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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三十一章

作者:楚白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2-01 12:45:11 来源:平板电子书

沿着冻土荒原一路向东南,眼前的景色渐渐变得繁荣旺盛起来。

地上的苔藓越来越少,灌木和杂草则越来越多;草丛里面的生灵不仅数量增加了,种类更是千奇百怪;遇到北地人的次数也在增加,牧民们畜群规模同样在不断扩大。

当脚下的泥土终于不再是冻土的时候,隋雄看到了一道很清晰的线。

草原和冻土的分界线。

这是很奇妙的景象,仿佛天地间有那么一只无形的手,将这莽莽荒原一分为二,北方是贫瘠的冻土荒原,南方则是连绵不绝的大草原,从荒原到草原,往往只是几步的距离。

隋雄飞起在空中,出神地凝望着这壮观的景象,觉得心情都舒畅了很多。

他随手抓起身边的一大把杂草,用法术把它们变成了纸张,然后又将一段灌木变成了木炭,在上面涂画起来。

一口气画了大半个小时,一副风景素描已经跃然于纸上。

隋雄画的当然就是此刻他所看到的景象,因为力量的增强和感知的敏锐,他的画功不知不觉之间有了极大的长进,专心画画的时候还不觉得,等画好之后再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觉得这画简直可以放在学校里面当范本或者教科书什么的了……”看着自己的作品,他不由得嘀咕起来,“如果能够回到地球的话,或者我真的能直接当个画家吧?”

“到时候我就专门画各种风景,一幅画卖它两百万!”

他想想,又摇摇头:“两百万不可能,我又不认识混江湖的,人家又不用找我来帮忙洗钱,哪里可能发神经把巨款砸在我的画上……但二百万卖不到。二十万还是可以的话?再怎么差,起码也该有两万……”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

他当年上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写网络是作者。也是读者。某天这位兄弟很愤慨地说,一个他喜欢的作者,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更新了。

“我都写了四十万字了,琢磨着他怎么也该写十四万字吧!十四万没有,起码也该有四万;四万没有,或者有四千,总算也更新个一两章……结果一看,他一章都没更新!我忍不住找他询问。才知道这混账每天忙着玩游戏和吃饭喝酒,总共才写了四个字!”

想起这段趣事,隋雄忍不住摇头微笑,对故乡又多思念了一分。

收起画纸,他踏着柔软的牧草,朝着草原深处走去。

这片草原被吟游诗人和学者叫作“蛮荒草原”,但平民和冒险者们更喜欢管它叫“大荒野”。这里是兽人和半兽人聚居的地方,也是整个主位面唯一的一个帝国所在。

兽人帝国东西错。

称霸一方即可称王,统驭一族才能称帝,主位面很大、种族很多。但真正有资格称之为“帝”的,却只有两位。

一位是龙族之主,所有巨龙至少在名义上都臣服于他的半神强者。金龙皇帝。另一位则是兽人之主,统治整个大荒野的帝王,传奇强者,荒野皇帝。

整个主位面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兽人和一半以上的半兽人都居住在大荒野上,这里也是他们唯一有自己国家的地方。统治这片大荒野的是兽人帝国,每过一段时间,这些性格野蛮的家伙们就会因为资源的匮乏,或者更多只单纯出于对于暴力和鲜血的渴望,向东向南发动进攻。

在兽人帝国的东方是神圣天使王国。那是一个相当强大的国家,以对太阳神的信仰为国教。国内牧师的数量多得惊人。在战斗中拥有非同寻常的韧性,任凭兽人帝国怎么进攻。都能够牢牢地守住防线,从没被兽人们占过大便宜。

而兽人帝国的南方则是雄鹰王国,那是主位面最历史悠久的人类国家,国内武风昌盛,高手如云。这个国家也是少数推崇骑士之神信仰的国度,每三年一次的大陆骑士锦标赛总能吸引来自大陆各个地方的骑士们。无论是表演型的贵族骑士,还是实战型的冒险骑士,都能够凭借自己的本领获得荣誉。常常有人在这里一举成名,从默默无闻之辈,一下子就变成了驰名大陆的强者。

和一味采取守势的神圣天使王国不同,雄鹰王国面对兽人帝国毫不示弱,和他们打得有来有回。基本上每过三五年,他们就会发动大军,向着兽人帝国发动进攻。一方面是为了消除隐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彰显武力。

不过,自从十八年前那场“血染鹰冠”的********之后,雄鹰王国的高级骑士死伤甚多,即便已经经过了一代人,这份损失也没能完全弥补起来。最近这些年,他们在和兽人帝国的战争中一直处于下风,非常被动。

按照隋雄的计划,要等回头的路上才会路过雄鹰王国,现在他只是穿过兽人帝国,朝着神圣天使王国前进而已。

在草原上漫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当夜晚降临的时候,满天繁星就像点缀在巨大的罩子上,然后这罩子直接扣在苍茫大地上,能够清楚地看出星空和大地的分界线,简直犹如海平面一般。

夜晚是属于各种凶恶的野行类生物的,无论它们是猛兽、魔兽,还是兽人,都没什么区别。

反正不管是什么,总之都是以杀戮为主要职业的,差不多。

隋雄躺在草地上仰望着星空,将它和自己印象中地球的星空对照,试图寻找一些相似之处。但他找了半天,终于还是没能找到比较大的共同点,只能颓然叹了口气,随手把身边已经开始枯黄的野草变成一条草毯子,将身体裹了起来。

他并不惧怕寒冷,但裹个毯子才有睡觉的感觉嘛。

然而这一觉并没能睡多久,下半夜的时候他猛地感觉到有一个强大的东西正在靠近,便被惊醒了。

那让他感觉到有几许不安的强大气息,来自于一个穿着轻便半身甲的战士,他是一个兽人,正确地说是一个狮人,一头金色的鬃毛在星光下闪烁着明亮的光芒,把身边映得一片通明。他的肩上扛着一把大剑,剑上并没有什么复杂的装饰,但剑身透出的魔力光辉证明它绝非凡品,只是制造者不喜奢华罢了。

隋雄有些疑惑地感应这个狮人的气息,他总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的样子忘了告诉你我爱你。

等这人走近了,他才猛地恍然大悟,笑着叫喊:“钢铁狮子,晚上好啊!”

“钢铁狮子”是蛮荒神系主神莫拉尼的别称,这位兽人出身的神祇是驰名大陆的游侠,最喜欢到处溜达抱打不平——跟正义之神有些相似,只是祂做事比正义之神靠谱多了,所以更受欢迎。

当初隋雄刚刚踏上陆地不久,就蒙受过祂的恩惠。当时如果不是祂出手庇护,面对暗夜神系的守护神无眠,隋雄多半是要吃个大亏的。

隋雄是个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的人,受了莫拉尼的恩惠之后他一直都想要报答,但这位钢铁狮子居无定所,跟正义之神一样总是到处闲逛,隋雄又还没有正式封神,无法通过万神殿去联系祂,所以只能等机会。

他的运气不错,现在就是个好机会!

然而让隋雄稍稍有点无奈的是,莫拉尼早就把当初的事情给忘掉了。

这些年来祂云游四方,做了许多行侠仗义抱打不平的事情,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也跟各种邪恶的东西较过很多次劲,区区一个灰烬森林里面小村子的事情,真不值得祂怎么往心里去。

但其实真正完全忘记,是不可能的。凡人都能用潜意识把自己平生见过的一切都记下来,神祇能够记忆的事情只会更多。

隋雄略微提醒一下,祂就想起了当初的事情,笑呵呵地和隋雄打招呼。

双方聊了一会儿,这位有些后知后觉的神祇就跟隋雄成了朋友。

祂性格豪爽而洒脱,说话也很直率,虽然稍稍有些缺乏礼仪,但却有一种纯真的魅力,让人很容易就相信祂的话。而祂施恩不求报答,甚至于不往心里记,这样高贵的品德,也让隋雄赞叹不已。

莫拉尼之前并没有将自己当初救下的那个倒霉水母和一战击杀两位神祇的强大自然神混为一谈,毕竟两者虽然都是水母,可差距实在太大,简直就像是木剑和铁剑,本质上都不一样。

当他们闲谈到隋雄这些年经历的时候,祂忍不住大吃一惊。

而当隋雄说起来自己在经营游乐场的时候,祂就更加吃惊,并且有了一个有趣的想法。

“你那个游乐场下方的迷宫,其实等于是个冒险者的训练基地,不是吗?”祂饶有兴趣地说,“那为什么不利用这个训练场,把你的教会骑士团培养出来呢?”

隋雄愣了一下,才发现自己的思维之中果然出现了盲点,忍不住干笑了几声。

“等我回去之后就弄吧……好在这事也不着急。”

莫拉尼微微点头,隋雄说得没错,对于神祇来说,实在没什么事情称得上着急。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让我的信徒也一起去地下迷宫接受训练吗?”祂说,“我的信徒们常常跟那些在地下混的家伙们发生矛盾,给他们做一些专项训练能大有帮助。”

“这有什么问题!包在我身上!”隋雄将胸脯拍得轰轰响,大包大揽,“包培训,包食宿,包学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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