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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玄幻 > 我,巫师,愚痴佛祖 > 249 傲慢与偏见?我真不是奴隶贩子

海港的小镇之外,罗兰一脸惊喜的看着手中的新魔毯。

罗兰虽然没有修炼黑渊之径,但他在稻草高塔的时候,看了几十本黑渊的书了。对黑渊的理念是有很多理解的。

再加上他成天在底层世界触摸真理,所以聊了一会后,他便懂了。

不过他只是一知半解,所以刚刚便指点学姐将自己的魔毯修改了一番。

学姐修改之后,整个图又出现了变化。

罗兰看了一眼自己的阿莱耶手札:

【真理之径:黒圣血的牧羊女I】

【当前:初窥门径(第零阶)】

【属性:神圣/暗影】

【特性:

1.净化 2、全系魔法抵抗 2、安魂 2

2.恶化 2、魔法生效 2、异变 2

3.亵渎 1】

【效果:

1.晋级二阶巫师概率 2.5%;

2.晋级二阶巫师概率 7.5%;

3.晋级二阶巫师概率 2%;】

罗兰惊喜不已。

黒圣血。这是根据三条路创造出的一条路径!

学姐手里果然有好东西!

晋级的概率不说了,现在就有2%了,自己之后领悟到一阶,二阶后,再继续和学姐讨论,那么就又能多出半成晋级的可能性了。

至于亵渎

按照罗兰对黑渊魔法的理解,以及书中详细备注说明来看,它可以理解为一种更加强力的、却带有污染性的魔法穿透。

诅咒类的魔法、又或者削弱类、dot类的魔法,一旦有着亵渎的效果,敌人的状况将迅速恶化。

而且这是一种地狱的力量,是一种更加强力的侵蚀力量。它对那些有着神明庇护东西,甚至对那些依靠信仰点燃神火的神明,都是有效果的。

这些受神明庇护的东西,原本或许对很多状态甚至对魔法免疫,但这种效果对亵渎类魔法的作用却不大。

一旦那些带有神圣属性的奇物被亵渎,效果将大大降低。

如果罗兰的亵渎力量再高一些,那么他甚至可以直接将一柄伪圣剑玷污。

这张修改后的《牧羊女与恶魔》上的魔原本是深渊的魔,现在却也增加了地狱的魔力。

罗兰在这边开心,学姐却在一旁暗暗苦恼。

自己越来越不容易偷师了,以后某一天,搞不好得以学生的身份明着问了。

这还怎么在罗兰面前维持体面?

凯瑟琳想多了,罗兰不会因为自己能教她东西,就像是她一样,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导师架子的。

他只会趁着机会,把凯瑟琳大人摆出各种花样来而已。

相谈中,众人已不知不觉迈入了这座海港城市。

罗兰第一次在这个世界的城镇里见过这么多人——据说,这里的居民足有七万多人!

而且是单算本地在册住户,不算流动人口与大量黑户!

所以这座城市的实际人口是可能超过了十万的。

区区十几万人若是穿越之前,罗兰会说一句‘俺们家那边的乡下小镇子的人都比这多得多’。

可在这大海港中,罗兰却深刻的体会到了一座十几万人的城市,是有多么的大。

城市中的建筑如鱼鳞般排列,站在高坡向前眺望,成千上万的建筑接地连天!

整座城市足足划分出了四个大区域。稻草镇也不算小了,可两三个加在一起也没这一个区域大!

若非这里的流动人口占据了很大的数量,固定住户少,那么这座城市还会再大上一倍!

城市入口处的地势较高,罗兰站在这里眺望了一下远方海港上的船只——那港口上、海面上大大小小的船只如繁星一般!

他估摸了一下距离.从这边走到港口,怕是要有十几二十里地!

暮光领地中所有地方的巫师与凡人都是混居,海港尤其如此。所以城市的生产力非常高,城市格外的繁华。

这里的建筑非常有意思,是‘哥特式复兴'的风格。街道上人来人往的人群中,不少体面的绅士的都穿戴着马甲 燕尾服。

服装整体基于暗色调,并搭配长裤装、亚麻衬衫和精致的领结。

罗兰脑中恍然冒出了一个词——涉政时代!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拿破仑、风帆战列舰、蒸汽火车.以及一部分不愿意舍弃裙撑,保持洛洛克风的宫廷贵妇们。

罗兰不由低声对凯瑟琳感叹道:“两百多年了,有没有一种这个世界变化的好大的感觉?”

凯瑟琳感叹道:“变化是挺大的,我记得几百年前,南方流行的服饰要更加的简约,好像是流行什么‘剪影风’?现在连报童帽都看不到了。”

罗兰听完不由微微一呆。

罗兰他不太懂什么剪影风,但他知道报童帽那不是二十世纪的服装吗?

比涉政时代晚了一百多年呢!

这明明过了两三百年,怎么越活越回去了呢?

罗兰恍然想起了凯瑟琳之前说过的一句话,他暗道:‘钢琴.这家伙懂钢琴的。所以说,两三百年前的亚历山德拉时代,就有钢琴这种东西了?’

实际上,高墙之战已经是上万年前的事情了。几千年前就出现过蒸汽时代了但后来又变回了中世纪,并反复在中世纪、蒸汽时代轮回。

对于巫师们来说,有些科技树不是必须点的。魔法能满足这一切。而神秘更是不讲逻辑的东西,所以很多文明科技点,都点在了‘混沌体系’的研究中了。

罗兰所熟知的科技,对魔法文明来说并不是很重要。科技树差别太大了,不一样的。

黑帆城中穿戴的挺杂的,还有不少带着三角帽,长排衣扣大衣的航海人,身上还挂着手铳。

罗兰还在路边的占卜摊上看到了一位脸上皱皱巴巴,大鹰钩鼻子的女巫,她正在给一位海盗算命。

一位枯血领主告诉罗兰,这里南方人北方人都有。但大多都是外地人——那些不穿鞋的,或者扛着推着东西、又或者身上脏兮兮的才是本地人。

或者说本地的凡人。

罗兰叹了一口气:“这些人过的也算不错了,巫师带给了这里无尽的财富。瞧,街边的小孩子都有裤子穿。”

凯瑟琳猛然回头看向了罗兰。她似乎非常震惊:“什么意思?你小时候.我是说世俗里的小麻瓜们都不穿裤子的吗?!”

罗兰认真的说道:“凯瑟琳伯爵老爷,裤子可贵着呢。种地的哪舍得钱去买?我们家里那边还好,隔壁的村里,都是谁出远门买东西,谁才穿裤子的。下地打理庄稼的时候,谁穿那么多衣服呀,会弄坏的。”

凯瑟琳呆滞了好半天,叹息道:“魔法应该普及了,这方面南方做的要好得多。”

罗兰拉着她走向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门店:“别废话了,咱们这身打扮走在这里像是古代人,来吧,咱也买几件新衣服。”

说是买衣服,但实际上罗兰是打算看看样式,然后挑一件枯血法袍之类的修改一番。

可进了门后,罗兰却生出了多买几套的想法。

这随随便便进了一间店,里面的服装竟然都很上档次。而且各种款式都有,包括南方的各种服饰也都有。这些衣服在南方的时候作为常服来穿是非常合适的。

罗兰认为随便进入一家店就很上档次--但这其实是一种幸存者偏差。

或者说罗兰如今也算是见多识广了,眼界早已不是当年的小持剑侍从能比了。

因此他感觉很不错的门店,那是真的很不错。

所以他以为自己是随便进了一家店,但实际上他是挑了一家非常上档次的贵族商店。

只是,这家店看起来像是新开的,所以没啥人这家店的确新开不久,但人少主要却是因为敢进来的人不多。

罗兰看到了一些南方圣骑士们的服装。

种类很多,一种是经典复古风的服装,有点贴近中世纪的感觉。让罗兰想起那些有红衣主教参与的重要节日中的骑士们。

看来南方的骑士们与修士们,在某些场合中,也是穿戴这种经典复古风的衣服的,或者穿戴礼仪铠甲的。

一种是华丽的大长排纽扣的骑士服,穿马裤与长靴。头顶可以戴‘双角帽'也可以佩戴高顶翎羽帽。适合佩剑,也适合配火枪。

罗兰感觉这种骑士服的形状有点像是燕尾服。

他的感觉没错,燕尾服是根据骑兵的服装演变而来,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更方便骑马。

由于长衣的前下摆向后卷起并别住,露出内里的花纹,意外地显得非常美观大方。所以燕尾服渐渐变成了一种时尚得体的绅士服装。而不再作为一种专业的骑兵马装存在了。

不多时,店主便亲自过来了。

这些客人明显是贵族,有老爷,有夫人,有侍女有骑士。

这些人明显是大客户。

店主直接将他们请到了里间。

这里间挺别致的也挺宽敞的,沙发都是新的。

罗兰与凯瑟琳坐在沙发上,随从或是站在后面,或是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屋里有五六个店员,以及两位模特。这七八个人加上店主,专门服侍罗兰和凯瑟琳这么两个人。

有人端茶倒水,有人拿着精致的画册给罗兰看,店主专门给罗兰他们讲,还有人专门去准备罗兰看上的衣服而那些美丽或英俊的专业模特们,会穿上样板给罗兰,凯瑟琳着看。

搞的跟走秀似的。

罗兰心中不由暗暗感叹:‘原来有钱人买衣服的时候,是这样的。幸亏刚刚在外面没让老板把衣服给我叉下来看。'

这是一句自嘲,外面没有挂在墙上的衣服,甚至衣服都没有几件。看起来都不像是服装店,反而更像是沙龙。

罗兰在这边暗暗为有钱人的生活震惊,店主也在那边也在暗暗为大贵族老爷感到震惊。

因为这位老爷身上穿的服装他看不懂价值和材料。就连那位夫人刚刚给那位老爷擦脸的手绢,他也看不懂!

他以前可是专业的裁缝!

不说这位老爷和夫人,就是那些侍女和骑士,都不是一般的大贵族.她们的装扮、气质都非同一般,有意无意间散发着上位者的气度,一个个的像是女王!

而这群优雅的女贵族,都是这对新婚夫妇的随从!

这不是一般的大客户!

听人劝,吃饱饭。店主原本是不想在这开这么一家店的,毕竟东西卖的太贵了。开在海港这种地方.好像不合适。

但从这几天来的客户来看.北方的‘魔法师老爷’们是真踏马有钱!

他们都是用宝石来当钱花的!

听说老家那边最近打算用啥替代‘银便士’?

纸!用纸替代!

教会的老爷们,简直是吸血吸疯了!

罗兰看了一会画册后,问道:“我刚刚在街上,看到一些带着高顶帽的绅士,戴着一种‘圆圆的黑黑的’的镜片。那东西叫什么?不是单目镜片,是双目的。”

店主恍然哦了一声,赶紧让店员去外面买几套墨镜回来。

罗兰挑了一个把玩了一番,感觉蛮新奇的。

墨镜罗兰见得多了,但这种墨镜非常的复古,是那种小、黒、圆的墨镜。一看就像那种纨绔子弟。

让罗兰想起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洋墨镜。

罗兰问道:“我手里的这个,在南方要多少钱?”

店主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了刚刚那位去买东西的店员。

店员含蓄的笑道:“大人,您手里的这副是比较贵的,用的是上好是石英。一般要8个先令。”

罗兰掏出了八枚‘暮光银洋',店主看了一眼那银币,急忙说道:“大人,您这是银洋,而且是大银洋,一枚是4个银先令”

店主知道罗兰不懂得南方的货币,于是给罗兰讲了一番。

在南方,巫师与凡人混居。大家不用魔法石作为货币——他们的炼金技术不够先进,没有贤者之石这种东西,制作不了魔法石。

所以用魔法石这种能量货币来来充当货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非常非常奢侈的事情。

他们将魔法石当做了一种战略物资。

南方的货币主要是白银和铜,也有金币但很少流通。

货币共分为金镑、银先令与铜便士。

1金镑=20银先令=240铜便士。

金镑最早能兑换一磅重的白银。但现在物价越发膨胀,1金镑远远不值那么多钱了。

银先令也是,代表的是1g左右的白银。

暮光的银洋质量非常好,4.5g左右重量,含银量92%。而且做的非常精致,所以暮光的一枚银洋值个4银先令。

听完之后,凯瑟琳愣了半天,她问道:“这么好的石英,才卖两块银洋嘛?”

上次她让人来南港买了一个玩,听女仆说那人向管家要了二十多块魔石。

这一对账,差了一千多倍!

凯瑟琳女老爷被下人哄了!

不过领主被下人骗也是常有的事儿。大家都会睁只眼闭只眼。暗暗在领主身边捞油水,就算最忠诚的女官,有可能都是大贪污犯的!

所以领主身边的人虽然对这些事儿都清楚,但却不会主动点破,毕竟太得罪人了,同时也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这城堡里,宫廷里的水深着呢。

罗兰听完凯瑟琳的话后,也傻了,他指着外面说道:“我的姐姐,这墨镜卖8个银先令已经够贵了,两块银洋呢!

要知道外面的平民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就两块银洋.是这样嘛,先生?”

罗兰看向了店主。

店主笑着说道:“是的,大人。平民的服装,一般6-13先令——这是不算鞋子的价格。

如果单买一双不错的靴子要10-12先令。鞋子比服装贵的。

至于更高档的您在外面看到的那些体面人的绅士服饰,或者女装,一般在1-3金镑左右,马装要10金镑以上。比平民的服装贵了二十倍有余。”

罗兰说道:“所以,凯瑟琳小姐,一件普通衣服就价值2-3块了,这个墨镜价值两块银洋,蛮贵的了。和靴子一样贵了。”

凯瑟琳好奇的问道:“可是.墨镜是奢侈品,鞋也是吗?”

罗兰沉默了片刻,认真的说道:“凯瑟琳,像是港口这样的地方,深受南方的影响,没有麻瓜与巫师的种族之分,人们都懂得一些魔法,工厂也在建立,生产力非常高。

工人们一年的薪水可能有40-80金镑,女仆也一年也有三四十个金镑收入,大家花上十几个先令买一套体面的衣服,还是买得起的。

小康家庭咬咬牙,夫妇会给花上个几个金镑的钱,买上两套体面的男装女装,用来在一些高档场合社交——再有点钱,可能还会多花个5镑的钱弄个二手的银怀表。

所以,对于南方人来说,鞋子还真不算是奢侈品,甚至靴子都不算奢侈品,只能说是有点小贵的日常用品罢了。

但对于我们东境内陆的很多地方来说,对于您治下的人民来说,鞋就是奢侈品!

甚至连衣服,被褥都是奢侈品!

因为大家一年能攒下几个银洋也就是一年攒下十几个银先令就不错了。

乡下人就不说了,1/2先令就能买4磅重的面包了,一双靴子或一套衣服的钱,都够买80磅不错的面包了!

而一般种麦子的庄家汉们,是吃不起面包的,黑面包那是富农们吃的,一般人吃的是糊糊。

一双鞋的钱,能让这一家老小吃饱好久好久的饭了。

而对于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来说,能吃的上一顿饱饭,就是他们毕生的最求了。

佣兵们算是一个很有钱的群体了,可他们也“穷”。鞋与衣服对他们来说也很值钱。

我们以前去剿匪的时候,抓到俘虏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换钱的。

强盗们抓到人后,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杀。

骑士老爷、领主老爷赏赐下人的时候,赏赐的也都是旧棉被、旧衣服、旧毛衣的。

这些东西能穿,能保暖。让一家人过的体面。而且比金银实用。因为在咱们内陆,你有银洋,未必能买的找多少衣服生产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师,做一套衣服费劲着呢--家里得有人脱产。少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小孩可能会被饿死的。

但事情却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吃饱饭,能多活下来一个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这冬天家里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领主若哪天赏赐了一套旧被褥,或者旧毛衣,那就是天恩!

这类东西也不怕用旧,毕竟大家穿着衣服是为了活,不是为了体面。脏点旧点又能如何。

因此,所有的棉织品,毛织品都是比金银更为实用的硬通货,是能穿能用的货币。

若碰上灾年,将这毛衣、棉被一卖,那就能够一家人渡过这场灾了。”

凯瑟琳听完后感叹了好久,然后她好奇的问道:“所以,为什么强盗们要把人的衣服脱光了再杀呢?”

罗兰说道:“因为衣服上沾了血,就不值钱了.强盗们杀人的时候,是会放血的。活人好放血,这样杀的话,肉能卖。”

凯瑟琳听傻了:“卖人肉?”

罗兰说道:“是的,凯瑟琳小姐。内陆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确切的说,是把人肉当牛肉卖。

因为要是会切的话,这人肉切完了的样子,和牛肉看起来是差不多的。

而99%的人一辈子都没吃过牛肉,所以这牛肉和人肉吃起来大家吃进嘴里也分辨不出来。

有那黑心的领主,专门用人肉当牛肉犒劳下面的人,毕竟这牛的价值可比人贵多了。

一个健康的奴隶才4-6块银洋,比衣服都便宜。而且不挑食。奴隶用废了,宰了吃肉可以废物利用。

而一头牛得20多块银洋嘞,而且挑食不好养活,得精心伺候。牛金贵着呢,可舍不得像奴隶那样往死里用。更舍不得杀。

因此,市面上我是说世俗底层市面上的牛肉,其实大多都不是牛肉.是人肉。”

这回店主也听傻了。

这位老爷以前都干过啥买卖?做过奴隶贩子吗?不然怎么懂得这么多?

他不知道这是罗兰听闻的事情。当然他在去稻城镇路上与佣兵们做任务事,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情。

但更多的知识来自瓦莱里亚佣兵,他们去过全世界,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而在罗兰的印象里,也就瓦莱里亚人过的不错,周边都是穷的没裤子穿。

各国都一样,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

在这中世纪的时代里,有的是黑心的领主们把人当羊养。

对于罗兰所说的这些内陆的事情,凯瑟琳陷入了深深的震惊中。

她以前从未关注过这些事。

她看着窗外繁华的、时尚的街区,脑中回想着自己治下的那些麻瓜、领主和巫师们的事儿,久久都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

南方都如此繁华了,东境却如此黑暗野蛮。

上辈子她从未关注过世俗,空有一腔热血,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改变。

恐怕即使那时的自己成功了,‘人’这个物种和‘巫师’这个物种也存在着隔离,依然会是两个物种。依然什么都不会改变。

这一次绝不会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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