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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要 安人

作者:0历史的天空0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01 15:15:38 来源:平板电子书

《墨子》治要·尚贤

子墨子曰:“今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是其故何也?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然则众贤之术将奈何哉?

譬若欲众其国之善射御之士者,必将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善射御之士将可得而众也。况又有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亦必且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良士亦将可得而众也。是故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不义。

是以国之富贵人闻之,皆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富贵也。今上举义不避贫贱,然则我不可不为义。’亲者闻之,亦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亲也。今上举义不避亲疏,然则我不可不为义。’近者闻之,亦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近也。今上举义不避远近,然则我不可不为义。’远者闻之,亦退而谋曰:‘我始以远无恃。今上举义不避远,然则我不可不为义。’人闻之皆竞为义,是其故何也?

曰:上之所以使下者,一物也;下之所以事上者,一术也。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与之爵,重与之禄,任之以事。

非为贤赐也,欲其事之成,故当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受赏,量功而分禄。

故官无常贵而民无恒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避私怨,故得士。得士则谋不困,体不劳,名立而功成,美章而恶不生。故尚贤者,政之本也。”

《韩诗外传》治要

宋燕相齐见逐,罢归之舍,召门尉陈饶等二十六人曰:“诸大夫有能与我赴诸侯者乎?”陈饶等皆伏而不对。燕曰:“悲乎哉!何士大夫易得而难用也。”

陈饶对曰:“非士大夫易得而难用,君弗能用也。君不能用,则有不平之心,是失之己,而责诸人也。”

燕曰:“其说云何?”对曰:“三斗之稷,不足于士,而君雁鹜有余粟,是君之一过也;果园梨栗,后宫妇女以相提挃,而士曾不得一尝,是君之二过也;绫纨绮縠,靡丽于堂,从风而弊,士曾不得以为缘,是君之三过也。

且夫财者,君之所轻也;死者,士之所重也。君不能行君之所轻,而欲使士致其所重,譬犹铅刀畜之,干将用之,不亦难乎?”宋燕曰:“是燕之过也。”

《傅子》治要

欲治其民,而不省其事,则事繁而职乱。知省其职,而不知节其利、厚其禄也,则下力既竭,而上犹未供。薄其禄也,则吏竞背公义、营私利,此教之所以必废而不行也。凡欲为治者,无不欲其吏之清也。

不知所以致清而求其清,此犹滑其源,而望其流之洁也。知所以致清,则虽举盗跖,不敢为非;不知所以致清,则虽举夷、叔,必犯其制矣。夫授夷、叔以事,而薄其禄,近不足以济其身,远不足以及室家,父母饿于前,妻子馁于后,不营则骨肉之道亏,营之则奉公之制犯。

骨肉之道亏,则怨毒之心生;怨毒之心生,则仁义之理衰矣。使夷、叔有父母存,无以致养,必不采薇于首阳、顾公制而守死矣!由此言之,吏禄不重,则夷叔必犯矣。夫弃家门,委身于公朝,荣不足以庇宗人,禄不足以济家室,骨肉怨于内,交党离于外,仁孝之道亏,名誉之利损,能守志而不移者鲜矣。

人主不详察,闻其怨兴于内,而交离于外,薄其名,必时黜其身矣。家困而身黜,不移之士,不顾私门之怨,不惮远近之谪,死而后已,不改其行,上不见信于君,下不见明于俗,遂委死沟壑,而莫之能知也,岂不悲夫!天下知为清之若此,则改行而从俗矣。清者化而为浊,善者变而陷于非,若此而能以致治者,未之闻也。

《崔寔政论》治要

昔明王之统黎元,盖济其欲,而为之节度者也。凡人情之所通好,则恕己而足之。因民有乐生之性,故分禄以颐其士,制庐井以养其萌,然后上下交足,厥心乃静。人非食不活,衣食足然后可教以礼义,威以刑罚。苟其不足,慈亲不能畜其子,况君能捡其臣乎?

故《古记》曰:“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所使分威权、御民人、理狱讼、干府库者,皆群臣之所为,而其俸禄甚薄,仰不足以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父母者,性所爱也;妻子者,性所亲也。所爱所亲,方将冻馁,虽冒刃求利,尚犹不避,况可令临财御众乎?是所谓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亦不几矣。

夫事有不疑,势有不然,盖此之类。虽时有素富骨清者,未能百一,不可为天下通率。圣王知其如此,故重其禄以防其贪欲,使之取足于奉,不与百姓争利。故其为士者,习推让之风,耻言十五之计,而拔葵去织之义形矣。

故三代之赋也,足以代其耕。故晏平仲,诸侯之大夫耳,禄足赡五百,斯非优衍之故耶?昔在暴秦,反道违圣,厚自封宠,而虏遇臣下。汉兴因循,未改其制。夫百里长吏,荷诸侯之任,而食监门之禄。

《袁子正书》治要·政略

夫有不急之官,则有不急之禄,国之蛑贼也。明主设官,使人当于事。人当于事,则吏少而民多。民多则归农者众,吏少则所奉者寡。使吏禄厚则养足,养足则无求于民。无求于民,奸宄息矣。禄足以代耕则一心于职,一心于职则政理,政理则/民不扰,民不扰则不乱其农矣。

养生有制,送终有度;嫁娶宴享,皆有分节;衣服食味,皆有品帙;明设其礼,而严其禁。如是,则国无违法之民,财无无用之费矣。此富民之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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