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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大案系列 第23章 临夏12.11枪杀法官案侦破纪实

作者:幸运小溪水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24 09:35:40 来源:小说旗

【案发在深夜,无目击证人】

临夏回族自治州是甘肃省所辖,是“古丝绸之路\"要道。

2006年12月12日上午8点多钟,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到了上班时间,可是一直不见刑二庭的庭长陈一鸣。

同事打其电话无人接听,因为庭里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就通知其家人开门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其家人打开门一看,发现陈一鸣倒在血泊中,她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陈一鸣倒在卧室的门口,被人枪击致死,其7岁的孙子被人用绳子绑在椅子上,也被枪打死。

卫生间的地面上也躺着两个人,分别是陈一鸣的妻子和16岁的保姆,均被枪击身亡。屋内有翻动的痕迹。

现场发现了4枚弹壳和一个子弹。

案情重大,罪犯持枪枪杀人民的法官,是建国以来临夏乃至全省都是史无前例的。

各级政府和公安部很快获悉案情,高度重视,并将此案列为部里督办大案,限期侦破,严惩凶手。

案发后,公安部即派得力的刑侦技术人员,赶赴临夏州,指导并协调案件的侦破。

警方根据现场勘查,确定枪杀案发生在12月11日晚上,随即成立“12.11”专案组。

由于被害者陈一鸣作为刑二庭的庭长,主要负责职业犯罪和毒品案,专案组首先考虑是不是在处理案件时,让罪犯心生怨恨,从而导致杀人泄愤。

案发在夜间,没有目击证人,首先,警方侦查人员从陈一鸣办理过的案件,逐条梳理,并通过被害者的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一一排除,通过认真的清理和分析,均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同时,专案组向全市的出租车和各公共区域,散发和张贴案情信息和悬赏通告,查找异常乘车人和身边的反常现象,并拉网式排查各个旅馆,查找结伙住宿或者外地嫌疑人员。

警方的各种侦查措施,齐头并进,可一直没有有用的侦破信息反馈上来。案发3个月,影响如此强烈的恶性案件没有丝毫进展,专案组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一时,案件陷入僵局。

【偷车贼为何吞枪自杀?】

就在专案组为案件一筹莫展时,一次意外的普通治安事件,让案件的侦破峰回路转。

案发三个多月,也就是2007年3月3日凌晨2点左右,临夏兰新市场电器城的四名保安,正在进行正常的夜里治安巡逻

当他们走到一个电器门面时,发现几个黑影在晃动,走近一看,原来是三个毛贼撬了一家门脸,正把一辆三轮车往外推。

于是,几名保安当即围着两个夜贼,这时,其中一个贼突然掏出一把枪来,并威胁保安:“别过来,否则一枪打死你们。”

四名保安发现偷车贼居然有枪,也不知道到底是真枪还是假枪,一下子慌了,就各自找了掩体躲藏起来,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110接警后,听说有人持枪,当即指令特警武警赶赴现场,当警方赶到围捕时,一个已经趁黑夜逃走,另一个被警察围在一个胡同。

警方随即喊话:“马上扔掉手中枪支,走过来。”

这时,被围着的偷车贼见突围无望,突然疯狂的大叫一声:“他、妈、的。”随即听见“啪”的一声枪响,这个人竟然吞枪自杀,当场身亡。

在场的警方人员感到很纳闷,一件普通的盗窃案,尽管有非法持枪罪,也不至于到自杀的程度,警方从现场找到一个弹壳和一把手枪。

盗贼这个反常举动立即引起警方的注意,迅速将此案上报到“12.11”专案组。

根据现场找到的弹壳底部编号,侦技人员立即和枪杀陈一鸣的现场所留的子弹比对,号码完全一样。

专案组立即对跑掉的那名盗贼进行全力追捕,很快被缉拿归案。经警方审问,这名被被抓的小偷很快交代了犯罪实情。

此人名叫朱建民,是一名因多次盗窃被警方处理过的惯偷。

开枪自杀的那个名叫孟凡军,正是“12.11”枪杀陈一鸣一家四口的主犯之一,并交代了另两名同案犯朱建林和蒋志强。

警方立即封锁消息,对这两名案犯进行秘密抓捕,以防惊动罪犯,让其溜走。

很快,主犯朱建林在其租住的房子里被警方抓获。根据二朱的供述,另一名叫蒋志强的案犯已经化名为李青云。

警方进行全力侦查,通过高技术侦破手段,很快确定了罪犯蒋志强的落脚点。

蒋化名李青云后,跑到临夏一个偏僻的煤矿打工,进行藏匿,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蒋志强抓捕归案。

【作案过程】

经过突审,罪犯很快交代了犯罪的全部经过。

这里,首先要说的是蒋志强,在此案之前,他是四名案犯中唯一没有犯罪前科的人,那么,他们几个又是怎么纠集在一起,犯下如此凶残的惊天大案的呢?

蒋志强1966年出生在兰州一个工人家庭,82年高中毕业之后,到了一家市区的棉纺厂上班,在单位当了三年的厨师,由于工资待遇低,几年下来没有积攒多少钱,而且辛苦。

他辞职后又到一个建材公司上班,希望改变生活的处境,多积累点钱,在工作中,听同事说,现在开出租车非常赚钱,一年下来最低也有两、三万的收入。

于是,他又辞掉建材公司的推销员的工作,跑到天水市北道区给别人跑出租,几个月下来,除去上交雇主后,自己还是没有多少落头。

后来,蒋志强又回到兰州,在餐馆当打工,又跑回一家啤酒厂当推销员。接着,结婚生子,后来又贷款在滨河大道买了一套商品房。

平时白天上班,晚上跑面的,加之面的生意平平,收入远远不能抵消家庭的开销,还要还房贷。

2006年初,有一次又到了银行催款还贷的日子,蒋志强苦思冥想,到哪能筹措一些钱来救急呢?

他想到了一起曾在兰州七里河饭馆打工的孟凡军。在饭馆当厨师期间,他们二人常在一起喝酒,他感觉关系不错,找他借点钱应该不成问题。

蒋见到孟凡军之后,请孟在一个小酒馆喝酒,中途,他透露想借元急用之意,蒋志强没有想到,他居然很爽快地答应。

酒过三巡,他们二人开始谈到如今挣钱难,何时才能发大财的感叹,孟凡军说:“要暴富,只有抢富人的钱。”

蒋志强胆子小,说:“抢钱,那可是要坐牢的,我不敢。\"

孟凡军接着说:“我有一哥们,他叫老崔,听说他把自己的厂子卖了40万,我们就抢他,到时候你只放哨,我来干,成功后,你我各半,你借的这一万我也不要了,你看怎么样?”

蒋志强当时并没有答应,说回家想想再说。

蒋志强拿着借到的一万元钱回了家,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是借的救急钱,下个月怎么办?

他又想到了白天二人谈的话。孟凡军说过,反正我只是放哨,不亲自动手,事情应该不会很大,事成后,我立马就有钱了。

过了几天,二人碰面后进行商议,孟凡军说:“为了万无一失,我们还需要一个人,我认识一个,叫朱建林,他杀过人。”

【联系杀手,确定抢劫对象】

说完后,孟凡军立马联系朱建林,说有一个项目,很赚钱。

朱建林平时无所事事,听说有大钱赚,很快来到孟凡军租的房子里,在孟凡军说明了计划抢劫老崔和两家金铺时,朱建林表现的不屑一顾。

朱建林说道:“要干就干大的,我认识一个人,至少家里有一千万的现金。”

孟凡军立马问道“谁?”

朱建林说:“陈一鸣,法院的庭长,我认识他,他主管监狱服刑人员的减刑,很多人想减刑,肯定会找他,他家里现金应该不少于一千万。”

朱建林为了说服二人,胡编乱造。

被害人陈一鸣,1944年出生于甘肃东乡县一个农民家庭,小时候家庭贫困,后来通过自己努力,82年考入东乡县法院。

由于工作出色,于92年从东乡县法院的副院长职位,调到临夏中级人民法院,任刑二庭庭长。

陈一鸣为人正直,生有六女一子,四个孩子在农村生活,只有三个孩子通过自己努力读书,考上大学,进了城。

他勤俭持家,50多岁时,身体多病,儿女们自己筹钱,为他请了一个保姆,就是16岁的被害者李慧慧。

而且,陈一鸣也是一个大孝子,70多岁的老母在农村无人照管,他把母亲接到城里居住。

没过几天,由于母亲不习惯城里生活,自己又回到乡下的老家,陈一鸣每隔两个星期都要回家看望老母亲。

朱建林之所以把陈一鸣作为抢劫的目标,完全是凭自己的臆断,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后面会提到。

三人商议后,朱建林又推荐一个人,就是前面提到的盗窃三轮车的朱建民,拉他入伙。

四人犯罪团伙集中商议,让孟凡军负责买枪,后来,孟把自己的住的房子卖了八万元,从黑市上买到两把手枪和五盒子弹,并加工了两个消音器。

【跟踪 下手】

2006年11月27日,晚上12点左右,他们四人躲在法院大门外的一个小饭馆,对陈一鸣的行踪进行观察。

过去了两天,他们一直不见陈一鸣的出现,于是,朱建林让孟凡军以找人的名义混入法院大院,下班时,跟在陈一鸣的后面,来确认被害人的具体家庭住址。

为了万无一失,第二天,朱建林等人又返回兰州购买了四把匕首。12月9日,朱建林等人带来两把枪支和四把匕首,返回临夏。

11日下午7点左右,蒋志强买了水果,朱建林和孟凡军紧随其后,蒋以看望庭长的身份敲门,保姆以为有客人,马上打开了门。

三人进门后,迅速把门关上,因为不认识这三人,而且举止异常,陈一鸣顿生疑惑,感觉不对劲,遂起身急忙向卧室走去。

朱建林见此立马喊孟凡军:“快动手。”二人用枪当场打死了陈一鸣。

此时,陈的妻子从卧室听见动静,马上走了出来,被朱,孟二人控制,连同16岁的保姆李慧慧一同挟持到卫生间,孟残忍地将二人枪杀。

这时,陈一鸣的7岁小孙子,见此情形,不停地向三名歹徒说:“叔叔,别杀我。”

朱建林看见蒋志强没有杀人,怕他出去告发,于是,让蒋杀掉小孩,蒋胆小,不敢,朱建林把枪递给蒋志强,蒋闭着眼,对着小孩连开了三枪。

随后,三名歹徒翻箱倒柜,抢走了一万二千元现金和两块价值几百元的手表,趁黑夜逃到兰州,在孟凡军的租房里将抢的钱分了后,三人后来又逃到天水。

后来觉得天水不安全,又窜至宝鸡、西安、郑州、武汉等大城市进行躲避藏匿。

在武汉,几个歹徒在一起聊天时,问朱建林:\"你说他家里有千万元,为什么只有这么多一点?\"

此时,朱建林认为他们三人已经是一根线上的蚂蚱,才终于说出实情。

1991年,朱建林因为多次盗窃贵重物品,被判13年零6个月,后来因为从监狱逃跑,逮住后,又被加了7年刑。在临夏服刑时,减了两年刑。

2006年5月30日,鉴于朱建林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临夏监狱向临夏州建议,将其减刑1年零5个月。

当时,作为主管减刑审核的陈一鸣,看了上报材料,认为朱在监狱表现一般,且是累犯,提议减刑1年零3个月,并亲自在监狱减刑大会上,宣布减刑结果。

朱建林就因为少减了两个月,对陈一鸣耿耿于怀,心生厌恨,故意扯谎说陈家有巨款,诱惑二人协助他枪杀陈,以泄私愤。

此时,孟凡军也道出自己的老底,他自己也是一个多次盗窃、抢劫,多次坐牢的恶贯满盈的亡命之徒。

有一次,他的朋友老崔向他说起,将厂子卖了40万元,他心生嫉恨,于是,积极筹划杀掉老崔,抢其40万元。

为了杀老崔,孟凡军把自己在天水的房子,卖了八万元,作为活动经费,买枪和子弹。

蒋志强听了他二人倒出老底,心里追悔莫及,如今已经是后悔已晚。

后来,他趁朱孟二人让他盯老崔稍的时候,自己偷偷跑掉。躲在临夏一个荒僻的煤矿,因为家近,有时可以给家里打个电话,问候妻儿和老母。

朱孟二人见蒋志强跑了,心里顿时慌乱,一是担心蒋志强被抓,供出二人;二是,杀老崔缺少人手。

于是,二人在天水租了房,积极准备杀老崔的事宜,为了凑到经费,朱建林推荐惯偷联系朱建民。

于是,朱建民和孟凡军于2007年3月3日凌晨2点,正在城关区兰新电器城偷盗一部电动三轮车时,被保安发觉,警方围捕时,孟凡军自知罪孽深重,难逃法网,后吞枪自尽。

【罪犯结局】

2007年9月14日,临夏中院判处罪犯朱建林和蒋志强死刑,朱建民10年有期徒刑。

2008年1月25日上午,二人被执行枪决。

(此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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