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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其他 > 90年代大案系列 > 第116章 年深圳求职女子连续失踪案(6)

经过严加盘问,马勇实在扛不住了,仅有的一点抵抗意志瞬间消失。

据马勇交代,段智群是四川省蓬溪县高升乡的某村的一名农民,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在她十七岁那年,不幸被人贩子拐卖到深圳,而后被迫嫁给了当地一名四十七岁的农民。

一年后,段智群结识了租住在附近的马勇。

马犯可是一个高智商的家伙,拥有八十年代的大专学历,要知道,八十年代能考取一个大专生那是凤毛麟角,一个村能出来一个中专生,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就会贴上大喜报,更莫说一个大专生。

所以,在当时那个年代实属不易,马勇不仅文化程度高,对段智群也格外关照,在两人私下交往两年后,段智群下定决心地抛弃了五十岁的农民丈夫,与马勇私奔。

也就是说,马勇偷偷挖了别家的媳妇,从这时开始,他就在开始自己凶残的犯罪计划。

警方在职业介绍所展开了反复细致的排查工作,这使得马勇察觉到形势不对,心中惶恐不安,再也不敢前往职介所行骗。为了躲避风头,他让段智群先行回到老家暂避,约定一个月后再回来。

民警获取这一消息后,迅速与四川省公安厅取得联络。十月二十三日,蓬溪县警方积极配合专案组民警,在段智群位于农村的老家将其成功抓获。

在当地派出所,专案组民警随即对段智群展开了突审工作。

让专案组民警极为震惊的是,年仅二十岁的段智群,在见到警察的那一刻便吓得瑟瑟发抖。她毫无抵抗之意,很快便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

段智群向警方坦白,那十四名女孩并非被拐卖,而是全部遭到了她和马勇的联手残忍杀害。

令办案民警震惊的是,他们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不但杀害了这些无辜的女孩,还丧心病狂地将她们的脸皮剥下,然后进行碎尸,之后把尸块分别丢弃在布吉镇布李路禽畜批发市场、李郎大道附近的草丛以及布吉河等多个地点。

起初,民警们对段智群的供述难以置信,但随着她后续更为详细的交代,警方也无言以对。段智群进一步承认,在这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杀人案中,她直接参与了其中五起案件。

显然,如果只是胡编乱造、信口胡扯,段智群绝不可能傻到主动承认自己参与了杀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她说的极有可能是真话。

民警神情严肃,目光紧紧盯着段智群,开口问道:“你详细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实施犯罪的?”

段智群微微颤抖着身体,声音中带着一丝恐惧与慌乱,缓缓说道:“我在三月份的时候和马勇偷偷私奔了,到了四月,他就强迫我跟他一起去行骗。

他知道内地很多女孩过来求职找工作,哪里最多最好骗呢?他说职业介绍所,那里小女孩最多。

马勇当时跟我说,一个男人单独去把女孩骗走实在太难,必须得有个女人在一旁协助才行。

于是,我们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职业中介所,以看资料为由,把女孩骗到了我们住的地方。

女孩刚一进家门,低头正要看资料的时候,马勇突然从她背后猛地扑上去,迅速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勒住了女孩的脖子,想要将她勒死。

要是遇到女孩拼命挣扎反抗,我就只能帮忙抓住她的手脚,有时候实在没办法,也会帮着一起去掐她的脖子……”

民警眉头紧皱,目光中透露出愤怒与震惊,追问道:“你们还对尸体进行碎尸了?”

段智群这时身体抖得更厉害了,脸上满是惊恐的神色,甚至说由于恐惧已经变了形,她嗫嚅着回答:“是,马勇说尸体不碎掉的话,很难处理和扔掉。

在碎尸之前,怕被人发现尸体看出相貌了,他先用剪刀把女孩的脸皮全部给剥了下来,还切成了几十块,然后扔掉了。

他说警察有一种颅骨恢复技术,为了防止被发现,又用斧头把女孩的头骨敲碎了。之后,他还把女孩的毛发都给烧光了,

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尸体处理完后,我们就都扔掉了。至于碎尸用的菜刀和斧头,我们藏在了出租屋的地板底下。”

民警怒目圆睁,大声质问道:“你们为什么要杀人?你又为什么要跟着他一起干这种丧心病狂畜牲都干不出来的事来?”

段智群满脸泪痕,哭着说道:“马勇说他当时没钱了,就想出了杀掉女孩然后抢劫的主意。我……我是被他胁迫的啊!我之前从拐卖我的家庭逃出来后,一直都是靠马勇养活我。

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事事都听他的……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愿意全力配合你们调查,求求你们,千万不要判我死刑啊……”

根据段智群的这一番供述,警方迅速展开行动,果然在出租屋的地下挖出了那把斧头和菜刀。经过仔细检验,刀把上都检测出了人血。

与此同时,警方反复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检验,在厕所地板以及部分墙壁上,均发现了人体血迹。

尤为关键的是,依据段智群所交代的抛尸地点,警方经过连续搜寻,陆续找到了 12 具碎尸,然而仍有 2 具碎尸下落不明。

这些碎尸由于遭受严重破坏,早已面目全非,警方只能借助先进的 dNA 技术,最终成功确定了她们的身份,正是职介所失踪的那 十二人。

至此,案件证据确凿无疑。

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马勇最终承认,他确实杀害了十四名女青年,作案目的是为了实施抢劫。

十一月 二十七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马勇、段智群重大杀人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马勇、段智群因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始终有两具尸体未能寻获,法庭仅认定马勇杀害十二人,段智群参与杀害 五人。

十二月十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人的上诉予以驳回,维持原判。一周后,也就是十二月十八日,马勇、段智群被执行注射死刑。

(对于这样的歹徒,还用得上注射,应该直接拉入刑场,碎尸万段才解恨。)

案件发生后,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对森新原职业介绍所进行了查封处理。深圳市公安局依法对该所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这起案件虽已成功告破,但其中诸多疑问却让人深感困惑,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首先,马勇的作案目的究竟是什么?

在判决书中明确认定马勇是抢劫杀人,然而从种种迹象来看,这一结论似乎并不符合常理逻辑 。

这起案件虽然宣告侦破,可诸多疑问却如重重迷雾,萦绕心头,让人绞尽脑汁也难以找到答案。

首先,马勇的作案目的始终是个谜团。判决书中白纸黑字地认定马勇是抢劫杀人,然而,只要稍微深入思考,就会发现这一结论实在是有悖常理。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那些在本地求职的青年,大多家境普通,身上能携带的钱财极为有限。稍微了解情况的人都清楚,几十块钱对于他们而言,已然是所能拿出的极限。而且,他们身上相对值钱的物品,也就只有手机了。

但在 二00三年这个时间节点,手机早已不是什么稀罕物件。这些来自打工家庭的女孩,使用的手机档次普遍较低,市场价值着实不高。

为了如此微薄的财物,马勇竟然连续杀害 十四人,这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更为离谱的是,在部分遇害女孩的身上,根本就没有财物丢失的迹象。

据统计,马勇杀害 十四人,仅仅抢到了 十个手机。就拿受害者谭晓琳来说,家属反映,她出门前只带了十元钱和一把雨伞。

而到职介所登记需要缴纳十元费用,如此一来,谭晓琳在到达职介所后实际上已经身无分文。倘若马勇的目的真是杀人劫财,常理来讲,他至少要确认受害者身上有一定钱财才会动手吧。

前面说过,这家伙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八十年代的老牌大专生,这点智商他应该是有的,就算马勇丧心病狂到了极点,难道真会为了一把雨伞就痛下杀手?

况且,处理尸体绝非易事,不仅要承担巨大的风险,还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和精力,这与单纯为了抢劫少量财物的动机实在难以匹配。

那么,另一种看似较为合理的推测是劫色。毕竟,这些被害女孩年龄大多在 20 岁左右,正值青春年华,容貌年轻漂亮,身材又比较瘦小,从各方面特征来看,确实符合劫色案件的常见情况。

然而,奇怪的是,判决书中并未提及有强奸行为,这表明马勇并非出于劫色目的作案。况且,马勇和段智群是同居情人关系,且感情还不错。

在这种情况下,马勇当着段智群的面强奸其他女孩,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人的行为逻辑。如此看来,劫色这一推测也难以成立。

那么,马勇究竟是不是变态杀人狂呢?这个问题目前无从知晓,我们对马勇过往的经历一无所知,至少在这一系列案件发生之前,马勇并未犯下过杀人罪行。

接下来,有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为什么马勇在长达 4 个月的时间里持续抛尸,却始终没有被人发现呢?

要知道,他丢弃的尸体多达 十二具,而抛尸地点,像布李路禽畜批发市场、李郎大道以及布吉河等地,都并非人迹罕至的偏僻之处。

在这些相对热闹的区域,一袋袋的碎尸就这样长时间存在,却始终无人察觉,这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点,那就是马勇处理尸体的方式极为独特。剥去面皮、打碎头骨、烧光体毛,如此残忍且罕见的手段,实在是让人闻所未闻、匪夷所思。

有人或许会猜测,他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尸体被发现后身份迅速暴露。但仔细想想,这种说法似乎站不住脚。

失踪的女孩都来自布吉镇,抛尸地点同样在布吉镇,而非其他遥远的外地。一旦当地警方发现了这些尸体,即便尸体损毁程度再严重,警方首先也会从本地失踪女孩入手排查,并且必然会对尸体进行 dNA 检测。

而马勇所采用的这些处理手段,根本无法阻碍 dNA 检测的进行,也就无法阻止警方确认尸体身份。

那么,马勇如此大费周章地处理尸体,究竟有何意义呢?这究竟是单纯为了将尸体分割得支离破碎而进行破坏,还是在破坏的过程中寻求某种变态的心理满足呢?

说直白点,会不会是他在对受害者进行虐待、发泄完内心的扭曲**之后,才选择杀人灭口呢?

另外,马勇的作案手段还有一处令人疑惑不解。他竟然公然前往职业介绍所实施诈骗行为,这就意味着他必须长期在该场所频繁出入,毫不避讳地抛头露面。这在一般的犯罪逻辑中,实在是一种极为反常的举动。

那么,他势必会被不少人看到,行踪很难隐匿。既然他的目的是连续杀人,为何始终在同一家介绍所行骗呢?要知道,布吉镇上大小职介所多达几十余家。

从一般罪犯作案逻辑和思维来分析,马勇犯至少应该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去骗人,也不该长期租住于某个固定地点。

因为毕竟是杀人一旦案发,这种做法简直就是自投罗网,把自己送到警方手中。他究竟为何要这么做?难道真的是有恃无恐?

马勇声称有人雇佣他,这又是怎么回事?很可能马勇希望通过混淆案情,来实现拖延生命终结的时间,因为他智商不低,死刑犯的心理说的过去,我们常看见一些即将枪毙时,说有重大的检举揭发,最后通过进一步核实,纯粹是子虚乌有,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大,也许他是企图以此来拖延时间。

但仔细推敲,这似乎又不符合逻辑。毕竟在他的房屋内,不但藏匿着凶器,还留有受害女孩的血迹,这些都是铁证如山的物证。更何况,尸体多达十二具,而且并非被丢弃在偏僻荒山或是外地,很快就会被发现。如此一来,凶器、物证一应俱全,马勇这样凭空编造谎言,又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类似马勇这样的残忍歹毒罪犯,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失踪是一个未解之谜。

(此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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