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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心理学 一 戏剧情感的特点

作者:余秋雨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2-01 10:24:46 来源:平板电子书

戏剧情感具有各别体验性和充分外显性这两方面的特点。

普希金

先说各别体验性。

戏剧情感,最初成型于剧作家笔下。俄国诗人普希金写道:“在假定情境中的热情的真实和情感的逼真,这便是我们的智慧所要求于戏剧作家的东西。”普希金在这里提出的是对剧作家情感表达方式的基本要求,即在每个假定情境中的情感真实。

当普希金写诗的时候,情感是直接流泻出来的,但写剧本却不能。剧作家必须把自己的基本情感收敛住,使之隐秘地渗透在作品中。作品呈现的,是各个剧中人在各个假定情境中的情感形态。这一点,写惯了抒情诗的普希金最为敏感,因而有资格指出剧作家情感表达的特殊性。

契诃夫把这个问题说得非常简练:“要把别人写成别人,不要写成自己。”

李渔的说法更为直截:“说何人,肖何人。”

然而,戏剧又不是客观画像,所谓“写成别人”、“肖何人”,就是要求剧作家对角色进行逐一的情感体验。

李渔解释说:

言者,心之声也,欲代此一人立言,先宜代此一人立心。若非梦往神游,何谓设身处地?无论立心端正者,我当设身处地,代生端正之想;即遇立心邪辟者,我亦当舍经从权,暂为邪辟之思。务使心曲隐微,随口唾出,说一人,肖一人,勿使雷同,弗使浮泛。

代角色立言,必先代角色立心,即使是剧作者所不能赞同的角色,也要暂时为之设身处地。认为体验反面角色的感情就会背逆剧作家的基本情感,这是一种幼稚的想法。李渔说得很清楚,相对于剧作家本人的情思来说,剧中坏人的邪辟之思,剧作家只是“暂为”,但必须“为”,否则无法使坏人的心曲隐微,随口唾出。如果代言不像其人,那么代言体的戏剧样式也就无以成立了。

布莱希特的《伽利略传》

布莱希特本人是憎恶罗马天主教会关于禁止自由科学研究的提案的,但当他在《伽利略传》一剧中表现罗马天主教会有关这一提案的阐述时,却把这种阐述写得充满机智和具有说服力。据说他在排这出戏时曾微笑着说:“我好像是这个国家里唯一为教皇辩护的一个人了。”戏剧家常常不得不为自己所厌恶的人和事竭力争辩,似乎完全成了另一个人,换了一副情感。当然,这一切不是戏剧情感的极终效果。就多数极终效果来看,剧作家主体情感的明确性还是获得了实现的。这个现象,可以说是剧作家的情感通过暂时的旁逸斜出而达到的“归复”。

许多初学者即使知道需要对各个角色进行各别体验,也缺少实行的资本,只可能与自己比较接近的一些角色发生情感上的共鸣。布鲁克在谈论此中困难时说:

创作一部戏极不容易。戏剧的根本性质对一个剧作家提出这样的要求:要进入相互对立的角色的精神世界。剧作家不是法官,而是一个创造者——哪怕他开始写戏只试图表现两个人物,而且不论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写下去,他都必须自始至终与他俩在一起。在写作过程中,从写这个角色完全转到写另一个角色,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非一般人所能完成的任务。但在戏剧中,这却是一个原则,莎士比亚和契诃夫两人的全部戏剧作品就建立在这个原则之上。这需要有无可比拟的才华,也许是与我们年龄不符的才华。一个初学写作的人,他的作品总是显得单薄,这很可能是因为他还没有扩展自己对人的感情共鸣的理解范围。

剧作家在艺术上的进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他对情感体验的范围的扩大。

剧作家把各别体验的接力棒,传给了演员。演员与剧作家一样,同样需要创造各个角色在各个情境下的情感真实,只不过剧作家是在自己假定的情境中进行体验和创造,演员则在剧作家已经规定的情境中进行体验和创造。为此,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指出,普希金所说的“在假定情境中的热情的真实和情感的逼真”,是针对剧作家说的,但演员也应该做到这一点;“所不同的是,对作家算作假定的情境的,对于我们演员说来却是现成的——规定的情境了”。

剧作家需要一身数任,分别体验各个角色,演员的情感体验则比剧作家单一、集中,但也有其特殊的难处。倘若演员所扮演的角色与演员本人的基本情感完全悖逆,演员就需要比剧作家更隐秘地把自己的感情潜藏起来。剧作家在各个角色的情感转换中,能获得一种大体的平衡,演员却不能。因此,与剧作家相比,演员的情感体验更加带有异己的性质。演员自身情感的复归,在于戏剧的整体效果。

如果演员所塑造的角色正恰与演员自己颇为接近,那么由体验派的演员来演,就有可能达到与角色融合为一的境地。例如,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演易卜生的剧作《斯多克芒医生》时,由于生活感受、内心贮备与角色相类似,很快就进入了充分的体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回忆说:

角色的形象和情感有机地变成我自己的东西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自己的情感变成斯多克芒的情感了。这时我体验到作为演员的最大愉快,那就是在舞台上说出别人的思想,使自己从属于别人的情感,把别人的动作当作自己的动作去做。

但这种融合为一的情况并不是经常可以发生的,连他自己也说:“斯多克芒医生在我的剧目中是为数不多的称心惬意的角色之一。”

裘盛戎《秦香莲》

表现派的演员不主张在演出过程中每次都进入体验,却不反对在体验的基础上找到一个表演的“理想范本”。中国戏曲演员也不排斥对角色的体验,例如,京剧演员裘盛戎在演《姚期》一剧的时候,即便是到后台休息,也保持着角色的身份,不大跟人说话,像个王爷回府休息似的。在台上,每当演郭妃的演员递酒给他的时候,总能听到他嘴里轻轻地念着“不敢,不敢”。这是观众听不到的,全是他体验角色的自然结果。照裘盛戎自己的话来说,“我演他我就是他,总在琢磨他是怎么想的,我就怎么想”。在其他戏曲演员谈艺术经验的文章中,也不难找到类似的意思。

充分的各别体验,使舞台上的每一个角色都拥有了自己可信的情感系统,因此也就能成了观众情感投射的可靠对象,不管投射的情感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再真切、再完整的戏剧情感,也是观众情感的负载体。

除了各别体验性外,戏剧情感还具有充分外显性。

戏剧情感,以体验为依据,以外显为目的。体验于内,可称之为戏剧感情;显露在外,可称之为戏剧表情。戏剧感情与戏剧表情,是组成戏剧情感的两个互为依存的方面。

戏剧表情,狭义地说,是指以演员脸部表情为主的表情形式;广义地说,是指包括动作、言语在内的整个外显形式。

印度古代戏剧理论著作《舞论》中说:“有苦有乐的人间的本性,有了形体等表演,就称为戏剧。”这就十分简洁地说明了戏剧情感的外显性。席勒也说,戏剧不仅要表现人物的激情,还要表现出产生这些激情的事件和行动。

戏剧情感的内在依据和外显形式的关系非常复杂。一般地说,前者是因,后者是果,但在艺术实践中,这种因果关系并不是以单向直线的方式呈示的。当内心活动处于特殊复杂的状态时,外显形式会出现故意的违逆。内心悲痛,可强颜欢笑、故作轻松;内心愉悦,可不动声色,甚至眼泪假弹。这种假象,体现了内心依据在特定境遇中的策略性变形。

《西厢记》中张生为接近崔莺莺而借佛事假哭,《空城计》中孔明内心紧张而外显潇洒,《群英会》中周瑜于孔明内心嫉妒而外显欢笑,都是如此。既要让观众看到与真情不甚契合的外象,又不能让观众迷失于外象而窥不破真情。

欧洲戏剧的情感外显,往往比较蕴藉。尤其到了18、19世纪,以含蓄的方式表达感情的戏剧作品更是受到广泛欢迎。狄德罗就曾提倡过这样一种戏剧:它的对话中所问和所答的联系只凭细微的感情和瞬息变幻的心灵活动。狄德罗的提倡,后来在契诃夫的剧作中获得完满实现。例如《海鸥》一剧,契诃夫写到一个被人欺骗和抛弃的女主角的感情历程,没有采用一般戏剧家大多会采用的震撼人心的“必需场面”的写法,而是让一个曾经爱过女主角的人来平静地叙述,叙述间又有不少耐人寻味的停顿。不难看出,这种情感的外显形式要取得效果,与观众的审美水平大有关系。狄德罗打趣地说:“假使我有一个儿子到这里还不能理会其中的联系,我宁愿没有这么个儿子。”但是,他对儿子可以这样要求,却不能同样地要求于大多数观众。因此,许多戏剧家在承认契诃夫戏剧高超水平的同时,又在探索着使感情充分外显而又不浅薄的艺术方式。

中国传统戏曲回答了这个问题。

一个驿丞沉陷在一种无法启齿的内心矛盾之中,观众看到,演员的纱帽翅在慢慢地抖动,暗示着紧张的内心活动。这边抖了那边抖,暗示他这么想想又那么想想,内心斗争十分激烈。猛然间,两个纱帽翅全停了,观众立即便可断定,他已做出了决定。

一个负心汉弃妻再婚,领他入洞房的丫鬟由演他原妻的演员扮演,猛一转脸,恍见故人,使他内心对前次入洞房的回忆、惶恐、抱愧,展现无遗。

川剧《梵王宫》中情感的外显形式,更是突出的佳例。一个姑娘爱上了一位射雕英雄,两人目光相对,久驻不移。姑娘的嫂嫂来招呼,姑娘不言不动,嫂嫂会意,竟有趣地做了个从姑娘眼中拉出一条“线”来的虚拟动作,又从英雄眼里拉出一条“线”,把两条“线”拴在一起,于是,一对恋人似乎真的被拴在一起了,只要把无形的线拉动一下,他们的身子也随之一颤。待到姑娘离别英雄上轿归去,轿夫的脸竟多次变幻成英雄的脸,展示了姑娘在轿中仍然恍惚神移的感情状态。

中国传统戏曲的这种表现方法,给现代西方戏剧家带来了启示。美国戏剧家尤金·奥尼尔主张采用面具,他的基本理由是:“面具没有消灭希腊演员,也没有妨碍东方的戏剧表演成为一门艺术。”他认为,“面具是人们内心世界的一个象征”,“那些怀疑它的人尽可以研究一下日本能剧中的面具、中国戏剧中的脸谱或非洲的原始面具。”奥尼尔声明,他的这种努力,完全是为了“以最明晰、最经济的戏剧手段,表现出心理学不断向我们揭示的人心中隐藏的深刻矛盾”。

奥尼尔

奥尼尔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努力运用各种包括面具在内的舞台技术使剧作情感外显化。例如,在《勃朗大神》一剧中,角色一会儿戴面具一会儿又不戴,鲜明地表现出了内心的两面性。在《无尽期》一剧中则用两个演员演一个角色来表现性格分裂。把奥尼尔的这种技巧,简单地比附为中国戏曲中的“变脸”、“同角异演”或“异角同演”并不妥当,但对内心外显的追求却是共通的。

以奥尼尔为重要代表的表现主义戏剧,把内心外显作为在艺术形式上的主攻目标。表现主义的戏剧家们把感情、体验、情绪,以至于潜意识都尽量化成可感的舞台形象,把最难形诸舞台的心理活动诉诸观众直觉。美国现代戏剧理论家克拉克曾把表现主义戏剧这种特殊的外显技巧做过理论概括,他说:“把那些似乎是某人确实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记录下来是不够的,必须借助一种象征的语言或表演,加上布景和灯光,把他的思想、心灵、行为简括地表现出来。”

瑞士舞台美术师阿披亚认为,戏剧情感的外显形式的使命,首先不在于它与内在依据的调和,而在于它把戏剧情感与观众感受接通。在他看来,戏剧家与其说是在为戏剧的内在情感寻找外显的对等物,不如说在为观众的感受寻找视觉上的对等物。

从中国戏曲家到奥尼尔、布鲁克和阿披亚,他们对于戏剧情感外显化的实践和主张,无一不以直接作用于观众为目的。他们通过内在感情充分外显直接接通观众的感受,让作品与观众发生最短距离的心理交流。

刘勰说,艺术作品可以使隐蔽的情感飞腾起来,使盲人见形、聋人闻声(“信可以发蕴而飞滞,披瞽而骇聋矣”)。戏剧内在情感的直接外显,亦近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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