战斗中的时候,许杏被狼王的鲜血直接浇了下来,浑身上下都是红色,而且逃跑的过程中也不可能有时间清洗全身,于是就导致了她此时活脱脱就像是关公,脸上全都是赤红色,谁看了都要笑话。

沈枫专心钓鱼,周围没有发现狼群的踪迹,远处的岸边则是依稀能够看到几只涉禽,但是也在找鱼儿吃,随时都准备南下。

“要是太平岁月的话,生活在贝加尔湖边上,这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风景优美,生态宜人,而且,还能骑马。”沈枫靠在岸边的一棵树下喃喃说道。

正在沈枫安静的钓鱼的时候,不远处的树林中却忽然传出了许杏的尖叫声,“啊……”

许杏的声音比较尖锐,这也代表着他的穿透力极强,当尖叫声出现了以后,沈枫这边三人都清楚的听到,一瞬间就开始抄家伙,向着远处冲了出去,难不成,在树林中也是隐藏着危险的?

沈枫这边速度最快,直接就冲到了树林里面,却发现了许杏此时衣衫不整,已经被三十多个人给包围,在地上还有一个躺下的家伙,手中抓着粉红色的内衣,此时已经倒在了地上。

“发生了什么事?”沈枫冲过来问道。

许杏见到沈枫出现,连忙说道:“沈枫大哥,这些人要非礼我!我打死了一个人,其他的人就不依不饶了。”

沈枫冷笑,拔出了长剑,指着此时的一群人,冷冷说道:“你们想要对我妹子下手?是不是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此时的沈枫心中很是愤怒,这帮人竟然趁人之危,许杏就是为了避免尴尬才躲在树林中梳洗的,结果现在,竟然就被盯上了。

齐灵衫和陆贤也紧跟着就冲了过来,手中也拿着刀剑,随时都可能动手似的。

可是在这群人看到了沈枫等人手中的武器之后,顿时就笑了起来,因为,现在都是末日了,结果,这帮土老帽的手中竟然还在使用冷兵器,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还用兵器?比的是枪啊。

随后,十几个男人就从身上掏出了枪支,有的人用的是手枪,有的人用的则是步枪,将黑洞洞的枪口直接对准了沈枫三人,随后叽里呱啦就开始说话,说的是什么,沈枫则是半点都没有听懂。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女人走了过来,用标准的中文说道:“你们实在是太可恶了,我们首领想要临幸你们的女人,你们就应该乖乖的送上来,结果,现在你们竟然打死了我们的人,我们现在就要报仇!”

“fnndp(自行想象,骂人的词语),想要强迫我妹子,竟然还说什么临幸,真以为我不会杀人的吗?”

沈枫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种道理,说什么临幸,难道这群人是从封建社会中穿越过来的吗?

“我这是为了你们好,你们手中都没什么武器,左右不过是让你们的女人陪首领他们一晚上的时间,这个要求不过分吧?要知道,我们首领可是黄金血脉!”女人振振有词的说道。

“什么狗屁的血脉?”沈枫一脸不悦,直接说道:“我只知道畜生才会讲究什么血脉不血脉的,怎么现在人也有所谓的黄金血脉了?”

女人对着沈枫认真的说道:“你们不懂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们,首领的黄金血脉是从成吉思汗身上继承下来的,一代一代的流传到现在,曾经征服了全世界成吉思汗,你不会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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