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热的夏日傍晚,夕阳的余晖透过居民楼的窗户洒在走廊里。段某刚结束牌局,叼着香烟晃晃悠悠走进电梯。电梯门缓缓合上时,一股浓重的烟味弥漫开来。
正要回家的杨某皱起眉头,看着段某吞云吐雾的样子,忍不住开口:\"师傅,电梯里不让抽烟,对大家身体都不好。\"段某斜睨了他一眼,弹了弹烟灰:\"我在这抽了多少年了,轮不到你管。\"
\"这是公共场所,禁烟标志就在那儿。\"杨某指着电梯角落的标识。段某突然提高声调:\"少多管闲事!就你金贵?\"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声在狭小的电梯间回荡。段某情绪愈发激动,脸色涨红,突然捂住胸口瘫倒在地。
慌乱中,杨某急忙拨打120。但救护车赶到时,段某已失去生命体征。看着医护人员将担架抬走,杨某呆立原地,手心全是冷汗。
一周后,一纸诉状送到杨某手中。段某家属索赔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余万元,指责杨某\"言语刺激导致段某病发身亡\"。\"我只是劝阻抽烟,怎么成了被告?\"杨某攥着诉状的手微微发抖,声音带着哽咽。
在朋友建议下,杨某来到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渠成顺仔细听完经过,翻开《民法典》第1165条:\"别担心,制止违法行为是正当权利。您没有过错,依法不应担责。\"
张忠民调取了电梯监控录像,画面清晰显示杨某全程保持克制,只是平和劝阻。周万全补充道:\"电梯属于禁烟场所,您的行为完全合法。\"但一审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杨某需补偿原告1.5万元。
二审开庭前,渠成顺团队做了充分准备。他们走访了物业、邻居,收集到多份证言证明电梯长期禁烟。同时,医学专家出具意见:情绪激动确实可能诱发心脏病,但杨某无法预见段某患有隐疾。
法庭上,段某家属的律师振振有词:\"如果不是杨某反复争执,段某就不会病发!\"渠成顺冷静地播放监控录像:\"我的当事人只是善意提醒,始终保持理性。根据《民法典》,过错是担责前提,而制止违法行为不属于过错。\"
对方律师试图以\"公平原则\"抗辩,周万全立即反驳:\"所谓'公平补偿'不应模糊是非!如果制止违法行为也要担责,以后谁还敢维护公共利益?\"旁听席上,不少居民自发前来声援杨某。
经过激烈辩论,法庭进入休庭阶段。等待判决的日子里,杨某压力巨大,整夜失眠。渠成顺不断安慰:\"法律不会让正义缺席。\"方梅的跟踪报道也引发社会热议,网友纷纷留言支持杨某。
宣判当日,法庭气氛凝重。法官庄严宣读:\"撤销一审判决!杨某制止电梯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无法预见段某健康状况,不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听到判决,杨某红了眼眶,向法官和渠成顺深深鞠躬。段某家属则呆坐在原地,久久说不出话。旁听席爆发出热烈掌声,这掌声既是为杨某,也是为公正的法律。
二审判决后,方梅的深度报道《劝阻吸烟无责:法律为正义撑腰》引发全国关注。多地法院以此为参考,纠正类似案件的不当判决。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趁热打铁,开展\"守护公共利益\"系列普法活动。
在社区讲座上,渠成顺展示着判决书:\"今天的判决,不仅还了杨某清白,更传递出明确信号——合法维权不应被讹诈,制止违法无需担责!\"台下居民频频点头,掌声经久不息。
杨某也加入了普法志愿者队伍。每当有人问起,他就指着小区电梯里崭新的禁烟标识说:\"法律给了我们底气,以后遇到违法行为,该管还得管!\"这场风波,最终化作推动法治进步的力量,让更多人懂得:正义不仅存在于法典之中,更守护在每个人的生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