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午后,阳光炙烤着青山县体育场的绿茵场。某部参谋周某和地方人员宋某所在的\"青锋业余足球队\"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友谊赛。球员们在球场上奔跑、传球,汗水湿透了球衣,呐喊声和助威声此起彼伏。
比赛进行到下半场,双方比分1:1平。一次角球机会,周某和宋某同时高高跃起争抢头球。两人在空中发生身体碰撞,宋某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现场顿时安静下来,队友们围拢过来,只见宋某用手捂着锁骨,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
救护车很快赶到,将宋某送往医院。经诊断,宋某锁骨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医疗费等各项费用预计超过1万元。躺在病床上的宋某越想越气,\"明明是周某撞的我,这笔钱不能就这么算了!\"在家人的支持下,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周某赔偿。
收到法院传票的周某一脸茫然,\"我这是正常比赛动作,怎么就被告了?\"作为部队参谋,他平时忙于训练和工作,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在战友的建议下,他来到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求助。
渠成顺热情地接待了周某,仔细听完事情经过后,他翻开《民法典》第1176条解释道:\"您别担心,这属于典型的'自甘风险'情形。足球比赛本身具有身体对抗性,宋某自愿参赛,就应当预见到这种风险。\"
张忠民和周万全调取了比赛现场的录像,画面清晰显示周某争抢头球时动作规范,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方梅得知此事后,认为这是普及\"自甘风险\"法律知识的好案例,决定跟踪报道。
但周某依然忧心忡忡:\"万一法院不这么认为呢?这会不会影响我的工作?\"渠成顺拍着他的肩膀安慰:\"我们会全力帮你,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开庭当天,法庭气氛紧张。宋某的律师言辞激烈:\"正是因为周某的碰撞,才导致我的当事人受伤,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他出示了医院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要求周某赔偿1万余元。
渠成顺作为周某的代理人,沉着应对。他先播放了完整的比赛录像,指出周某的动作完全符合足球比赛规则:\"争抢头球是足球比赛中的常见动作,周某既没有故意犯规,也不存在重大过失。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宋某自愿参加足球比赛,属于自甘风险行为,应当自行承担比赛中的合理风险。\"
宋某的律师试图反驳:\"但毕竟是周某直接导致受伤......\"周万全立即补充:\"如果每个正常比赛中的碰撞都要赔偿,那以后谁还敢参加体育活动?法律设立'自甘风险'条款,就是为了保护正常文体活动的开展。\"
旁听席上,不少业余运动员和法律爱好者认真记录着辩论内容。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官宣布休庭。等待判决的日子里,周某内心十分煎熬,训练时也时常走神。渠成顺不断鼓励他:\"相信法律,保持平常心。\"
终于,宣判的日子到了。法庭内座无虚席,方梅带着摄像团队全程记录。法官庄严宣读:\"本院认为,足球比赛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被告周某争抢头球的动作符合比赛规则,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告宋某自愿参赛,应当自甘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听到判决结果,周某激动地站起身,向法官和渠成顺深深鞠躬。宋某则一脸失落,默默低下了头。
方梅的报道《足球比赛碰撞受伤索赔被驳回:法律守护\"自甘风险\"》在各大媒体刊发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许多体育爱好者和法律从业者纷纷点赞,认为这一判决维护了体育精神和法律公正。
渠成顺借此机会,联合体育局、学校开展了\"运动与法律\"系列普法活动。在一次讲座上,他展示着判决书说道:\"自甘风险不是一句空话,法律既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正常文体活动的开展。希望大家在享受运动快乐的同时,也要尊重规则,理解风险。\"
周某和宋某也在社区调解下冰释前嫌。再次相遇在绿茵场上时,两人相视一笑,击掌致意。这场风波不仅让他们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更多人明白:在法治社会,任何行为都有其边界,而法律终将给出公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