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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锋芒 第237章 古宅下的元宝之争

作者:上官游龙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6-04 12:58:27 来源:小说旗

深冬的寒风卷着细雪,掠过青山镇那座斑驳的古宅。屋檐下的冰棱垂挂如剑,将透过云层的微弱阳光折射得支离破碎。刘天宇裹紧棉袄,看着施工队的挖掘机缓缓驶入庭院,心中莫名涌起一丝不安。

\"刘老板,准备开工了!\"工头的喊声打破了沉寂。随着第一铲泥土被掀起,青石板下赫然露出一个古朴的陶坛。当坛口的封泥被撬开,55锭银光闪闪的元宝映入眼帘,在场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消息像长了翅膀般迅速传开。三天后,孙启龙带着族谱和泛黄的地契,出现在刘天宇家门前。\"这些元宝是我曾祖父所埋,\"孙启龙颤抖着手指,\"这地契能证明,1984年我家才把宅子卖给你!\"

刘天宇冷笑着抱起双臂:\"笑话!房子我买了,地下挖出来的东西自然归我。难道我在自家院子里挖个坑,埋点东西,以后卖房了还得留给原房主?\"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到了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渠成顺展开那张皱巴巴的地契,1984年的蓝墨水字迹已有些模糊。戴世龙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房屋买卖是事实,但元宝的归属......\"

\"根据《民法典》规定,\"周万全推了推眼镜,\"埋藏物所有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能证明属其所有的,应当归还权利人。\"他看向孙启龙,\"你有证据证明元宝是你曾祖父所埋吗?\"

孙启龙急忙掏出一本布满霉斑的日记,泛黄的纸页间夹着半片银元宝:\"这是我父亲临终前交给我的,里面详细记载了曾祖父埋藏元宝的经过。\"日记上的字迹苍劲有力,清楚记录着\"同治三年,乱世将至,特将五十锭元宝埋于厅堂青石之下......\"

就在这时,方梅接到一个电话,脸色骤然凝重:\"县文物局来人了,他们说这些元宝属于地下文物,应归国家所有。\"

一场三方对峙在古宅前展开。文物局工作人员出示鉴定报告:\"经检测,这些银元宝确为清乾隆年间铸造,属于限制流通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孙启龙红着眼眶争辩:\"这是我家祖产,凭什么......\"刘天宇也急得跳脚:\"我在自家院子挖出来的,怎么就成国家的了?\"

渠成顺举起手示意安静,目光扫过众人:\"法律的本意,是保护珍贵文化遗产。\"他转向文物局工作人员,\"但孙家对元宝的所有权主张也有依据,能否考虑给予适当补偿?\"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协议:银元宝由国家文物部门收藏,政府给予孙启龙和刘天宇一定数额的补偿,其中孙启龙因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获得大部分补偿。

当最后一锭元宝被小心翼翼放入木箱,孙启龙轻轻抚摸着古宅的雕花梁柱,仿佛触摸到了家族的记忆。刘天宇望着逐渐远去的车队,若有所思地说:\"原来有些东西,比金钱更值得守护。\"

这场风波过后,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专门举办了一场文物保护法律讲座。方梅的报道《古宅下的元宝之争》引发广泛关注,评论区里,有人感慨家族传承,有人赞叹法律的公正,更多人开始重新审视文物保护的意义。而那座古宅,在拆迁后原地建起了文化遗址公园,银元宝的故事,永远留在了青山镇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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