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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都市 > 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 > 第159章 就这么轻松的?(二合一,四千月票加更)

前面一辆皮卡带路,酷路泽行驶在县道上。

章丰(男便衣)专心致志的开车,徐高兰(女便衣)摸了摸胸口,又摸了摸袖口。

“章丰,他们不会搜身吧?”

章丰犹豫了一下:“应该不会吧!”

“那你枪呢,绑哪了?”

“没绑,就粘裤兜里……随时握着,开保险也方便。”

林思成差点没崩住:不是……大哥,走火了怎么办?

“两位,咱们又不是去贩毒?”

两个便衣没吱声。

要比凶残,盗墓贼并不比贩毒的差。

就像去年,他们协助广州警方抓捕杨彬及同伙,那些人不也是个个都带枪?

“放心,那只是极个别!”

林思成笑了笑,“何况咱们现在是买家,他搜什么身?”

两个便衣还是没吱声:干的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营生,谁能说的准?

“放轻松点!”林思成叹了口气,“别露馅了!”

肯定不会。

陈朋既然敢让他们来,自然是精挑万选,演什么像什么,一秒钟就能进入状态。

只不过陈局长说话太吓人:林思成要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连脱这身皮的机会都没有……

就感觉压力挺大。

一路往前,直抵二郎山下(终南山前山)。最后,三辆车开进了一家农家园。

四周没有围墙,几幢仿古式的瓦房围成一圈,中间是一座庭院,几株桂花树用布包的严严实实。

墙后是一方渔塘,旁边盖着一座大棚,像是菜园。

大棚的夯土墙上挂着一个编织袋,装着一捆像是钢管一样的东西。

林思成瞅了一眼,顿然一怔:蜈蚣挂山梯?

这东西卸开的时候长这样:

如果接起来,长这样:

但用的时候,就成了这样:

眼熟吧?

这玩意专用来盗峭壁上的悬棺,以及下极深、且垂直的墓坑。

就网络还没普及的年代,给一般的警察都不认识,只当是电工用的。

但旁边这两位便衣肯定认识……

三人对视一眼:这是把他们带到盗墓贼的老巢来了?

大致一扫,林思成:“好地方!”

范强(老太的小叔子)顿了顿:“哪里好?”

林思成没说话,只是笑了笑。

西临滈水,东临潏河,从市里往这来,必须得过那几座桥。

派人往桥边上一守,有什么风吹草动只需要一个电话。

关键的是,往南就是终南山,往山里一钻,派部队都找不到。

但老太太这小叔子,直直的就把自己带了过来?

心里一动,林思成抱了抱拳:“范杵头,失敬!”

男人的脸色变了一下,硬生生的扯了扯嘴角:“老板说的是什么?”

林思成笑了笑,再没说话。

不诈不知道,之前看走眼了:这笑起来都像死人脸的,竟然还是个头目?

按以前的传统,一般的盗墓团伙中,组织和提供资金的大老板叫“支锅”,负责找墓和鉴器的二老板叫“掌眼”。

领人挖墓的叫“腿子”,最底层,挖洞开棺的叫“下苦”。专门打问江湖消息和放哨的叫望风,运货销赃的叫跑街。

再复杂点,就会有专处理尾货的“杵头”,以及经营黑白两道关系,兼掌刑法的“放卡”。

就属最后这个最毒:盗墓的没有活刑的说法,只有活种,又叫成地仙。

说直白点:把犯错的成员活活的埋到墓里……

老太的老汉,就范强的大哥,就是跑街。

范强则是专处理尾货的杵头,属于座次排最末的头目。估计能耐也就一般,大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单干。

不然不会守在家里,等着客人上门。

而能耐再不行,座次再次也是头目,想想当初,自己竟然带他去找墓?

就挺搞笑。

但所谓阴差阳错,歪打正着。正因为那次找他带路,范杵头才以为自己也是同行,今天才会把自个带到这里来。

思忖间,范强把他们带进了向东的那座砖房。刚进屋,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迎了上来。

“老板来了,请坐,上茶!”

随着喊声,一个相貌普通的女人端着茶壶出了里屋。

林思成点头,坐下后瞅了瞅。

矮矮胖胖,满面红光,脖子里有几块淡淡的锈,说明经常下坑。

又往下看,林思成心中一动:胖子手上的锈更多,比每天都摸铜器的王齐志的手上还多。红的黄的,黑的绿的全有。

关键的是,指甲极厚且极秃,指肚上的茧既厚且僵,还往外翻。看起来,像是指甲长进了肉里?

这是早年间生产力不足,开洞只能拿铲硬挖。有时洞太小工具使不开,就只能用手刨。久而久之,指甲磨秃,指肚上的茧就包了过去。

又长年接触冥器,被各种锈质腐蚀,茧越来越僵,指甲又长不动,就只能横着长。

盗墓行称之为“鬼啃手”!

所以,这人早年只是打洞的“下苦”,估计后来不下洞了,专门在坑外面接货,手上才这么多锈。

现在顶多也就是领人下坑的腿子,反正不可能是支锅,更不可能是掌眼。

林思成想了想,拱拱手:“腿老大贵姓?”

胖子原本还在笑,听到“腿老大”,笑容冻在了胖子的脸上。

一双豆豆眼扑棱扑棱,在林思成的脸上瞅了又瞅。

包括领他们进来的范强,那么僵的脸,嘴角却不住的抽:就看了那么一眼,刘腿子就被点破了身份?

愣了好久,胖子默默的站起身。

然后,刚沏了茶的那女人又坐了下来。

相貌一般,穿的也一般,乍一看,像是端茶洗扫的保洁。

约摸四十出头,但手上挺干净,比自己的还干净。

但也不是她。

因为除非像赵老太太和赵修能那样的家族传承,传统的盗墓团伙不可能让女人下坑,也更不可能让女人主事。

猜一下:这女人团伙中的身份,可能连旁边站着的那两个都不如……

她先笑了笑,手又一拱,“元良(倒斗和土夫子的尊称),何方分过山甲(盗友,在哪里发财)?”

两个便衣心中一振:开始对暗号了?

这明显是把林思成当成了同行……

林思成却很不耐烦,连手都懒得拱,“一江水有两岸景(算是同行,离你们很远)。”

女人也不在意:“上山搬柴,还是下山烧火?(做的是什么营生,是贩货,还是下坑?)”

“鹧鸪也抓,鹞子也捕(五湖四海,从古到今,但凡和文物有关的生意都做。)”

女人愣了一下:好大的口气?

她耐着性子:“分过几道水火?(有什么本事)”

“解丘门(会风水,会观星),觅龙楼(懂堪舆,会看龙脉)、登宝殿(皇陵,也指超豪华的大墓!)”

除过林思成五个人,齐齐的一怔愣。

两个便衣是纯粹听不懂,其余三个则一顿:这口气何止是大?

盗皇陵……你才几岁?

猜到他们在想什么,林思成抱起拳,两只小拇指先往外一伸,而后食指一并,往前一拱:

“几位是泾渭派(关中一带专攻周秦汉唐帝陵与大墓的盗墓团伙),对吧?但我只是来对件码(进货),有什么必要盘这么清?真要盘道,请支锅出来,掌眼也行……”

说着,林思成又把面前的几只茶盅一摆,看着女人笑了一下:“主事的不露面,你也敢称元良,敢盘元良道?非要盘,也行……来,过过龙门,论论辈份!”

范杵头,胖腿子,还有一个暂时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的女人,六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桌上的茶盅。

那两个手势,前面的叫元良指,用来表明身份。

后面的叫仙人指路,等于向提到的支锅和掌眼表达了一下敬意。

这两个手势是古代倒斗和土夫子专用来盘道的密码,现在懂的人极少。但这年轻人一眼就能看破范强和胖子的身份,会这个不算奇怪。

包括一语道破他们是泾渭帮,也能理解:陕甘两省会找大墓,会盗大墓,能定准主墓室,不用炸药炸坟,而是根据传承极为巧妙的挖出盗洞的,都可以说是泾渭派的徒子徒孙。

他们惊的是,这几只茶杯。

这个叫过龙门,用武侠里的话说:会这个的,至少得是一派掌门。

更关键的是,这小孩看着也就二十出头,胡子都没几根。但透出来的那种气势,以及架势……一瞬间,他们好像看到了大老板?

两男一女面面相觑,颇有些不知所措。

两个便衣的眼神更精彩:看岁数,三个老不喀嚓,最显年轻的女人都有四十出头。

比之相比,林思成嫩的像个小屁孩。

但就是这小屁孩,把这三个老江湖震的一愣一愣,嘴唇嗫动,连话都好像不会说的样子。

特别是那个女人,四十来岁的人了,脸上青一阵,红一阵……

看三人一直不吱声,林思叹了口气,端起茶盅一口喝干,又站起身:“好吧,就当交个朋友!”

那女人激灵的一下,才回过神来:“这位老板,你先别走……不是支锅和掌眼不出来,而是,他们在国外……”

啥?

林思成愣住:谁家好人跑国外?

摆明就是两个头目已经外逃了。

再算算时间:范强的大哥是四年前判的,那头目外逃,顶多也就是五年前……

又是极为传统,见同行必盘道的泾渭帮,还这么谨慎?

而且盗墓技术极高超:方圆至少上千平,一下就能找准金井(主墓室),更能把盗洞打到七八米以下。

不然,盗不出凤纹镜,更盗不出张安世的玉温明……

霎时间,脑海中闪过一道光:“支锅姓于?”

女人愣住:“你怎么知道?”

林思成吐了口气:因为太有名了。

这一伙盗墓贼恰恰和杨彬相反:自盗,自销,极传统,也极谨慎。

谨慎到一座墓最少要盗三五年,同时,不盗到老鼠跑地的程度不罢休。

最典型的是唐代宰相韩休墓和武惠妃墓:被这伙人盗到墓徒四壁,只剩石棺和壁画的地步。

就这样都不算完,最后又把墓址信息卖给了杨彬。然后,杨彬才盗走了韩休墓里的壁画,武惠妃墓的石椁。

而且相当贼,嗅觉超灵敏。刚有点风声,两个主犯、大部分的同案要犯就逃到了国外。直到2018年,才被从泰国引渡回国。

三个死刑。

不出意外,这女人应该是支锅于大海的情妇或至亲。不然她一个从不下坑的女人,镇不住杵头和腿子。

算是漏网之鱼,而且是很大的一条鱼。陈局长要是知道,估计高兴的能把后槽牙呲出来……

暗暗转念,林思成又坐下:“好,快人快语,范杵头说的那束银花,卖不卖!”

女人点头:“卖!”

“还有什么?”

女人顿了一下:“只有两件,一樽骑马的三彩女俑,一方鼻钮铜印:卫将长史。”

林思成心里一跳:果不然,大唐县主,张安世家族墓?

前者出土的不少,但常见于唐代公主、郡主、县主之墓。

后者,也就是这方卫将长史印,这是张安世之孙,张延寿幼子张和的官印。史载其早逝,官至卫将军长史,佚八百石……

也肯定不止这两件,不过这女人比较谨慎,不敢一次性全拿出来。

但无所谓,自己又不是真来买文物的?

林思成做沉吟状:“蘑菇(冥器)这么少,想必刚定了盘子(墓心),才打了金井(盗洞),就招了雷子。然后,灌大顶(高手)、勾脚爬杆子(好手)全扯了风(外逃)……所以现在给你们,怕是也倒不动了……不如这样!”

往前一靠,林思成盯着女人:“你们进盘子(合伙),算你们一成。或者是,卖坑(卖墓址)……”

话没说完,女人的眼睛“噌”的就亮了。

但嘴将张开,林思成却先点了点桌子:“但话先说好,你要的太高,我就自己找!”

女人怔了一下:“那是个双金匣(迭在一块的两座大墓)。”

“我知道!”林思成左右看看,“一座汉,一座唐……不然只为你一束银花,我不会专程来这一趟。”

确实:就这个架口,他能派司机来一趟都不错了……

女人摇摇头:“但只靠你,你找不到!”

“放心,我能找到,无非就是费些时间!”

林思成往后一靠:“不在南里王(村),就在北里王,南北超不过三公里。”

女人脸色微变,眼睛微突,好像在说:你怎么知道?

林思成又笑了笑:“我还知道,那地方正在拆迁,大不了我雇个拆迁队,一寸一寸的找!”

女人愣了一下,一脸古怪。

林思成当然知道她在古怪什么:现在正在盗的那一伙,不就正在这样盗?

他趁热打铁,敲了敲桌子:“卖不卖!”

女人沉默了几秒,咬咬牙:“卖!”

霎时间,两个便衣的眼睛里冒精光:林思成,你就这么轻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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